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起,我要說一個很長很長的故事。不把這些說出來,我無法好好的思考、寫作以及入睡。我知道對我大部分的朋友來講,以下的困擾都遙遠得很,亦因職是之故,我想我的朋友們也願意理解我的孤獨而痛苦。
關於學聯,我從來沒有直接參與其中(只去過最近一次週年大會的其中一晚),一直是以一個關心學運的外人的角度,來留意有關它的事情,在它受到不公的指責時,偶然為它說一兩句話。可是,近來學聯的兩次醜聞,都讓我這種知道一點內情的人很失望和氣憤。也許是我比較極端,我認為在學聯早前的(三代)離席事件、最近的(一代)禁止發言事件上,學聯的問題已經到了不可忍受的地步,不能等待(個別)代表的自我反思,而必須要以公眾的壓力,要求它反省並出來公開回應。
這種極端姿態,當然是會引出許多調和性的聲音。對此我亦無所謂,因為我採取的是所謂「五四邏輯」:要人家開一個窗子給你,你必須要求它掀掉整個屋頂。總之學聯出來面對公眾就可以了。離席事件後,因為有老鬼(盧偉明)稱新的學聯代表會與八樓及老鬼作溝通,因此就算沒有學聯人出來公開回應我的指責,我也就算了。可是,月前的一代,卻發生了更令人難以接受的禁止基本會員及社會人士發言(並無須解釋)的事件。因此,我非常真切地覺得,之前所謂的溝通,只是緩兵之計。受騙的感覺使我更加憤怒,所以我更氣急敗壞地指責學聯,又在學聯老鬼的電郵組裡追問盧偉明。
然後,因為有人覺得我的言詞過於尖刻,於是展開了對我的一連串進程緩慢但我認為是驚人地不講道理的攻擊。這些攻擊在這裡無法多談。許多朋友都叫我不要理會就算了,但我確實是有話不說出來就無法好好生活的人。在這裡只講一些能夠與大眾分享的,即一些學聯老鬼面對學聯醜聞的態度。之所以要付諸公聽,是因為我認為這些態度,對學聯其實是,有害的。而我們本以為少不更事的代表是棘手的,原來還有一些看來經驗豐富、通情達理的老鬼在作門神。
1. 出現「禁制言論」的行為是由於會章漏洞
1.1以會章脫罪
學聯會章有列明,基本會員發言須得全體代表同意。因此,當學聯代表會主席黎震傑被指責失職(沒有讓會眾暢所欲言)時,他的回應就是「我是跟會章做事」,意即「唔關我事」。這種說法完全站不住腳,因為這條會章存在了這麼多年,卻絕少被使用,遑論引發由學生媒體發動的大型批判。
賦權予代表禁制他人發言的,當然是會章。可是,持「會章漏洞」論的人,下一個推論便是:「因為出問題的是會章,因此應該修改會章,而不是指責代表」。將「人」的因素蓋過制度因素自然不合理,但這樣把一切訴諸章則,遮蓋「人」的因素,難道又合理嗎?很明顯,說上面那句話的人,目的只有一個,就是替禁制他人發言的代表們脫罪。脫罪之後當然可以保住學聯(代表)們的名聲,但同時也讓他們不用反省。事實上,在黎震傑等人受到指責之後的言論可見,他們仍然不見得懂得了多一點點關於開放、平等、討論等等,對於議會政治來說是基礎根石的,價值。
1.2犬儒主義
會章大概就是遊戲規則,而我認為,凡事訴諸遊戲規則,不單止是學運的悲劇,也同時整個香港的悲劇。齊澤克說,這個世代的典型意識型態就是犬儒主義,即完全瞭解遊戲規則,樂意清醒地照做;迥異於經典的意識型態定態「他們對此一無所知,但卻勤勉為之」,犬儒主義者什麼都知道,但樂意把一切責任推諉於規則,從而可以確保自身的純潔性(「我沒有失職,我只是照會章做」)。能夠在香港的教育制度裡過關斬將進入大學,大概已摸透了考試技巧、校規這些遊戲規則;而現在參與大學學生會的,可能也是中學學生會幹事——中學學生會是最需要講守規則的,因為學校不批准的就免談。經過這麼多犬儒訓練,學生組織者需要的正正是對於遊戲規則的反省。
我們要瞭解遊戲規則,不是意在超越它的嗎?為何什麼反而是有經驗者,帶頭把一切訴諸規則?
2. 將是次事件的問題核心,從「學聯(部分)代表對行政權力的運用欠缺反省」置換為「八九樓的長期分歧」
2.2 助長盲目
有些老鬼遇到對於九樓行政暴力的抨擊,很容易就把問題納入「八九樓論爭」的框架,也許是因為他們對於這些都討論了太多了。但在我這種(半)外人眼裡看來,把什麼都訴諸八九樓的分歧歷史,是堪稱盲目的。因為分歧不直接指向打壓言論。就我理解,過往亦會出現爭端,但一直都是以大量的耐性和討論去尋求微小的共識點。這種對共識的追求和對討論的重視,也是我一直對學運抱有感情的原因之一。
最近的禁止發言醜聞上,正是因為有代表看見某些他們認為是屬於對立陣營的發言者想發言,而他們希望禁制對立者的行為和言論,才發生這樣的事。這就好像a是b的敵人,b就看不見a是一個人,接著b就可以把a殺掉。因為發言者是屬於對立陣營,代表就看不到發言者作為基本會員和人的發言權利,舉手禁制對方發言。這是由不重視討論而造成的盲目。
而以「八九樓論爭」來置換「欠缺反省」的老鬼,其實也是出於類似的盲目。相似點就是「身份」成為了遮蔽一切的焦點。我認為,老鬼們這樣說甚至是更鼓吹和堅定了代表現有的盲目。
2.2 製造封閉
上次中大學生報的號外一出版後,部分學聯代表手忙腳亂大動肝火,就是因為他們以為不會被外人討論的東西,突然在他們身邊的同學、教授手上大字標題地出現了。「面對公眾」不一定是公平的,但在是次事件上,因為禁制發言的代表(會)在議會內擁有絕對權力,要抗衡唯有以輿論壓力訴諸公眾,才能在困局中打開一個缺口。
如果善意一點也同時是陰謀論一點來看,2.1中提到的老鬼,很多是不自覺的。但我始終懷疑,有些老鬼是自覺的:因為學聯八樓(社運資源中心)與九樓(代表會、常委會等)對於學運、社會的理解不同,八九樓之間確實長期存在分歧,其間的討論和歷史成篇累牘,連我這個略知內情的人也不甚了了。而將問題由較能被普遍地理解的「言論自由」問題置換為較少人能理解的「八九樓長期分歧」,則可以減低外界對學聯代表們的壓力。
將爭端定義為內部,有什麼用?既然是外人無能置喙的內部問題,那麼就內部解決嘛,和誰私底下見個面、談個電話、來往幾封電郵就可以了。這些當然有時是可以解決問題的方法,問題是,但事件已經引來外界注視、當有人在外界媒體上要求回應,為什麼不能有個公開、明白的回應和質詢過程?
這次事件裡,「圍內解決」的氣氛叫人窒息。我對外發表文章,但那些對我不滿的人,從不在公開環境回應,而是在電郵組裡(緩慢)炮擊。學生報呢,則一直沒人直接找他們(總編的手提電話都有留在號外上),只有對中大學生會恐嚇——在學聯代表們受訪問時,也大談「你來派野會破壞院校關係」,甚至有「大家都係friend黎」(明明連對方的名字都叫不出)的有趣言論。
這種拍膊頭、檯底傾(檯底但又不坦誠喎)、私底下射死你的格局,實在令我這種半外人氣悶不已。
3. 傳媒暴力論
3.1 避風塘建造者
有些老鬼與代表們口徑一致,認為學生報(也包括本人)擁有傳媒力量,又懂得抹黑人,不夠客觀。有的老鬼比較含沙射影,有的就直指這是「東方蘋果太陽」的手法——最有趣的,是這位老鬼在他同意的issue上,只會嫌學生報「去得不夠盡」。換言之,所謂的報導手法問題,只不過是對象問題——令人無法接受的不是「不客觀手法」,而是看見各種證據被很有系統地組織起來,塑造出一個有說服力的形象,而那竟然是學聯(部分)代表的形象。
可是,指學生報「東蘋太」的老鬼並未指出學生報的報導有何不合理的地方;甚至,在有學聯代表指出了所謂不合理的地方後,該老鬼亦並未援用。所以,所謂的客觀,其實只是「留有餘地」。而該名老鬼,每年都會在學生報傾莊時,慷慨演說「學生報應該要批判,不要凡事訴諸客觀中立」。
「客觀」是一面怎樣的幌子,我想學生報、inmedia的作者和讀者、甚至上述的老鬼都清楚得很,也許只有那些可憐的代表們真的一竅不通(尤其那位可愛的港大EVP,參見「學聯四子訪問」)。我想大家留意的是,「客觀」在這裡,同時亦是讓涉事代表避免反思的避風塘:「他們說的都不是真的,因此相信他們的人也是笨的,而我們也就什麼都沒錯了。」
除非你相信不需要學聯代表反思也可解決事情,否則就不應動搖迫使他們反思的證據的正當性。
3.2 誇大權力不公
有老鬼一直傾向將八樓、學生報的權力類比為傳媒的權力——有趣的是,後來鄙人這個一人公司也被算進去了,還成了傳媒暴力的代表——,然後說八樓和學生報其實並非無權者,只是扮演弱者的位置,反過來打壓九樓。那個比喻就是「鄭經翰和董建華,誰的權力比較大?」
這是一個錯誤的類比。顯而易見,鄭經翰擁有一個每日開咪、聽眾數十萬的平台。而在事件中學生報只是出了一份號外到各大專派發,再把文章貼到INMEDIA,而有人注意並和議而已。如果有誰認為權力分佈不公,只須同樣貼文到inmedia,或者出一份號外到各大專派便可,學聯擁有八間院校的人手,要做這些事絕對比中大學生報容易得多了。可是,學聯始終並不回應。所以問題並不是八樓/學生報/鄙人擁有了學聯九樓/老鬼無法比肩的權力,而是後者並沒有公開發表對公眾有說服力之言論的意慾/信心/能力。
或者最應該要質疑的是,九樓或者某些學聯老鬼,到底有多想學聯出來面對公眾?有多認為學聯是屬於社會大眾的?
3.3 幕後黑手
鄙人確曾做過中大學生報,與現在的學生報人也偶有聯絡。因為鄙人兇神惡煞,學生報的小將也對我客氣得很。因此,有老鬼便指鄙人與學生報並不擁有各自的獨立意志——當然,這是指鄙人把持學生報,將自己的言詞極端和態度激進灌輸給學生報,才有這次事件。又因,鄙人在電郵組中言詞尖刻,而被指為「語言暴力」(指控者坦承:根據常識,惡/尖刻就是語言暴力),而鄙人明顯極個人化的「語言暴力」,便借代為學生報、八樓的語言暴力(作為一個有經驗的細心讀者,鄙人不能同意)。
於是,便構成以下這條美麗的公式:
1. 九樓使用行政暴力,但八樓、學生報也使用了語言暴力,兩者咁高咁大;
2. 而鄙人TSW則是八樓、學生報中首屈一指的語言暴力代表,且還是學生報的領頭人;
3. 而擒賊先擒王,打倒了TSW,就可以「解構封閉系統,尋求公平的討論基礎」(一系列聲討鄙人的電郵題目,係咪好grand呢)。YEAH~~~!
簡單來說,學生報決定製作號外一,我完全不知情;而如果我真的有心、準確來說是如果我真的能夠,影響學生報,學生報的號外二絕對不是這個樣子。而我的確多次反對號外二的製作方向,但意見未被採納。鄙人對上面的美麗公式有多大冤屈感,不足為外人道。這條美麗公式的簡化和與事實不符之處,我相信大家也會看得到(看不到再問吧)。值得大家思考、討論的,是這種找個幕後黑手的方式,到底有什麼用。
我的類比就是(除庶民一再引錄的)星島的程尚達稱「反英語化運動有幕後高人教路」。幕後黑手論最直接的當然是報復,揪出黑手,讓黑手寢食不安;另外也是一種「殺雞儆猴」,警告其他人不要想當黑手的位置。但最最重要的,是要消解對手論點和形象上的純潔性,沒有純潔性當然就不必理會。我對自己被指為黑手最最不甘的,是有人可以持之回去對學聯代表說:你看,其實只是一個人搞出來的,不重要,別理會。這樣,那些本就不願出來面對公眾的代表,就又少一個出來面對責難、反思自己的機會。
有人說,現在的學生,你要他瞭解這些那些,無疑太難了。但原來,要有經驗的老鬼放下自己的成見,也竟如此地難。有回去跟學聯代表們溝通過的人說,他們現在大概不敢不讓會員發言了,但社會人士能否發言,還是未知之數。進步如此緩慢,大概指控我的人會說,我的極端姿態要負責任。但是否過度保護的學聯老鬼,也該負點責任?
說了這麼多,但其實,我不希望大家因此鄙視學生運動。因為我之所以不時可以顯得滔滔不絕引經據典作點列分析,都是拜學生運動所賜。希望大家關注學聯,並對之發表意見。謝謝各位看這麼長的話,如果有地方顯得不清不楚的話,很抱歉。
而親愛的朋友,容許我在這裡向你們很主觀地吐點苦水。是次事件的痛苦在於,
1.我所面對的人,我本以為他是一個有智力、有道德的「戰友」(掹車邊都算啦),在之前的國際化事件裡剛剛合作愉快。然後他用中大校方對付反對聲音的手段來對付我。
2.他對我的攻擊,分析淺薄,但即使早已被我點破論點,他仍然會理直氣壯地重申一次。而且進程非常緩慢,總之過一兩個星期就會有一篇,現在仍在評斷我兩個月前的言論,沒有回應我近兩個星期的說法。
3.大家都叫我不要理他。而我也知道,一個明明已被你擊破論點、又完全不用對自己言論負責的人(他每次都用學術性的定義問題拋我要我答,而到自己要定義時就說「用common sense」),說什麼都沒有用。但作為一個筆戰之鬼,不斷看到極度不認同的言論而又不能回應,是極度痛苦的。
我一直希望自己敏於疼痛,而大概這是我必須付的代價。
學生報號外第一期
http://ihome.cuhk.edu.hk/~z044603/p1.pdf
學生報號外第二期
http://ihome.cuhk.edu.hk/~z044603/special02.pdf
2 comments:
看你的長文,不知是可氣可憐還是可笑。既然那麼好辯那麼好勝卻又那麼欠缺自信那麼容易受傷,何必?!潛心下來讀書吧,寫那麼多,於人無益於己有損,何必?嘗試讓你的心離開學生組織吧,不要眷戀過去,你必須接受,你已不是那裡的人--無論你多麼的不願意接受。(而離開,對你對那裡的人,都是好事。)
上面這位朋友是在那個有人和我筆戰的電郵組裡的嗎?否則,若只有我所寫的文章作為資料,這位朋友大概是推論不出「欠缺自信」的。你不妨指出我哪裡「欠缺自信」了。
我固然有些地方欠缺自信,凡人都有地方有自信或欠缺自信或自信過度,可是在這篇文章裡,我大概沒有什麼地方懷疑過自己。
什麼叫做於人無益於己有損?我整篇文章就是在嘗試做一些對學聯這個組織有利的東西。如果你認為是沒有益處,請你提出分析。還是你只是看我不順眼,想我離開?
「眷戀過去」即是提高過去貶抑現在,但我的文章哪一部分有將過去與現在對比,然後抬高過去貶抑現在?
如果你是學生組織,我建議你把你所看到的東西作出分析,大家討論。例如我「不離開」怎樣對「那裡的人」無益了。如果你根本沒有分析,甚至文章都沒有看完,所有分析都是對「老鬼」這個身分的籠統想像(加上陳日東的所謂分析),那麼其實我也不必理會你。
如果你真的是組織人,我也想你再闡述一下,在學生的流動和暫時本質之下,如何講社會連結?如果你真是組織者,而連關心你的前組織者,你都因為言不順耳除之而後快,我們怎麼能相信你會對一般社會大眾的聲音認真聆聽?
另外,我提了很多次我是外人,所以,我非常接受我「不是那裡的人」。你看不懂嗎?
另外,如果大家其實是認識的(你說「潛下心來讀書吧」,你怎麼知道我在讀書?),你對我有意見,也不妨清心直說。如果你與我有直接接觸,而我對你有傷害,我願意詳細討論並反省。但當然你要提出證據。
這麼長的文章,若你看完,我很感激。如果你連看都沒看(或看都看不懂),又沒有能力提出反駁的分析,就對他人感到可氣可憐可笑,那麼,你還是小心自己的身體吧。
最少,也請明白,這篇文章是對於學聯這個組織的分析,而我的性情如何,並不能當作討 論的重點。若你真的有能力處理公眾題目的討論,請到這裡發表意見,會有多些人看。
http://www.inmediahk.net/public/article?item_id=29072
當然,你在這裡說,我也是歡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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