tag:blogger.com,1999:blog-12417643.post112970617280322048..comments2023-09-19T23:08:46.967+08:00Comments on Ticklish: 你要計較到什麼地步TSW,或鄧小樺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3283830157159431201noreply@blogger.comBlogger56125tag:blogger.com,1999:blog-12417643.post-1130793688948382012005-11-01T05:21:00.000+08:002005-11-01T05:21:00.000+08:00ps.上文之「18世界」應作「18世紀」。橫豎我好像有點火了,就再談多點吧。1.那位好像叫阿琪的作者...ps.上文之「18世界」應作「18世紀」。<BR/><BR/>橫豎我好像有點火了,就再談多點吧。<BR/><BR/>1.那位好像叫阿琪的作者<BR/><BR/>文化研究者不需要時刻表現關愛。但「不需要時刻表達關愛」和「表現出不關愛」是兩回事。現在不是叫你吃飯拉屎都要像hans wong一樣念念有辭「阿富汗的老人你好嗎?」,而是起碼在面對阿富汗老人的時候,不要說「你身上的傷痕真有意思」。<BR/><BR/>而在看精緻電影的時候,這位作者就會突然說「人的身體可以承受多大的痛苦呢?一個人可以流多少血?一個人又有甚麼權力去傷害另外一個人?如果當復仇的恨意被煽動,會喚起人心中那可怖的暴力傾向的妖魔。」有夠人道主義的。<BR/><BR/>對我來說,這是很明顯的,就是美的事物的凋殘時就無限同情湧動,至於平凡的人跳到屋頂上走投無路,都是「真有意思」。用倉海君的方式(見你比較傾向他,見賢思齊)來說,這就類似於米蘭.昆德拉所說的:「媚俗是對大便的絕對厭棄。」<BR/><BR/>並且,如果公園你認為文章是要人判斷錯對,不知那些「今夜我要與草蜢鬥妖」,如何可以讓人判斷錯對。queer,不知你又是否覺得含糊艱澀,除了文研的同學沒人看得懂。<BR/><BR/>2.安全的黑洞<BR/><BR/>我覺得先要討論一下什麼是「公眾」。我認為「公眾」的意義不是「很多人看得懂」,而是有沒有不同意見在其中發生交流或碰撞。如果標準是人人看得懂,那麼百佳的減價廣告就是最公眾的。<BR/><BR/>我不認為自己做得夠公眾了,原因就是這點,因為我沒有寫出一些真正直面矛盾點的具爭議性文章。(文學是一種令人舒適的訓練,這是它給我的好處和壞處,我總是希望反省自己又反省文學。)而不是,不夠淺易。<BR/><BR/>這一次的論辯其實是很ok的,李智良、阿晨、wing、熊一豆和譚君等等都講了一些與我表面相合但其實各有所表各有所重的話,討論是這樣被豐富的。筆戰當然句句互咬頗為juicy,但其實十分單調,沒什麼新東西出來。<BR/><BR/>再者,公園,我現在既引來了真正無聊的留言者,又被兩位才子狠罵過,你還說我想要躲在安全的黑洞裡,是不是過份了一點。<BR/><BR/>3.文化研究同學的身段<BR/><BR/>有人教我一個中止這個論戰的方式,就是口上答應「好好好我寫淺一點」,然後一切照舊。想來想去還是幹不出來。我一直嘗試將討論引到比較有意義的方向,例如「文化研究同學的身段」到底是什麼,亦即公園你看不明白的到底是什麼。公園之前講的「踉蹌、繞指柔、幽默維度、指向幻覺糖衣、李歐梵」「當然不是每一個都深奧,但這些詞彙拼合起來便有點含糊艱澀」。我已經回應了。你知不知道說這些辭語造成的含糊艱澀有問題,其實係很大鑊的,人名先算了,這裡面包括古語、成語、比喻,這些寫東西時都不能用,是不是很過分。這樣我還寫什麼呀寫。<BR/><BR/>我一直沒有認真考慮過你的要求,只是不斷要你想清楚講清楚到底是什麼令你覺得卻步,因為你提的要求如果不細心闡析,會是很過分的要求,所以我希望你重新審視,提一些比較合理的要求出來。現在細心去看,我就愈來愈生氣。<BR/><BR/>我明白你可能沒有像我這樣考慮過寫作由什麼構成,可是,很明顯,現在一個含糊的「淺」或者「放下身段」,於你於我於討論都無益。而我,應該也包括阿晨已經用了很多方式去說服你,每個新論點裡都包括一個新的視點和思考方式,你是不是也該拿點新的視點和思考方式來安慰一下我們,而不是每次都是「冒死進諫放下身段」。<BR/><BR/>4.關於數學論文<BR/><BR/>我完全不知一份數學論文是怎樣寫的,如何論證數學,是不是要計數。「在數學論證的部份,我不能故作淺薄,因為這是科學要求,結論部份不能故作深奧,因為我想老師清楚知道我想說的結果。」這個形容我覺得很奇怪,好像論證部分不是給人看的,而是給「科學」看的一樣。<BR/><BR/>你問我,我就會說,論文當然是給人看的,而且它在學術建制規限下,有著強烈的規範參照,所以那麼容易訂出某個「不故作淺薄、不故作深奧」的標準。可是,在blog世界裡,參照的標準在哪裡?就是你公園或者我鄧小樺麼?<BR/><BR/>你引出的兩個「清晰範例」我認為論點方面都不怎麼樣,作為一個普通市民能累積這樣的思考和發言習慣是很值得欣賞的,他們值得欣賞,但對我來說價值不大。我仍然想再問,公園,你有沒有想過自己是因為立場問題而「看不明白」某些東西。這些文章你認為清晰,是因為你同時同意其中那種靠近常識的姿態。<BR/><BR/>5.離題<BR/><BR/>鄙人這整篇文章你所不同意者並非在我的結論(恐怕很難有人不同意「敏銳把握,運用想像,富有同情和創造,勤於觀察和反思」),而是在我的分析部分,即你認為這些文字沒有投射出某種具有將一切平面化的力量,沒有投射出某個看見他人苦難都只會嫣然一笑曰「有趣」的人的形象(我收起「主體」吧),沒有投射出某個只注視華衣美服俊男美女的觀眾。<BR/><BR/>又或者,你只是認為以上只是simple and naive(我們的社會不就是遍佈這種simple and naive?),不值得認真去罵。這與我寫得含糊艱澀根本沒有關係。如果我真的含糊艱澀,你應該根本不知我講什麼才是。所以,此刻實在是了離題了一點。如果你想說我學院派陳義過高,應該選一個我所說者不對社會有益的時候再說;如果你想說我寫野太賣弄,就應該選一篇你真係睇唔明的文。可惜,鄙文恐怕是一篇算是著眼於社會又不太難懂的文章。<BR/><BR/>有一個陌生人這樣關心我的文章寫成怎樣,本該是感恩的。但我這個人就是不能持續感恩下去,不好意思,公園。TSW,或鄧小樺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13283830157159431201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12417643.post-1130755023397436622005-10-31T18:37:00.000+08:002005-10-31T18:37:00.000+08:00肥力:你好像其實永遠不知人家其實在講什麼。沒有人叫你刪除連結。而且,你無心之下帶給人家麻煩,這完全是...肥力:<BR/><BR/>你好像其實永遠不知人家其實在講什麼。沒有人叫你刪除連結。而且,你無心之下帶給人家麻煩,這完全是可以隨時發生的事,例如你「半轉述」倉海君的說法,就被倉海君再拿來借機過我一楝(那些完全不包括分析的個人態度、比喻,除了過人一楝外毫無意義),這不是你的責任,但你確實糾纏其中了。誰叫你糾纏其中?還不是你自己衝出來「我見過倉海君…」。<BR/><BR/>「而我不太希望,我不再跟人家說發生在第三者網站的論戰後,再有其他我認識的,或不認識的人跟我說,因為我的連結,一個只是連往主頁的簡單連結,令他添了不少煩擾。」你不想聽到,但不代表你真的不造成他人困擾——「不太希望」,是你自我反省還是叫我收聲?你是不是真的認為自己待人接物之中沒試過好心做壞事?你如果不想我跟你說,我也可以不跟你說話。難道我還要揀你想聽的跟你說?<BR/><BR/>公園:<BR/><BR/>我不是真的認為肥力有心陰我,但我對某種「出於善意但不敏於他人反應」所導致的誤會,實在是感到夠了。老談什麼溝通,自己就去溝通呀,坐而論道卻好像在呼籲別人動手,這種姿態也莫名其妙得很。<BR/><BR/>我真正不能完全忍受的是這種態度:「我已經很好很用心了,為什麼看不明白?我看不明白,是你的錯。」我寧願公園你當我(還有不知什麼的其他人)是普通人,像去理解一個普通人某些想法那樣動用耐性去理解,而不是動輒就是「文研朋友放下身段」。「文研朋友的身段」依舊妾身未明,但最重要的是,閱讀者本身的理解模式,到底如何。<BR/><BR/>公園認為學科唸什麼和你怎麼想,是沒有關係的,所以「我是唸文學的」就是「自居」。這種態度根本不是自居,而是一種謙遜和交代,就像「我是香港人,所以……」的意思。因為我不假設唸數學的人會要像我這樣想,但我亦不免要把我這唸文學的人的想法拿出來,跟種種學科的人碰撞。如果本身沒有一種普世價值的假設和信念,有人講你不明白的道理,那又有何問題呢?你心裡難道沒有一種「是真理就該人人皆明」的假設?那種假設難道沒有被你的生活經歷和學科訓練強化?就算單講生活經驗,難道生活經驗不曾被各種主流看法(不用意識型態了)模塑、滲透?這種假設你好像認為是健康的,但老實說,我認為是它在阻礙你去理解其它未知的事物。<BR/><BR/>這是非人文學科的知識裡我認為其中一個最危險的地方:「道理」就是獨立自足的道理,與「道理」本身的學科淵源無關,與道理被接受時的社會脈絡無關,與接受者(即係學生)本身的生活脈絡無關。連「自報山門」這麼一個小小姿態,都引起誤會的時候,你還要假設「道理」與學科無關,豈不荒謬。<BR/><BR/>還有,我自己私下認為,公園說有東西看不懂,多半是閱讀習慣和信念之不同導致,而我很不喜歡用「能力」這麼籠統的座標去概括。而公園你自己一直不斷衝出來說自己能力不足(相反這裡一直沒有人這樣說過你,大家都只是叫你耐心一點),心底卻又其實對自己所不明白的甚為不以為然。恕我僭越,這種又像自卑又像自大的情結大可中止,平心靜氣來看看「我看不懂的是什麼」,對你自己,是會比較有益的。<BR/><BR/>起碼在我mention的幾個方面我的老師比我厲害得多,這點不用騙你。而我對事件的閱讀已經寫得這麼淺顯,這麼努力要把閱讀能力分拆為「非線性的組合能力」(而非「達標式的單一能力」),你還是要用一個簡單的「能力」尺子去量度它,說「像老師這般高人也看不懂,更不要說一般沒有讀過文學文研的朋友了」。我已經講到這麼清晰,但你這種回應幾乎就是全面忽略我的整個論點。你不肯換你的尺子。我的論證一點作用都沒有。寫得明白一點用都沒有。<BR/><BR/>這關乎信念的問題,而信念是需要主體調整的。而當你想到那些是信念問題而不是表達問題,我不知你不會對整件事明白更多。有時,是因為你沒有用別的方法去理解那些信念。<BR/><BR/>另外,我不知道公園你是支持哪個「相反」意見。所謂的阿琪?還是倉海君?當有一個人滿咀都是18世界之前的典故、還要用法文意大利文根本就係要你睇唔明的時候,你突然支持他,難道就是因為「simple and naive」和「平實」?一個人(即倉海君)的信念和行為呈如此背反的時候,你到底是支持什麼?一個「平實」的招牌就可以把你扯過去?再回到信念,是不是因為信念相同,則你根本就不理會那些不明白的典故?那麼那些典故就對你沒有意義了。<BR/><BR/>最後,我想提出一個問題:就我所知,這裡大部分的人,都是與我年紀相若的朋友,一起打架抽煙講粗口磨reading的朋友,把我的朋友講成我的fans,這實在,應該說是對我的朋友不禮貌、對我不禮貌還是兩者皆然?如果只是笑話,請包涵我的幽默感不足。這種還有一些是阿晨這種都算有番兩度的藝術工作者,如果把fans這種頭銜加在他們身上,我也是滿背冷汗。如果只是笑話,請包涵我的幽默感不足。但公園你已經講過兩次了。<BR/><BR/>如果公園你想說你也是我fans,那麼我會說,我理解這是一種嘲弄。你當然可以不理我而繼續這樣說。我身邊就有很多這樣的賤朋友。但說什麼我要為自己有fans而感到幸運,我會覺得異常難受。<BR/><BR/>數學論文的問題遲些再談。TSW,或鄧小樺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13283830157159431201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12417643.post-1130746915977820132005-10-31T16:21:00.000+08:002005-10-31T16:21:00.000+08:00小樺,如果我沒有攪錯,文化研究這四個字是在這裡緒位的留言中不斷出現(第一個留言開始就有),我只是方便...小樺,如果我沒有攪錯,文化研究這四個字是在這裡緒位的留言中不斷出現(第一個留言開始就有),我只是方便的拿個統稱,同時亦故意避免直指某位或某幾位以文化研究,以至以唸中文、唸文學自居的朋友們。小樺你自己也多次說,我是唸文學的,然後擺出你的道理來。其實,我們的道理是否確當,和我們唸的是甚麼學科又有甚麼關係呢。「文研的朋友們」這個標籤(其實我也很討厭用標籤這個術語)是順著你們的意願而給予的(以少我要給予肥力),如不喜歡,也可。如果說話可以收回,我不介意收回,再有需要的話我會指名道姓。<BR/><BR/>我懷疑你我之間其實沒有太大的直接衝突,只是彼此仍然犯著自說自話的毛病。小樺,你對關懷社會的執著之心我從來沒有批評,坦白說我十分欣賞和支持。正因如此,我留在這兒出醜,我仍與肥力交往。但你執著的方式我有不盡同意的地方(正是之前我所說的氣度和presentation skill),其實這可能是個人風格的問題,沒有絕對答案。討論至此我已不強求。想跟你說,肥力找我來看,大概是想感染我多關懷社會,可惜我和他只是君子之交,上回我傾向支持你(上次你不就是被人說你不夠關懷嗎?)這次我則持比較相反的意見。至於倉海君,我人頭擔保肥力與他只是點頭之交,私下面談不過是上周未的一個聚會遇上。就算我們彼此是認識的,我沒有打算給任何人賣賬,肥力我就老早不賣賬了,害得他現在要謝罪。相反,小樺你其實比較幸運(也可以是不幸),在你自己的地盤,你有FANS。退一步說,就當倉海君是肥力帶來的打手又如何呢,你不想把這些發展成公眾地盤嗎?還是你想留在安全的黑洞中,只和那些附和你的朋友說話?<BR/><BR/>我說:「文研的人必須時刻表現關愛之心」,用字上是小心的,本希望避免緒位如pariah的誤會(可惜不成功)。有關愛之心/表現關愛之心/時刻表現關愛之心,三者應有分別罷。文研的人如規定了要有關愛之心,我會對此學科肅然起敬;文研的人如必須要表現出有關愛之心,我則覺得有點虛偽。我認識不少外冷心熱走在前線的朋友,他們總是邊罵著要關懷的人邊盡心盡力的幫助。如果要文研的人必須時刻表現關愛之心,我很懷疑這會也是務虛的口號;如果文研的人不須每一刻都表現關愛之心,我們又可需動氣呢。<BR/><BR/>有關懂如不懂,很難說得清。小樺你的話我多懂了一點點,如果你願意聽的話我試著多說一些。曖昧有時是既漂亮又實用的東西,例如男女(或男男,或女女,甚至政治正確一些女男)之間的求愛,就有很多外人無法聽得懂的曖昧。這種曖昧,最令人低徊。<BR/><BR/>有些學問是深奧的,例如天文學,還有我在大學學過但完全忘記了的博弈論、微積分,最近我重讀我自己的畢業論文,論證的數學部份我已完全看不懂,但結論的部份還是知道意思的。在數學論證的部份,我不能故作淺薄,因為這是科學要求,結論部份不能故作深奧,因為我想老師清楚知道我想說的結果。<BR/><BR/>有些東西則是要用心去感受,例如阿晨提到的詩和電影,還有其他不同形式的藝術。談藝術,談文學,我們談好壞喜惡,但似乎很少談對確錯誤。你可以說我的實驗結果錯誤,但我可不可以說靜夜詩是錯誤呢?<BR/><BR/>小樺你提到游靜很有趣,幸好我大概知道她是何許人(有相干嗎)。你把老師說成高人(心細如塵、目光敏銳的學者,閱讀和寫作那個精緻就不用提了,語法的修為更是我不能追及的光年距離),似有把他製造成權威之意,我還以為故事的結局是:「老師經過多年參透,終於有我小樺的慧根,懂得欣賞游靜作品的奧妙之處了。」但你的結局將反高潮地如我世俗的想法不幸言中:除了小樺之外,像老師這般高人也看不懂,更不要說一般沒有讀過文學文研的朋友了(如你不喜歡我用「身心健康頭腦健全」的普通人的話)。<BR/><BR/>快要退任的聯儲局主席格老有此名句:「我知道你以為自己明白我所說的話,不過我卻不大肯定,你是否知道你所聽到的,並不是我的話的真正含義。」要知道格老多年來擺明就是不想人猜到他的心意。他說:「如果你完全明白我說甚麼,那大概是我錯了。」要知道我們不應是格老,我們不是想人家猜不透。然而,我擔心你們都是格老的門徒。<BR/><BR/>游靜我只知道她是攪過電影的,如果寫文章攪電影是為藝術,曖昧深奧可能是必須的手段。我一直希望(只是善意的希望,我已不強人所難)的只是,如果你們希望社會能多一點關愛,多一點注意你們認為是忽略了的地方,你們希望你們相信的能感染到別人,特別是批評不義不當的事時,清晰淺白的說出道理的重要性,還有善意勸勉,少用尖刻的實用性。<BR/><BR/>當然,這不過是我的觀點而已,你們不用太擔心,我不相信我有能力把你們帶進黑洞。DoA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4862818365098369720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12417643.post-1130737682190390282005-10-31T13:48:00.000+08:002005-10-31T13:48:00.000+08:00肥力, 這一切, 不如不說.局外人如我, 看來這一切未必與你的推介有關. 不過, 認識一個無賴, 不...肥力, 這一切, 不如不說.<BR/><BR/>局外人如我, 看來這一切未必與你的推介有關. 不過, 認識一個無賴, 不如不認識. <BR/><BR/>論戰都是心水清者指出別人謬誤錯處, 沒甚麼娛樂性, 事後也沒甚麼好澄清. 只是, 要一個高手降格浪費時間去回應大家, 各位稍欠智慧和風度的男士, 甚至心懷不軌企圖侮辱之無恥之徒, 泛泛之輩充大肚能容, 更公開不愛宣言...... 唉, 枉為男人.<BR/><BR/>公園是有心人, 肥力則蒙上心口. 看來"無恥男"就只有一個.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12417643.post-1130713262625614082005-10-31T07:01:00.000+08:002005-10-31T07:01:00.000+08:00漏打了:「……一個只是連往主頁的簡單連結,令他添了不少煩擾,而要我把那些連結刪去。還有,『不再說』並...漏打了:「……一個只是連往主頁的簡單連結,令他添了不少煩擾,而要我把那些連結刪去。還有,『不再說』並不包括告訴原作者琪有這些意見一事。」Eric Spanner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2692682880826396622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12417643.post-1130713076882023632005-10-31T06:57:00.000+08:002005-10-31T06:57:00.000+08:00小樺:我跟倉海君一個月內見過兩次,之前未相識,就此而已。而我確信,他來此留言在先,面談在後。第一次跟...小樺:我跟倉海君一個月內見過兩次,之前未相識,就此而已。而我確信,他來此留言在先,面談在後。第一次跟他見面時,雖然我、他和妳的實體距離甚近,但絕未提到這場論戰——那是十月一日黃昏的牛棚書展。<BR/><BR/>至於推介,在這文發出之初,我已以為阿琪既有「缺席受審」之實,最後還是要——「叫她」也好,「請她」也罷——通知她看一看,不管有她沒有留言也好。至少,她有機會看一看其他人對她的意見。<BR/><BR/>至於連結。這場筆戰我只跟公園說了,黃老瀚vs妳的,好像也只跟他說過,我不肯定還會否告知第三個人。誠然我有推廣他人筆戰之實,但我猜度,有些人可能從友好的網站連至自家blog,或直接從我的自家blog連結連到妳那邊來,再看到妳寫的東西(如倉海君或黃瀚霆?),<B>我並沒主動向他們推介</B>在妳那邊發生的論戰。而我跟第三者說有論戰,或連結的結果促成其他我的朋友、相識、有一點認識或不認識的人留意妳這裡發生的論戰、評論,和衍生更多的筆戰,目的也不是借第三者把妳戰倒。我至少替自己做了一次快速搜畫,看看我有甚麼不滿妳的理由,沒有。這一刻我還沒有。而我不太希望,我不再跟人家說發生在第三者網站的論戰後,再有其他我認識的,或不認識的人跟我說,因為我的連結,一個只是連往主頁的簡單連結,令他添了不少煩擾。Eric Spanner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2692682880826396622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12417643.post-1130703601055538312005-10-31T04:20:00.000+08:002005-10-31T04:20:00.000+08:00如果說「文化研究人」真的可以自成一類, 在那把尺度中我大概只算是那些lv 1 的小毛頭.但是有些話還...如果說「文化研究人」真的可以自成一類, 在那把尺度中我大概只算是那些lv 1 的小毛頭.<BR/><BR/>但是有些話還是不得不說: 讀文化研究當然不至於"必須時刻表現關愛之心", 對那些權力不平等造成的不公義至少是絕不可以視若無睹.<BR/><BR/>當然, 正如醫護人員不會因為對病者沒有同情心而失去專業資格, 法官律師也未必全都富有正義感, 也許有不少"讀文化研究好勁"的人渣, 但這不代表我們不需要那樣的道德要求.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12417643.post-1130699870161217322005-10-31T03:17:00.000+08:002005-10-31T03:17:00.000+08:00公園:我和倉海君的交鋒你看得明白?可能因為那是沒有什麼意義的對話。我覺得有意義的部分在那些沒有正面觸...公園:<BR/><BR/>我和倉海君的交鋒你看得明白?可能因為那是沒有什麼意義的對話。我覺得有意義的部分在那些沒有正面觸及的部分裡,例如我問倉海君的5個問題,也應該包括我沒有詳細講下去的「語言本身」。<BR/><BR/>你說「在此的文研朋友」,我不知是哪一些。請不要把「文研」變成一個黑洞,所有看不懂的東西都扔進去。這次筆戰在於態度問題,態度是日常事情,我和倉海君和阿晨都沒有講一些很難理解的立場。不是所有事情都可以這樣。你欣賞清晰行文之餘,難道沒有發現,那些清晰和不清晰的行文,是在處理不同問題的嗎?<BR/><BR/>你說「然後又有不少不容討論和退讓的法度原則(如讀文研的人必須時刻表現關愛之心)。」這又如何不容討論呢?只是,因為無論倫理還是歷史證據,對該篇文章的作者都太不利了,因為根本難以討論。<BR/><BR/>另外,你不要常常說「身心健康頭腦健全」,不是身心健康頭腦健全的人就可以看懂所有東西,同樣身心健康頭腦健全的人都是千差萬別,他們因為各種原因會看不懂各種不同的東西。<BR/><BR/>我老師是個心細如塵、目光敏銳的(青年)學者,閱讀和寫作那個精緻就不用提了,語法的修為更是我不能追及的光年距離。老師一向都不太喜歡游靜,而我很喜歡;他總是東找西找一些游靜結構混亂的句子來挑剔,而我又為了捍衛游靜而詳細解釋。他最近終於說,都唔明你點解睇得明游靜。我說,你都睇得明架,我覺得係你唔接受個d係正確句子,所以堅持睇唔明之嘛。他搖搖頭說,唔係。真係睇唔明。<BR/><BR/>我的意思是,既然比我更厲害的人有些東西看不懂而我看得懂,足證「明白」裡面有一些非線性的東西,非關能力,不是「放下身段」就可以彌補得了。<BR/><BR/>再者,只要脫離日常共識(如果有的話)一點點,文章都可能會有人看不懂。但一篇文章,若只重複所知的,那又有什麼意思呢?<BR/><BR/>再推一步,公園所不明白的,到底是什麼?這個才是重點。是因為什麼不明白?某些不熟悉的辭語?會不會是因為厭惡某些東西?會不會是閱讀時作品突然要求讀者停頓的要求?我們要明白自己不明白什麼。這才是重點。公園可不可以在理解時換個方向:遇到有一篇你認為看不懂的文章,重點不再是「這篇文章到底在說了什麼」,而是「我看不懂的是什麼」。TSW,或鄧小樺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13283830157159431201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12417643.post-1130697282013723042005-10-31T02:34:00.000+08:002005-10-31T02:34:00.000+08:00肥力:倉海君說誰也不認識,但原來他是認識你的。又是你的善意推廣麼?下次真是還請看看人家愛不愛吃這套。...肥力:<BR/><BR/>倉海君說誰也不認識,但原來他是認識你的。又是你的善意推廣麼?下次真是還請看看人家愛不愛吃這套。因為你的推介,我先被人罵垃圾、懦夫,公園又說「文人相輕,悶出鳥來」,倉海君又罵「可恥的矯情」、「高姿態」、祝我學業進步快高長大並叫我唔好鍾意佢。計落,我都多得肥力你唔少。其實係咪你本人好想丙我又唔好意思所以借刀殺人?我賤命一條你要就取去。但搞到銀海咁大火則未免有點禍延蕭牆。<BR/><BR/>當然,如果你沒有向倉海君介紹過我、倉海君不是你介紹來的,那麼「我願意收回所有言論,望你多多包涵。」TSW,或鄧小樺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13283830157159431201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12417643.post-1130696042432591642005-10-31T02:14:00.000+08:002005-10-31T02:14:00.000+08:00倉海君,你果然是一個超級無賴,即到達我這個等級的無賴。為什麼這樣說?在筆戰中提到「愛」,我也試過——...倉海君,你果然是一個超級無賴,即到達我這個等級的無賴。為什麼這樣說?在筆戰中提到「愛」,我也試過——我曾在把一個我相當不屑的筆戰對手氣到七竅生煙語不成句的時候,跟他(應該是「他」吧)說「我.愛.你」。他忙不迭要扮成女孩。<BR/><BR/>因此,倉海君的無賴絕對是我這個級數的。不過呢,我和倉海君的分別就在於向對手說「你不要愛上我」,和主動向對手說「我愛你」。這個分別,鄙人引以為豪。<BR/><BR/>李維史陀說過一個我畢生難忘的例子:土著見到白人,認為白人是神,所以把白人淹死看看他會不會翻生;白人見到土著,認為土著是野獸,於是把土著變成奴隸。兩者的無知如一,分別在於土著對所不知的事物有著一個比白人高貴的假設。<BR/><BR/>「快高長大」,這種話驟聽起來還真讓人生氣。不過,想到這個時候還被人說快高長大,實在是一種福份,我在此謝過。反倒是「欣賞」,請不要斷章取義,我是「欣賞你的無賴」,而非賞閣下的言論和典故(去他媽的柏拉圖。西塞羅好端端扯上這種人幹什麼)。我很難相信,你不願接受自己的無賴,卻接受他人對你無賴的欣賞。<BR/><BR/>anyway,你要定語我決不吝惜。我嚴正聲明:倉海君是一個堅持要別人說他有修養的無賴。他與我等無賴很大分別,我們絕不要求他人說自己有修養。<BR/><BR/>既然道別,那就不要再回話了——當然,推翻自己收回言論,一個無賴絕不手軟,況且倉海君隨時還可以舉出許多推翻自己的古人。<BR/><BR/><BR/>(本則留言數量看來會超過48!yeah!)TSW,或鄧小樺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13283830157159431201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12417643.post-1130694376148919252005-10-31T01:46:00.000+08:002005-10-31T01:46:00.000+08:00銀海、銀海,不要這麼動氣。一個人只可以對另一個人真正動氣一次,超過一次便對自己有損。雖然我不認識你(...銀海、銀海,不要這麼動氣。一個人只可以對另一個人真正動氣一次,超過一次便對自己有損。雖然我不認識你(應該),但你看來真是血氣方剛。<BR/><BR/>雖然……我也有懷疑你是我的某個朋友…………<BR/><BR/><BR/><BR/>昌,我總是想打電話給你,但又昏昏沉沉地忘了。TSW,或鄧小樺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13283830157159431201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12417643.post-1130693476964050602005-10-31T01:31:00.000+08:002005-10-31T01:31:00.000+08:00這個道別真夠不知所謂. 想起一句夏宇(聲明: 只是忽然想起, 別誤以為引典): 這一切/不如不說.這個道別真夠不知所謂. 想起一句夏宇(聲明: 只是忽然想起, 別誤以為引典): 這一切/不如不說.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12417643.post-1130692831830169622005-10-31T01:20:00.000+08:002005-10-31T01:20:00.000+08:00第一次聽見人家說自我形象低而不說自卑沒自信. 第一次聽見人家一邊說自我形象低一邊懇求別人不要喜歡自己...第一次聽見人家說自我形象低而不說自卑沒自信. 第一次聽見人家一邊說自我形象低一邊懇求別人不要喜歡自己. <BR/><BR/>恐怖位: 1. 邏輯問題. 自我形象低與無賴有什麼關係呢? <BR/><BR/>2. 狂引別人的話而後說自己所說的是"常識", 不是自戀是什麼? 我個人比較直接: 真係好痺囉.<BR/><BR/>3. "二十年目睹之怪現象"曾有過什麼"創意詮譯"? 你有冇睇過呀到底! 唔好以為人地冇睇過啦!<BR/><BR/>這個道別嘛容我打個比方: 一個變態佬臨坐牢之前正氣凜然的說: "我變態, 是因為自我形象低. 不過請大家不要因此喜歡我." 變態至此, 還是夢見錢鍾書嗎? 我想到一個淫穢鏡頭: 一個人握住偶像的照片自慰. <BR/><BR/>肥力:你的言行實在令我太失望. 朋友冇品至此, 你是不是需要再跟他"面談"呢? 只想說: 諗起你地, 我就想嘔.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12417643.post-1130677346842729782005-10-30T21:02:00.000+08:002005-10-30T21:02:00.000+08:00早講過不自辯,萬一我苦口婆心解釋了一萬幾千字,你又若無其事回應一句「我們不知道你講什麼」,這豈非很別...早講過不自辯,萬一我苦口婆心解釋了一萬幾千字,你又若無其事回應一句「我們不知道你講什麼」,這豈非很別出心裁的自虐? 但不回應又好像沒有禮貌,所以先旨聲明﹕這是告別,不是討論。<BR/><BR/>我的自我形象雖低,但還未至於「以無賴為榮」,所以對你的評語絕不苟同。但我也不反駁,因為我知道你對「無賴」的創意詮釋,必屬「二十年目睹之怪現象」一類,可惜我的學習日程已排到二零四六,否則再考證一下你的「無賴」定義,也不失為一個「開心大發現」。只是為了貫徹我對名相的執着,你可不可以在「無賴」之前冠以「有修養的」這四個字,好讓我跟你們劃一條聊勝於無的界線呢?<BR/><BR/>至於「欣賞」云云, 我為什麼不信你呢? 其實你輕視我的表達能力已夠了,還要懷疑我的閱讀理解嗎?但鄧小樺,欣賞歸欣賞,正如Lulu/Mimi話齋﹕「你唔好鍾意我呀!」<BR/><BR/>祝<BR/>學業進步、快高長大<BR/><BR/>肥力:其實我說的只是常識,可惜大家都拒絕平實。是侮辱就簡單地說「侮辱」,是誹謗就老實地說「誹謗」,Call a spade a spade。「暴力」? 也只有在這個太平盛世,「暴力」才會變成一根時髦的牙籤,似乎只要一掛於嘴角便非常in。倉海君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17212577823407511988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12417643.post-1130672060750240652005-10-30T19:34:00.000+08:002005-10-30T19:34:00.000+08:00我對縮寫(不是造字呀公園)一直有保留, 尤其那本來沒必要的縮寫. 請收起這個縮寫吧. 我想嘔.......我對縮寫(不是造字呀公園)一直有保留, 尤其那本來沒必要的縮寫. 請收起這個縮寫吧. 我想嘔......肥力也請停停手吧......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12417643.post-1130669235465276242005-10-30T18:47:00.000+08:002005-10-30T18:47:00.000+08:00大公:文研可是正宗的間稱呢。小樺:昨天跟倉海君面談。他提到的其中一個憂慮,是「暴力」一詞的無限擴大,...大公:文研可是正宗的間稱呢。<BR/><BR/>小樺:昨天跟倉海君面談。他提到的其中一個憂慮,是「暴力」一詞的無限擴大,或有把語言以至思維打混沌之虞。我跟進:「如是的話,那些非刀槍劍戟子彈槍砲做成的,小如把對方心靈劃上一道日後還會作痛的疤的行為,何以名之,何以對之?」<BR/><BR/>記得的回答是,語言有很多字眼形容諸色的傷害行為,實不用擴大「暴力」的定義。不太記得他對各式行為的應對之見解,抱歉。打下這些供各方備詳。Eric Spanner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2692682880826396622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12417643.post-1130657404979585422005-10-30T15:30:00.000+08:002005-10-30T15:30:00.000+08:00阿晨,你這篇不是寫得既清楚又明白嗎?小樺據理力爭的時候,雖然我也不會句句同意,但她說得特別清楚明白,...阿晨,你這篇不是寫得既清楚又明白嗎?<BR/><BR/>小樺據理力爭的時候,雖然我也不會句句同意,但她說得特別清楚明白,你要說服你,你要把你的概念說到別人服的時候,你寫得格外清楚明白。<BR/><BR/>半點沒有把那個拿到FUNDING的幸運兒與小樺比較,我想大家看看該文作者的清晰行文而已。如不能欣賞,也無所謂,不能勉強。我也同意小樺是在此聆聽和傳意能力最好之一的,所以我說「文研的朋友們」,是重數。<BR/><BR/>談到深淺,故作深奧與故作淺薄同罪。說到高深,小樺甚至倉海君都不屬淺薄一類,但有趣的是我看得最明白。坦白說你們寫的,不論好的壞的我都故意再三閱讀,如果讀者都盡了最大的努力,文研的朋友們是不是都應該在溝通這一事情思考思考。DoA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4862818365098369720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12417643.post-1130652310168041042005-10-30T14:05:00.000+08:002005-10-30T14:05:00.000+08:00Duke of Aberdeen,我想,把小樺與馮應謙作比較,實在是太不公平。把馮應謙看成香港「文化...Duke of Aberdeen,<BR/><BR/>我想,把小樺與馮應謙作比較,實在是太不公平。把馮應謙看成香港「文化研究」的代表,就更是悲劇(雖然這是事實)﹣﹣ ok, 寫得大衆化D好聽D,是美麗的誤會。<BR/><BR/>基莉絲兔寫的都十分對,馮是一很差的「學者」,我的「女性主義與王菲」(容祖兒與文化研究的延伸閱讀)文章,就是看不過眼他為文化研究帶來的侮辱。他的文章研究粗劣,簡直就是亂寫,找幾個英文"terminology",就當解釋了問題,找上一些流行的名字,就當是做流行文化,好低劣。<BR/><BR/>但在這裡我想指出的是,香港的「文化研究」也有其問題和複雜的地方 (leungpo最近寫了一篇關於文化研究的 ﹣﹣ 散論文化研究在香港─一條漫長的回頭路?可作參考http://motat.blogspot.com/2005/10/blog-post_23.html#comments<BR/>,她不是「一種」態度和「一個」方法,有很多不同的事,正在「文化研究」這個範疇裡發生。一個馮應謙就讓文化研究變成垃圾,變成「學者都在說一般人不懂的語言,是浪費公帑」的話,那是很不公平。我覺得,小樺正在做的,是細眉細眼的細心經營,這是很難得的,也正正是在處理基莉絲兔指出的問題。<BR/><BR/>關於您說的語言的方法的問題,我自己一直都在思考。因為從九十年代頭,我開始投入社會運動,我每每發覺我的語言在面對大衆傳媒時,是行不通的,我當時做得很不足。<BR/><BR/>但現在我會有這麼一個觀點,語言,只是一種方法,我覺得當一個人選擇在某一個場合用某一種語言方法作表達的,不等於他於每一個場合也會用同樣的語言。有時,也只可以用某一些語言,才可以表達某一些觀念和經驗。而一個人會寫「學術」文章,不一定代表她們不懂得與清潔工人溝通,這真的不是必然的。<BR/><BR/>語言是關於對像的,我想小樺對此最清楚不過。她有她的選擇,我們也應該嘗試明白(不只是說我尊重你你尊重我,就不需要繼續相互學習理解,好多人最興用這個借口打完場......)。<BR/><BR/>嘗試明白。<BR/><BR/>您說,讓人聽得明白,聽得懂,是溝通的第一步,是的,很對(這樣的語法又怎可以被否定呢?)。但溝通,是有很多不同的方法的,直接的敘述,如基莉絲兔,是其中一種方法。<BR/><BR/>您有讀詩的經驗嗎?有看電影的經驗嗎?那種「溝通」於您是在那裡呢?<BR/><BR/>我還記得,十年前我到青文書局,馬國明正在與一個年輕學生閒談,學生說書太深,他不明白,馬說:「如果我們只會追求我們一讀就明的書,那為什麼要讀呢?」<BR/><BR/>那句話,一直在心。<BR/><BR/>祝好,合十。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12417643.post-1130642075723539492005-10-30T11:14:00.000+08:002005-10-30T11:14:00.000+08:00容祖兒與文化研究文研(即文化研究,肥力在此先提出的,他就有舖造字癮)的朋友們,推介你們讀一篇我以為寫...<A HREF="http://crystalspman.mysinablog.com/index.php?op=ViewArticle&articleId=49838" REL="nofollow">容祖兒與文化研究</A><BR/><BR/>文研(即文化研究,肥力在此先提出的,他就有舖造字癮)的朋友們,推介你們讀一篇我以為寫得很好的文章(雖然在這裡推介可能害了作者)。推介的意思,不代表完全認同作者的思路,但至少該文能展示一位身心健康的普通市民的想法(作者其實大有來頭也說不定,但她說她不是唸文研的,也沒有在說話前抬出自己是某大學某學系之類的身份)。且不談此文章的立論你是否認同,但至少用字淺白,思路清晰,我以為很值得我們寫文章的人借鏡。<BR/><BR/>讓人聽得明白,聽得懂,是溝通的第一步,然後才可談對錯喜惡,然後才可感染人,讓你的主張想法與別人交流。今年的諾貝爾經濟學獎,是由研究與經濟學沒有直接關係的博奕論學者所得。博奕論可用於多個學科領域,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和商學都能用到,印證了大學問沒有學科之分。如今在此的文研朋友們為自己創造了一套只有文研朋友們(或小樺的FANS)才能明白的語言,然後又有不少不容討論和退讓的法度原則(如讀文研的人必須時刻表現關愛之心)。對此我不敢妄加批評(我真係驚),但我這以為不是很健康的現象。<BR/><BR/>我還是冒死希望你們試試放下身段,讀讀沒有以學者自居的朋友對文研界的一些意見。DoA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4862818365098369720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12417643.post-1130541053859279082005-10-29T07:10:00.000+08:002005-10-29T07:10:00.000+08:00冇辦法啦, 燒到個樓宇結構都有問題. p君, 抱歉燒得太烈.冇辦法啦, 燒到個樓宇結構都有問題. p君, 抱歉燒得太烈.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12417643.post-1130515145598062722005-10-28T23:59:00.000+08:002005-10-28T23:59:00.000+08:00哎呀, 好像讓銀海君誤會了我的話.那些"小樺, 我有睇你個blog ga"式的留言竟會惹到別人, 我...哎呀, 好像讓銀海君誤會了我的話.<BR/>那些"小樺, 我有睇你個blog ga"式的留言竟會惹到別人, 我也真夠不小心.<BR/><BR/>好吧, 重整句子:<BR/>枉我是讀文化研究的, 竟看不明白這一大串的討論在說甚麼.<BR/><BR/>ps. 我的major gpa是低得不能再低的0.0, yeah!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12417643.post-1130500590103783082005-10-28T19:56:00.000+08:002005-10-28T19:56:00.000+08:00鄧小樺, 容我補一句: 我動氣, 因為一號銀海燒昨天真的四級大火. 至於你末句之驚世警言, 在下實在...鄧小樺, 容我補一句: 我動氣, 因為一號銀海燒昨天真的四級大火. 至於你末句之驚世警言, 在下實在要說一聲: 拜服!<BR/><BR/>p君, 修了三個學分的文化研究並不代表看得明白那套把別人的話用自己才懂的方式去說明. 何況"看不明白別人的話=枉讀文化研究"這邏輯也夠不可思議......請留心: 我早就說明自己是中文系出身, 倉君語意邏輯亂到飛起, p君看明白, 可以去教語障學. 至於所謂人文關懷. 唔該, 上少d網慳番d電吹少d水就當環保, 橫掂你已經明白晒.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12417643.post-1130494519993396452005-10-28T18:15:00.000+08:002005-10-28T18:15:00.000+08:00掬香齋主人:就憑「出面」呢個詞我判斷你是香港人。在香港這種瘋狂填海鏟山伐木起樓天空永遠灰濛呼吸系統備...掬香齋主人:<BR/><BR/>就憑「出面」呢個詞我判斷你是香港人。在香港這種瘋狂填海鏟山伐木起樓天空永遠灰濛呼吸系統備受攻擊水龍頭裡的水都不乾淨的地方,蜂蝶青蠅秋高氣爽高山流水這種自然意象絕非觸目可得,乃是教育得來。是什麼教育,令我們受其影響之深至於以為自己的看法是純真無知的自然感知,並又樂於聲稱自己是純真無知的?週末快樂。TSW,或鄧小樺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13283830157159431201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12417643.post-1130493953220497632005-10-28T18:05:00.000+08:002005-10-28T18:05:00.000+08:00一號銀海:倉海君的姿態無疑是比較挑釁,但其實也不值得這麼動氣。單憑他講了一大堆我們不知道在講什麼的東...一號銀海:<BR/><BR/>倉海君的姿態無疑是比較挑釁,但其實也不值得這麼動氣。單憑他講了一大堆我們不知道在講什麼的東西,他就值得受到某程度的尊重;尤其因為尊重可以用那麼多樣的方式去演繹。面對某物而無法將之化為更新增益自身的資源,才是真的被某物擊敗。TSW,或鄧小樺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13283830157159431201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12417643.post-1130493643162471192005-10-28T18:00:00.000+08:002005-10-28T18:00:00.000+08:00倉海君形容我的回應是對其文「充滿憤怒的主觀意見」。主觀就主觀吧;但「憤怒」,鄙人行文輕佻之餘可稱愉悅...倉海君形容我的回應是對其文「充滿憤怒的主觀意見」。主觀就主觀吧;但「憤怒」,鄙人行文輕佻之餘可稱愉悅——看來只是有別人「充滿憤怒」了。<BR/><BR/>其實作為一個曾撰文捍衛粗口的人,當然明白「語言暴力」這種招數有其惡俗一面。應該補充的是,在較抽離的時候我會說,暴力是不可能完全驅逐的,如果要將我們的語言淨化到毫無暴力陰影的程度,會造成我們溝通的障礙。我認為其中的判斷標準不是「它是否語言暴力」這種涉及本質界定的問題,而是「這種(設若是)暴力,會產生什麼效果」這種問題。有些暴力是生產性的,粗口裡面便有著衝擊禁忌來打開新的語言空間的潛能。我的(不無浮動的)標準是,如果有些語言暴力是要/會產生消音滅聲的效果,就需要對抗。其實只要細心考慮一下事發的詳細狀況,而非埋首於經典的定義和金句,就能夠判斷。<BR/><BR/>「語言本身」。我不是否定語言有其運作機制和結構可以控制我們的思維;然而,沒有不被運用而存在的「語言本身」。不過,也許可能倉海君並無興趣討論理位置和現實脈絡的位置,他比較關心自己和什麼人同行。<BR/><BR/>倉海君說我避重就輕,大概源於我不知輕重。倉海君也可正面回答我上一封回應中另一些其他人(包括我)會較有興趣的問題:<BR/><BR/>1.「simple and naïve」當然是個直指人心的評語,但如何有益世道人心,還請指教;<BR/>2.正如認為存在一種「將一切平面化的可怕力量」,到底如何「徹底地誤解了教育、社會,甚至人生」?<BR/>3.「這個人simple and naïve」,還有什麼討論餘地?<BR/>4.還是倉海君本就不考慮引發討論為一種價值?大家讀讀古書就好?<BR/>5.容我問個僭越的問題,這樣努力跳出他人的判斷範圍、突出個人的不凡,到底是讓我們有偌大晴空翱翔,還是讓我們在地上無立錐之地?<BR/><BR/>感謝倉海君提供各國語言的nicam典故。有興趣再來坐。就無賴而言,你簡直可以躋身於我等以無賴為榮的小混混一流,之前真是有眼不識泰山。這並不是「與你走前這『正確』的一大步」那樣的明捧暗踩,而的確是一種欣賞(之前頗有一段時間為自己上次回應中的無賴沾沾自喜)。當然,並不認識我的你可以不相信。<BR/><BR/>關於典故,我必須再向你致謝。你令很多我(等)中心已死透透的人活過來了。這也是好的。並不是損你,只是分享:我現在比較經常地認為,引用和典故的重點不是在於與前人一樣,而是在於與前人不同。而我是困而知之,則你似乎是生而知之,得魚忘荃。<BR/><BR/>最後,以我最大的誠摯:去他媽的柏拉圖。目前為止先只針對他。TSW,或鄧小樺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13283830157159431201noreply@blogg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