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4/2006

看破紅塵

昨晚被嘲笑和玩弄了很多次,終於我看破紅塵。書是你自己出的,blog是你自己開的,真名是你自己決定用的,筆戰的混水次次都是自己趟的。出得黎行,預左要還;是應該坦然和大方一點的,應該。

1.是的,今期《誠品好讀》裡介紹到鄙人,稱為「基進的筆戰者」——只是筆戰方面基進而已,這樣我還不致愧對各位真正基進的行動者朋友。又被與謝某對舉,我看破紅塵,主動提議要炒作我和謝某不和的新聞,圍著我來嘲弄的傢伙們就更加興高采烈。其中我所仰慕的T先生,對我嘲弄最烈。而因為是T先生,所以我自己發明了解釋:他是以身作則,警示我要放得開原有的頭巾氣、知識份子包袱、中產階級拘謹……我是應該坦然和大方一點的,不該本能反應地小9他。

2.介紹的文章是朗天撰的,雖然他只會得閒過來過我一楝,不過筆下也算對我不錯。雖然,我喜歡的是《風櫃來的人》的鈕承澤——但也無所謂了,鄙人終於又和「可愛」拉上邊。(謝某初識我時,也聲稱我是她認識的女孩中最可愛的一個;現在只會指我暴力和煩。我出手明明是沒有以前那麼狠辣了。)

3.我被排在王貽興旁邊。我總是習慣叫他阿辛,這個習慣也許證明了我們畢業後見面之少。大學時我也和他唱過2人通宵k,當時他唱黎明的〈眼睛想旅行〉,現在這歌又被杜汶澤唱起來了,真是去年今日此門中——那期很勁,曾和很多漂亮男孩唱2人通宵k呢。一如現在認識的漂亮男孩都不唱2人k,阿辛現在變成了在電視上才可以看到的人——這個講法有點不公平,他只是忙,如果有時間,能夠出來喝酒他是一定會出來的。我不會喝酒,那是另一個問題。

在那兩頁被引的文字中,辛的文字總是最catching的。如果我是剛寫作的人,也難免想寫成辛那樣。事實上我的確這樣想過。那個容易見獵心喜的我,是怎麼走到現在這個境地的呢,想來真是百思不得其解。

ps.1:本blog暫休中;
ps.2:下面那篇很長的文,是很重要的。裡面連結的文章都很可觀呢。

1 comment:

Eric Spanner said...

那文章的誘人前段:

http://www.eslitebooks.com/cgi-bin/eslite.dll/search/article/all_article_reader.jsp?ARTICLE_ID=1137662092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