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2011

大火燒出涼薄



花園街露天攤販疑遭縱火,四級火警釀成6死34傷的慘劇, 是回歸以來傷亡最慘重的火警,比之前旺角嘉禾大廈火警的傷亡更嚴重。這本是社會悲劇,也是有人蓄意犯下罪行(一條街兩邊都有火頭,可見不是偶然);但從周三曾蔭權早上的發表講話開始,焦點不是嚴打縱火狂徒,卻放在排檔管理之上。其後各方,包括區議員、周一嶽、立法會議員,口口聲聲都在講如何規管排檔。食環署署長梁卓文最過分,趁此機會表現自己「有做野」,急急數出今年度曾檢控攤販600次以上,多次強調必定加大力度管制排檔攤販。

不應指責受害人

其實排檔商販也是受害人,他們做的只是小生意,損失也必定慘重,這個冬天必定更加嚴寒。況且,意外尚可防範,蓄意犯罪的話也防不勝防,難道不去追究誰人為何放火,卻去責難唐樓和排檔容易起火?為何政府官員,要指責受害人(blame the victim)?

這種「指責受害人」的習慣,是香港長期以來的畸型文化。女性被非禮?一定是因為自己衣著暴露!你被打劫?絕對是因為你夜歸!美國學者William Ryan七十年代所著的《Blaming the Victim》,就是反對當時的一些研究者,把社會問題如黑人的貧窮,歸咎於黑人的行為和背景(如單親家庭)。事實上,我們在面對社會問題時,一定要著眼於背後的社會問題結構,才能持平解決問題。然而,我們的政府,卻帶頭出來,把矛頭指向受害人。

攤販不夠財雄勢大,受指責難免慌不擇路;結果排檔攤販轉向指責劏房,認為是唐樓劏房太多,阻塞走火通道,才令致傷亡慘重。看見這種弱勢互相指責、社群割裂的局面,令人不忍。劏房業主獲利豐潤,租客則是因為租不起完整的一個單位才蝸居劏房;而排檔的業權持有人也可收得不錯的租金(經濟日報報導不少攤販須把檔口分租牟利幫補,是為「劏檔」),相反檔販都是賣平價貨錙銖抵日。兩方都是肥了業主,苦了租客。

庶民走投無路

再看遠一點,太子道西的80年唐樓將會活化成「特色酒店」,該區的地價遲早飆升,政府和巿建局,地產商和收樓公司,都打著算盤。從這個角度看,政商是沆瀣一氣,對庶民平價生活趕盡殺絕。無論舊式唐樓,還是露天廉價攤販,都是其眼中釘,欲除之而後快。收樓頻繁的地區會突增火災,警方卻查來查去沒頭緒。

五十年代石硤尾大火,令數萬人無家可歸,當時殖民地政府亦能面對社會的結構性問題,遂引入公共房屋系統。但今日火災過後,攤販面對嚴冬,政府帶動傳媒一面倒呼籲朝行晚拆,以至搬到更遠的地方——代價都好像要由攤販來付,再不然就是未起公屋先趕絕劏房。這絕對是管治智慧和道德的退步。

9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街道是公共空間,沒有人是業主。檔販只擁有營業牌照,並沒有排檔的業權。把檔口分租已是非法行為。露天攤販能以廉價售貨,其實是因為他們佔用了屬於行人和居民的街道和環境(包括走火通道和衛生環境)。利潤和平價生活的好處由攤販和他們的僱客享用,安全和衛生的風險由居民承受,這樣合乎公義嗎?受歡迎的露天市集賣的雖然是平價貨,但利潤不見得微少,否則,怎會有人願意以不錯的租金非法分租檔口?怎會惹來黑社會「爭地盤」以致縱火?花園街所在的旺角有兩個食環署的街市,那裡的乾貨檔攤,租金低廉,可是卻長期空置。為何沒有人去租呢?
攤販損失了財貨,居民損失了的是生命,是9條生命啊!現在輿論只是要求減少檔位密度,加強管理,降低居民所承受的風險吧!究竟有多涼薄?還是閣下賤視人命?
又花園街是收樓頻繁的地區嗎?有那個收樓頻繁地區的火災引致9人死亡的慘劇呢?可否舉些例子來看?

Anonymous said...

Well said Comment #1 above! I am really getting tired of such argument where government is all there is to blame! The fact that you and I don't like the way the hk government is appointed by mainland doesn't mean one can blame all the wrong doing to hk government and being ignorant of the actuality!

tsw said...

我並不反對攤販改善管理,但政府和區議員現在一面倒將問題推卸在攤販上,比例大得不合情理。如果有恐怖份子炸了油站,引致附近多人死亡,我們會要求所有油站搬離民居和行人路嗎?

說到底,是蓄意縱火,縱火的源頭是應該受到更大指責的吧?

如果我是放火要脅的黑社會,看到這麼多人在我放火之後,反而強力指責小販,我以後肯定可以更強力要脅攤販,因為政府和社會輿論都會與我一起懲罰攤販。這樣不合公義,同時會助長罪案發行。這就是blame the victim的扭曲結果。

tsw

Anonymous said...

攤檔被縱火,波及樓上居民,居民固然是受害者,但把檔販當作幫兇審判是什麼道理?一個人被襲擊,而最好解決方法難道是迫令他穿上盔甲?你家裡被放火,難道要我叫你把家都圍上放火板,這樣你就「安全」了?樓上的,你連問題根本都搞不清,請你好好想清楚,不要動不動把「居民安全」拿出來混淆視聽。

Wong KC said...

曾看過轉載此文的討論區,有趣的現象是:只討論火警作為一技術性問題,大家只討論某些影響逃生的元素,且政府只要提出了這些便沒有問題,便啻啻是"只是說把解決到問題的方法都要提出、討論, 是合理的"。前者是香港消防教育做得好的地方,後者是把政府和傳媒的語氣「無限量放輕」(其實,該討論者己貼出星島新聞「林鄭誓加強劏房執法」、「當局巡查劏房行動加碼不排除破門入屋」,很難說出這是「只是說把解決到問題的方法都要提出、討論」。這只是在提出、討論麼?這種偽理性,他是不會自覺的,這是香港去政治閱讀的結果,而僅僅把政府官員視為執行程序的技術官僚,而忽略政府聯合傳媒在一地施行的具體權力操作,例如,只反思周一嶽的說話是否稱其職,沒有想到為何集中向林鄭扑咪而不是曾偉雄。

有些位他們是讀錯了的,例如認為此文「完全否定排檔於是次火災的責任」。例如一樓義憤填膺的朋友。

"受歡迎的露天市集賣的雖然是平價貨,但利潤不見得微少,否則,怎會有人願意以不錯的租金非法分租檔口?怎會惹來黑社會「爭地盤」以致縱火?"
"雖然該女性身材不算窈窕,但不見得豬排,否則....怎會惹來色狼毛手毛腳以致非禮?"
這就是blaming the victim的最佳示範。謝謝。


二樓說"I am really getting tired of such argument where government is all there is to blame"。政府本質應然為人民授權、監察,因此才擁有比市民更多的特權,例如擁有武力,但同時政府亦應如履薄冰。若把他自己的政治任務視為"做好份工",就如教書傳道授業解惑,說成是"只是打份工"一樣。社會多了對政府的監察,是民智開的結果,或許二樓對我們有些誤解了,在此鞠躬。

Hikaru Lei said...

既然1樓的朋友要將焦點轉移,將作者對責任應由各方面(包括縱火者、攤販、劏房業主等)分攤的質疑,「聚焦」成攤販的行為,以及其行為背後的不合法理性質----明白,這是跟政府的說法、做法一致----好好好,就按妳/ 你的理路,試試討論下去。
實在不知道閣下如何得知是黑社會「爭地盤」縱火,或許知道一些線索,可以協助警方調查。在下建議多提供一點線索,掀出涼薄的縱火者甚至其背後主使人,為人間送上點點溫暖。
如果「爭地盤」之說純粹臆測,那麼跟其他人說是「因為收樓,引致某些不法分子藉縱火嚇走居民」,其實只不過是五十步與一百步之分。
「加強管理」很容易說,很多人同意,似乎也不太難做。就這幾天新聞報道所說,攤販也不見得不合作,例如提出建議聘請夜間看更,或研究「朝行晚拆」、或另找地方存貨等。
至於「公共空間」,既然有攤販在用,路人在用,在下相信附近的居民也在用。若如此,似乎應該一同商議共存的基礎,而不是由第三方(政府)作規劃,未及諮詢居民、攤販等的意見,便立時說要搬要拆。這種未問意見便有「定案」,不知又是否合乎「程序公義」了;更不消說未審先判的態度,跟「公義」兩字或其概念,相去有多遠。
即使經過「窄化」,思考這問題還可以有相當複合的層次。更何況,如果將責任誰屬的問題,放進更大的社會脈絡?

Anonymous said...

小樺, 僚曾管治香港將近七年, 承公務員官僚小家子氣, 社會發展停滯, 問題叢生, 香港攪到如斯田地, 委實教人惋歎... 橫豎樓上頂樓以中文回應、頂樓下層以英文附和頂樓的網客, 俱屬意氣之爭多, 我也不妨以小人之心(度公僕之洪福), 參與這個臆測小家子遊戲。

香港社會現況, 可謂狐狸分餅、各有謀算後着, 泛功利之都, 本無可鄙夷; 頂樓人兄, 劍指街上租檔, 弩卻並未準瞄其他有關政府部門, 而頂樓下層操英語客人更擺明車馬為政府擋駕, 大有同行共利之勢, 想必都是一迤二卸三反目的公務員肥仔水人馬, 先推庄予隱不見市的黑人物, 猶如卸甲鬼影、籲民捕風, 轉移全民視線... 一場大火, 四方小鬼現形, 孽障幢幢, 條條人命好被各方利用; 三國名將關羽死前也未及預知自己將身首異處, 屍骸將不止一次被拖行擺佈! 政府一黨獨大, 異己通通被迫埋牆角抽打; 傳媒被餵官飼, 奄奄一息, 黨員慌忙一一把戴智市民小嘴揞上; 黨政營利機器如日中天, 大明大荒大唐, 東張西闖北躺, 奉連英為上師, 針拜稻草人急急如律令~ 小港, 危矣!

sonuscat said...

> 花園街所在的旺角有兩個食環署的街市,
> 那裡的乾貨檔攤,租金低廉,可是卻長期
> 空置。為何沒有人去租呢?

因為食環署的街市租金實在稱不上低廉,
食環署常常逼檔主簽 加入不利檔主的條款 +
容許瘋狂加租的 新租約,攪到街市檔主跳橋。
http://www.youtube.com/watch?v=8N5TIT_Q_7Y

> 有那個收樓頻繁地區的火災引致9人死亡
> 的慘劇呢?可否舉些例子來看?

剛剛花園街火災後第2日,馬屎埔火燭,馬屎埔一向都是恆基想收購的地方,部分地方已收購。如果不是居民發現,咪又另一單9人以上死亡慘劇,
恆基又可以收多D地......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11202/00176_059.html

Anonymous said...

如果要說政府涼薄,不如干脆說她無能。咁多年可以默許小販作非法行為,出了事政府當然責無旁貸。從來都無好好處理基層問題,到今日都只係搬出過時政策去處理問題,點會揾得掂呀!如果舊政策係無問題唔會搞到今日的田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