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9/2007

清心以待

(好像真的不用再入睡一樣。因此再說一點無聊話吧。)

去脈絡(de-contextualize)、拼貼一直都是一種帶有暴力的行為,我已經想不起我何時第一次為這種暴力感到不適,以致在寫論文的時候,一旦涉及引用或大量資料都非常忌憚而笨拙以至過度回溯,創作時也對傾向寫倚仗真實脈絡的散文最為安心,從不拼貼,而只沿脈絡對話。去脈絡和拼貼可以造成強烈的譏諷效果,破壞力最大之處當在於,這種手段可以完全抹除或忽略原作的目的與立場。

可是在進行理論性拆解和顛覆,或閱讀創作上的錯置時,我自己也能感受到該活動和該文本中,那種宣示自由的動作裡爆發般的力量。因此,在基本的立場上,只要該活動不製造廣義政治上的錯誤效果,我認為日常倫理可以被置於創作自由之下。對我來說,這就是一個唸文學和寫東西的人應該抱持的原則,即使去脈絡之暴力發生在自己身上,也應該抱持的原則。於是剩下的倫理問題,就只對我自己比較重要,就是平心靜氣地想想到底因為什麼,你的目的與立場對它人而言不屑一顧、可以被抹除——這種思考的答案也許是虛妄的,因為對於某些人(例如快樂的創作者)而言,那只是遊戲而已。重要的是,令虛妄的答案對自己有意義。

話說回來,如果這種去脈絡的拼貼發生在別人身上,我想我是不會這麼平靜的,多半會強出頭(如果有時間)。記得曾為一篇斷章取義的抹黑小說生氣了幾天。細心想來,就是,始終,我還是不太能容忍詮釋的扭曲在眼前發生。但這又和布洛姆的誤讀理論如何融合呢?文學上常出現嘗試取消曲解的辯護;除了比較正常和公開時會說的「要看曲解和誤讀造成了什麼結果來判斷這種曲解和扭曲是否可以接受」,我暗暗覺得,如果可以將原作和再創作分置於不同層次(例如處於不同的時間和空間、不同的目標之下),去脈絡的暴力會比較容易接受——而之所以會有第三者介入、辯護,就是因為第三者充當了一個接合點,讓原作和再創作重新處於同一個層次。我實在衷心覺得那些怪異而肆無忌憚的創作是好的,因此不欲他人為我出頭、而致令這些創作遭遇壓力(當然不排除有些人將他人的惡感作為滿足感的來源)。我自己也不太願意與這種創作處於同一層次,簡單來說無意與之同行或對話(當然對方也可能無意與我同行或對話),不過我願意保護和支持這種人和這種行為,在某種距離之外。

即使這些再創作攻擊的是我,即使再創作者已經自行佔據了有利位置,我也認為這是好的,因為怪異的人在社會上應該有某些有利位置,尤其在香港。而無疑現在給這些怪異的人的有利位置還不夠。而對於我這種平凡的人,在真正困難的時候,應該要清心以待,更加勉力提昇自己的反省力與包容度。啦啦啦。你看這還不是一種女傭的態度?天啊七點了我還睡不著。

2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這篇有我感興趣的東西,但腦袋處於待機狀態亂七八糟,慢點再來透徹讀一遍。

TSW,或鄧小樺 said...

哈哈,「這篇有我感興趣的東西」。
沒什麼需要「透徹」讀的啊,簡單到不能再簡單的一點失眠時的思考而已。而且因為不是人人都會碰到而欠缺普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