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2/2010

抽來也抽去之力撐最低時薪33!

(本文刪節版刊於9月2日《am730》)

日前讀到,信報有個叫「拉拉週記」的專欄,作者「卡珊卓拉」,寫了一篇關於矛頭指向本人的文章〈娜姐撐最低工資 文化界:堅好波〉(下稱〈娜〉文)。此文有斷章取義之處,我一度想去函信報澄清,後來覺得太無謂,只將下文剪成短版登在am730算了。

事緣七月底,周秀娜撐時薪33元youtube曝光之後,社運青年一度反應熱烈,於是八月一日社運工作者李維怡就在facebook寫了一篇〈致關注基層勞工又喜愛周秀娜的朋友〉,希望運動內部的一些朋友反省。文章引起熱烈討論,兩周回應約有三十個,約十人參與發言,不少朋友寫了好幾千字,包括筆者。大家都是關懷工運和基層的朋友,雖然意見不同,想的都是運動如何壯大、如何為基層和工友爭取更多權益、更多發聲機會。八月八日,討論已被獨立媒體的「社運八方」摘引,題為〈周秀娜分裂社運?〉。想不到八月十七日,還有人把冷飯再炒,卡珊卓拉將討論大幅引用,並加油添醬講成一場罵戰。與筆者與有份討論的友人們,建議卡珊卓拉把該期稿費捐予工運團體,回饋基層。

〈娜〉文中有以下問題:

1. 誇張偏頗。卡珊卓拉稱「連社運和文化界的人也為她拍爛手掌,當中,以激進的鄧小樺最為熱烈」,其實本人只是見新浪微博上竟然沒有人share那條周秀娜撐時薪33元youtube,才在八月四日share了一次,後來也被和諧掉。

2. 亂扣帽子。近來社會上很多人,動輒給別人扣上「激進」的標籤,牛頭不對馬嘴,卻連激進是什麼都不知道。「激進的鄧小樺」這個標籤叫人摸不著頭腦——其實如果照這位卡珊卓拉原文所言,我不過是個追捧明星的,又有幾激進呢?你應該罵我庸俗才對。客觀來看,我又沒為周秀娜拍爛手掌,又不激進。

3. 卡珊卓拉說:「將維怡的問題更具體地問:換作一個普通市民(剛巧她是個大波少女時)走出來撐最低工資,鄧小樺又會否讚她的波是堅好波呢。」維怡念茲在茲的其實是基層受到多少關注,而非像拉拉那麼關心波,兩者不可同日而語。是當我share周秀娜youtube,相熟的女性友人評論笑曰「好波!」我就鬧著玩回了一句「堅好波!」,我們都完全是讚賞周秀娜的挺身發言,而非她的身材。另外,稱讚普通巿民,再大的褒獎我都用過。

4. 這位卡珊卓拉不知是故意斷章取義,還是實在無法消化原有討論。〈娜〉一文中罕有地出現自己的分析(而不是copy and paste原有討論)的一段中,卻搞錯了問題的關鍵。其實本人原文是「(對周秀娜)反應誇不誇張,這種事一來有點主觀成分,二來真的有點雞毛蒜皮。」真的,有人覺得值得為周秀娜拍掌五下,有人覺得只值三下,那拍三下的人就指拍五下的人誇張——這種判別難道沒有主觀成分?不是雞毛蒜皮?而卡珊卓拉不但連究竟什麼是雞毛蒜皮都搞不清楚,還咬著「主觀」二字連連反問了三個問題,全是脫離原有討論脈絡的,頗有中學生考oral時「為拗而拗」的味道。

其實距離周秀娜撐時薪33元youtube上載、討論的高峰期已有半月,照說應該有足夠時間去消化討論呀。但這位卡珊卓拉,對討論中的重要問題,如社運議題是否應採用明星邏輯、如何讓基層獲得更多注視和掌聲等等,都缺乏完整梳理。以網摘專欄來說,「拉拉週記」已經算是篇幅很夠的了,效果卻如此強差人意。如果讀者想看比較完整合理的討論撮要,建議到獨立媒體社運八方〈周秀娜分裂社運?〉一文。不過,潮流興抽水,若卡珊卓拉抽我一野,能炒熱最低工資時薪33這鍋冷飯,也算有點意思。

但最後有一事必須呈諸君清聽。這位拉拉的自我介紹中說「作者為大學碩士生,自詡有希臘女神Cassandra的智慧和預示能力。 卡珊卓拉」。眾所周知,Cassandra是特洛伊國王普里阿摩斯Priam的女兒,具有預言能力(而非預示能力),卻一直被視為瘋婦,因此從來無法阻止悲劇發生。在特洛伊陷落時,她在雅典娜的神廟尋求庇護,被小埃阿斯在神壇姦污,雅典娜後來為她報仇。卡珊德拉隨後被邁錫尼國王阿伽門農收為小妾,後來阿伽門農的妻子克呂泰涅斯特拉因通姦弒夫,卡珊卓拉也被殺。簡單來說,卡珊卓拉是人,而非女神;她的特徵是有狀若瘋癲和預言能力,而非智慧和預示能力。真假難辨的所謂「大學碩士生」,連自己的命名都擺出如許大烏龍,對於蒐集和分析資訊有多認真,也就可想而知了。信報副刊水準素來受到推崇,如果這專欄還要繼續存在,這個錯誤還望改正過來。

而我貼這篇文章還是要抽水,就是反過來炒熱時薪$33!

今年由七月廿五日至八月六日這十一日,我城有至少四名男士過勞死,不是長期病患死,不是交通事故死,不是工業意外死,年齡由廿三歲至五十五歲,由將結婚的到子女就讀預科的,卻由於死不逢時,前有八達通出售市民私隱事件,後有常任法官包致金侄女摑警案,所以引不起社會關注。

這四名男士姓名是任職兩間茶餐廳水吧的準新郎黃子健﹝現年廿三歲,死於2010/07/25﹞、貨車司機莊文輝﹝現年四十四歲,死於2010/08/06﹞、職業司機陳炳強﹝現年四十六歲,死於2010/08/05﹞、商販梁國雄﹝現年五十五歲,死於2010/07/28﹞,當中的每日工作時間由十三小時﹝莊文輝和梁國雄﹞至十七小時﹝黃子健﹞,他們的月入約萬多元,當中黃子健儲錢結婚和供車會,莊文輝一人養五人﹝自己、妻子,一名升中四的十四歲...女...兒和兩老﹞,陳炳強一人養五人﹝自己、妻子,十二歲剛升中一的女兒珊珊和兩老,月租天台屋四千﹞,梁國雄一人養四人﹝自己、妻子,一名升中七長女及應屆會考生兒子﹞。

都是壯年。香港人都知道什麼是「養家」啊。同一種痛。



時薪$33點計?
前提:最低工資水平應高於綜援水平
1. 綜援總開支/綜援人口=$2954/人
2. 全港總人口/工作人口=每個有工作的人都要供養2.06人...
3.$2954*2.06人=$6085
4.$6085+外出工作額外開支$800=$6885
5.$6885/26工作天/每天工作8小時=$33

現在吹風說最低工資時薪訂在28,咁計出黎只有$5824,低過綜緩水平呀,那麼,工作的意義是什麼呢??大怒啊!!!


2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拗幾滴水......

dbdb

健 said...

最低工資但過綜援~
不如發起下一輪行動,齊齊反對低人工,一齊去拎綜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