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0/2006

小奠

那天聽到天水圍小販溺斃的新聞呆住了,但看來還是無法寫出文來。轉貼:

熊一豆:「如果你從不察覺這個城市的處處規條,那可能是因為你已太久沒有把雙手偏離大腿兩側來行走、太久沒有忽而想引吭高歌的衝動、太久沒有從一致的步速、方向中掉落出來。」

阿藹:〈天水圍與小販〉

年年:「再麻木的辦公室女郎如我,一開門還未放下疲倦的身軀,看到這樣的新聞也該會呆上幾秒。」

陳雲:「新自由主義之下,香港官商勾結,禁令如林,執法如山,市民不知覺悟,仍慣性信賴政府,以為循規蹈矩,便是良民,連示威抗議都墨守成法。殊不知江山變色,時移世易,以前奉公守法,可安居樂業,如今盲目奉公守法,則是放棄自主,自入死門矣。」

2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從來不明白為何要取締(消滅)小販。

今次坊間的輿論,都好像贊成政府的做法,只是認為執法不要太嚴就行了。

如果只是衛生、阻街問題,加以管理不是比掃蕩更好嗎?

TSW,或鄧小樺 said...

怎麼說呢,有時與管理者是這樣難周旋。管理的角度裡並沒有「留一線」這種觀念,那條線是參考了人的因素,自行劃上去的。所以當人們支持政府做法的時候,其實並沒有任何保證將來會「執法不過嚴」。陳雲所說的「犧牲自主」,就是類似這個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