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6/2015

紀念或者催眠



到底是女人比男人更傾向於發明紀念日,還是愛得比較深比較上心的那一個比較傾向於發明紀念日,我也說不上來。

紀念日不過是記憶的數字化與具體化,日曆上從此增加一個紅點,標記當年今日發生過的事,多半附帶一些儀式,記憶又繼續生產,疊加其上,或又可能永遠無法取代最初。如果我們人生年曆上的標記增多,我們的生命是否就會更有意義?我依然說不上來。

出於愛的紀念日,會有不斷繁衍的狀態。戀人們的紀念日往往傾向於瑣碎無聊,開始和分手這種大事以外,還有第一次拖手、第一次接吻、第一次吵架、第一次上家裡吃飯、第一次去旅行、第一次過生日、第一次送禮物……不過父母也是一台紀念日生產器,比如第一行自己爬、第一次站立、第一次識行、第一次去街、第一次病、第一次識叫爸爸媽媽、第一次識沖涼……紀念日是一種愛的滿溢狀態。

數了這麼多的「第一次」,不禁想起林夕給王菲寫的神級歌詞〈催眠〉:列舉「第一口蛋糕的滋味」、「第一件玩具帶來的安慰」、「第一次吻別人的嘴」、「第一次生病了需要喝藥水」,然後神奇的重複「第二口蛋糕的滋味」、「第二件玩具帶來的安慰」、「第二次吻別人的嘴」、「第二次生病了需要喝藥水」,時間中一切不免重覆,力量減弱,意義消退,麻木——這就是催眠。

確實我也忘掉了紀念日。翻看舊時FB,幾年前還真的會到那官塘大排檔,自己一個人叫一大盤水煮牛肉來吃掉,夥計都詫異。後來官塘裕民坊整個大排檔拆成一片荒蕪,那大排檔也搬了,我也再數不清是第幾個紀念日,後來就只在紀念日過去後,才恍然想起。

紀念日過成怎樣,會不會回過頭來,修改日子原初的意義?我想起每年春夏之交,公園裡的燭光晚會,全城的大型紀念日。我記得2013年下大雨,但維園氣氛高漲,正能量匯集;去年有維權律師滕彪的演講激動人心;今年經歷雨傘運動,民氣變化,有極端化與衰頹化,到維園和七一的人都不多。沒那麼擁擠的紀念日,也正好思考。

詩人飲江有一首詩寫六四,把經歷與見證歷史比喻為一次刻骨銘心的邂逅;如果正義是一場永不到來的愛情,那麼我們要如何投入,才能令紀念日不受凡俗催眠?還是,累了就睡一下,相信紀念日以外的愛情?

刊《M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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