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2014

依戀





都傳說旅行是棄物的好時機,把舊衣服帶去,穿了後直接扔掉,節省皮箱空間,也添加例外與重生感覺。這次趁到愛荷華三個月,便把兩件衣服帶去,想要棄掉。一件是TOUGH的套頭樽領有帽黑毛衣,很適合在示威時防禦,在2005年反WTO示威時穿過,吃過水炮,浸了鹹水縮起來也變粗糙,再不合身。另一件是REPLAY的黃綠格子洗舊軟布襯衣,中四時買下,衣齡迄今已近二十年,在2006年闖入天星碼頭直接行動阻止工程時穿過,近年逐漸變成頹廢衣著。
 
衣服留著當然是為紀念,一直無法放棄,想想寄情於物太過癡愚,季中便在酒店裡,把衣服攤出來,左看右看,給自己藉口扔掉。晏幾道〈鷓鴣天〉:「醉拍春衫惜舊香,天將離恨惱疏狂」;納蘭性德〈沁園春〉云:「欲結綢繆,翻驚搖落,減盡荀衣昨日香」。此二皆癡情者,下場亦不好。

紀念什麼?香港的革命不入正史,官方歷史(假若有)都將一切說成是由上而下的賜予,則革命與行動的過程與成果,都只由個人的筆甚至個人的身體記憶。台灣作家房慧真在臉書上形容過自己通宵在立法院守衛,過後整個人又髒又臭,「在這些狼狽的身體裡面,眼神卻異常明亮熱烈」,「真正的『活著』」;「將自己身體的界線徹底交出去,築成肉牆,好擋住國家機器。只要一旦銘刻了這種抗爭的身體感,真的,就再也不能忘。」說的真好,完整傳達了「運動」讓人上癮的精髓。

對革命的依戀,既是精神上的,也是肉體上的。那狼狽中的美麗,彷彿一輩子不能在別處尋獲。過後記憶尋找寄主,要麼是紀念碑,要麼去到個人衣物小節。回到居住的旺角,看著佔領區守夜的人們(我想金鐘亦然),我猜在這樣苦夜冷風中都不願放棄的,乃亦出於這種無法割捨的依戀。

躊躇不定,我把舊衣捨棄的計劃告訴最要好的德國詩人安雅。德國人情感節制,安雅恪守節物原則,她說自己是個經常扔掉東西的人,「但這種東西,你還是不要扔掉吧。」其實我已經知道自己是不能把它們扔掉的了。

是誰說過,愛如登山,如果攀到極高處,便難以下來。是貪戀山頂的罕有風景?我想其實是攀登過程中的決心、意志和狀態,怕自己下山後不再是那個如此絕對美好的人。登山者都知道,上山容易下山難,下山才易受傷。而初次攀登者,也許並沒有那樣的心理與技術準備,回到平地。

把心交出去,人易離魂。臨別依依,阿根廷作家安慰我說,這是永恒了。為了不超重,我扔掉了23件衣服,但把那兩件帶回來。在飛機上一再試圖上網,在臉書上尋找其它作家的蹤跡。而我畢竟回來,我知這個城巿有不美麗的消息在等著我,佔領區就是一場苦戀。依戀太重,每次都想回到原點,把犯過的錯誤取消,重來一次,證明自己可以,證明世界值得自己踴身投入。依戀腦中的安多酚與肉體的無懼拋擲。


(刊明報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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