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2005

你要計較到什麼地步

之前順口說過「真實的場景裡真實的脈動,會碰擊我們生活裡的僵結」。山水有相逢,看見有人這樣寫她做tutor跟老師帶班早上遊旺角的經驗:

「很少機會會這麼早在旺角流連,看著工人搭建女人街的檔口,看著許留山開門,看著朗豪坊開門前工人在裡面清潔,還有很多平日被抹去了、遮蔽了,看不到的細節和痕跡。也是有趣的經驗。」

「有趣」這個詞用在這裡,真是令人一個踉蹌。(如果整件事都只是一次簡單的用詞不當事例就好了。)更為坦白和畫龍點睛的或許是那個「也是」——即「……都有趣……既」那種不太承認但又不敢不承認的繞指柔。否認和遮蔽,很多時候都有著背後的殘忍,揭露時也不一定局限於幽默維度,莫論是過眼雲煙式的消費。我想說的是,這裡「有趣」所指向的維度,不是「趣味」,而是「享受」——「享受」指向著某個揮發的過程、虛浮的感受,其背後並無任何具體所見所得。而「享受」,就是朗豪坊式的消費文化想提供給我們的幻覺糖衣。李歐梵嘗試戳破朗豪坊的糖衣,卻未必能戳破我們心裡眼裡的糖衣——把一切顏色都扭曲變形的那層玻璃紙。

大家可能覺得我大驚小怪。(「有趣有趣」,熊一豆最近才說過,我自己也常常說。)後來還有一段講迪士尼的:

「午餐的時候跟友人們看當天的報紙,當天頭版是那個拿刀架頸危坐「飛越太空山」上的迪士尼前僱員。我說這位先生實在非常的有意思, 樂園一直致力維護園內的夢幻性,公職人員進內調查被要求除章除帽,機動遊戲壞了不能開放或節目出了問題,要說「巴斯光年病了」、「winnie the pooh去了遊埠」,最記得有一次看新聞片,樂園試玩的頭幾天出現混亂,連入場的閘機都故障了,一眾自由行國內同胞正在罵人和鼓譟,職員姐姐一面惶恐地埋頭嘗試修理,一面還是不忘宗旨堅持喃喃自語「現在需要點magic,需要多點 magic」;冷不防就被一個男子穿著寫滿標語和訴求的白衣,拿著刀爬上巴斯光年的基地上面,如此血淋淋,大概需要很多 magic 才可以攪定。」

這也算是反迪士尼的大軍一員了,我還要計較什麼?對許多人都可能沒什麼分別,但是:那個前僱員在這段文字中的位置,是和任何一件(平凡的)道具、衣服、景觀毫無分別的;而這點和上面那種一笑(「有趣」)置之的態度加起來,就令人不適;再加上為電影裡的俊男美女尖叫的熱情作為反襯,就令人眼前發黑;再加上這是個唸文化研究的呢,…………就夠我又趟混水了。我認為這裡面有一種將一切平面化的可怕力量,就算讓這種主體不斷不斷進入嶄新情況、看見陌生情境,主體也只會嫣然一笑曰「有趣」;換句話說,讓這種主體「看見」,只是讓更多有價值的東西受到貶損。

如果嫌這樣說太過負面,那麼看點正面的吧。學生晨讀的時候,我在讀徐賁:

文化討論的價值也不在於提出了甚麼具有永恒價值或普遍真理的「理論」,而在於它促使人們對周圍的世界去「敏銳把握,運用想像,富有同情和創造,勤於觀察和反思」。

徐賁引的是其實是Terry Eagleton的話。Eagleton本來談的是文學,他說每一部文學著作都不只是使我們喜歡或厭惡其中的某一個人物,而且是把他當作一個人來對待,因此,也就教我們去「敏銳把握,運用想像,富有同情和創造,勤於觀察和反思」。這種說法作為創作理念也許會不夠廣闊,但作為現實生活中的日常倫理,則是一個起碼的基礎起點。

56 comments:

LEE CL sa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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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 CL said...

同感!
有時我想,文化研究正在把許多人的血肉情感當成知識的對象。良好意願未必直截能引起對話和溝通。反思怎能與獵取與談論混為一痰?
祝好。

Anonymous said...

好想說,很同意您寫的。
多謝您。

>而在於它促使人們對周圍的世界去「敏銳把握,運用想像,富有同情和創造,勤於觀察和反思」。

不知為何,讀到這幾句突然很感動,鼻子都酸了...... 可能是因為這麼有智慧的觀點,與現實的情況相隔太遠了......

再謝。

TSW,或鄧小樺 said...

阿晨,多謝你的謝。(它是由我轉引徐賁引的Terry Eagleton啊。)這些鏗鏘的話,確是很讓人下意識就挺直腰板。

李智良,我已經不寄望不同立場之間成為永遠的盟友,不過就是策略性地機緣巧合站在一起吧。可是有些東西,始終觸動我的神經。

Kwok Sze Wing said...

Terry Eagleton永遠教人感動。而我常常希望,讀過他著作的人,不會在剎那的感動之後,合起書來,便什麼都不記得了。以為一切都是身外物,就如,到電影院看了一場感人肺腑的電影。

做文化研究的人,說起道理來特別容易句句鏗鏘,擲地有聲。這幾年大家甚至有點急不及待地要投入這個大陣營,以顯示自己的批判姿態。或者,「文化研究」本身已成為了一種幻象,把我們自己的缺陷/黑暗都掩蓋了。

或者,最重要的不是懂多少理論,而是有沒有讓自己所唸的,與我們的實際生活發生關係。我們要努力讓自己所說的,與自己相信的變得一致,同時讓對自身的反省成為行動的第一步。誠則明,明則誠。是否讀文化研究,其實沒太大關係。

小樺,謝謝,且共勉。

DoA said...

小樺,你好像說過不知道甚麼是trackback(我真的不很確定)。像你這次(和上次的黃先生),如果你要拿叫人家的話來計較計較,好應該跑過人家那邊打過招呼,那聲招呼,就是trackback。

我又是似懂非懂,不便多說,肥力著我過來看你這篇。我想跟他說,文人相輕,悶出鳥來。

我很欣賞人對身邊事物有敏感關愛,但如果把關愛去分高下層次就很無聊。踉蹌、繞指柔、幽默維度、指向幻覺糖衣、李歐梵,如果你真的希望人們能有多一點關愛,試試放下學究,讓朗豪坊的工人都能懂你要說的話,你提出的問題有幾嚴重。

例如下次見到阿琪,或者我會跟她說:「阿女呀,咪玩啦,你知唔知搵食艱難,你下次去開檔清潔,睇你話有唔有趣。」然後她可能會說:「我知,我細個朝朝都要幫阿媽開檔,真係唔係咁好玩。」

我無知,不懂文化沉重研究,好彩我沒有讀文化沉重研究,否則我一定苦過朗豪坊的清潔工。

我跟肥力說我討厭筆戰,因為你要攻打其實與你的信念並無二致的朋友。如果嫌這樣說太過負面,那麼看點正面的吧:
過氣話題: 香港迪士尼

TSW,或鄧小樺 said...

公園:

謝謝你的好意。我的確不太知道什麼是trackback,我的文章被人引用或加入摘錄裡大概有六、七次,但其中有一半以上並沒有通知過我,我也不覺得有什麼所謂,所以待人如己。至於到那邊打個招呼,我想了很久要不要上該網頁留言,最後還是決定在自己處寫。如果連結了之後就要到對方那裡留言,那我把那個link刪掉吧。

我大約亦早知你不會喜歡看這篇文章,每次你提出類似抗議,我都用我自己的論點回應你,我大概亦知你是不同意的。不過我想的是,我們的確應該發展出一套「與朗豪坊工人溝通」的語言,但實情是,這個blog的讀者沒有一個是朗豪坊工人,我相信你也不是,不可偷天換日。老實說,「踉蹌、繞指柔、幽默維度、指向幻覺糖衣、李歐梵」這堆字詞,又有多「學術」呢?「維度」和「指向」也許比較學術,但之前的「幽默」、「幻覺」、「糖衣」,難道你不明白嗎?你也是個提筆寫東西的人吧,為何對某些自己不熟悉的字詞這麼不願付出耐性?猜個小謎而已。

如果你本不喜歡看筆戰,那便不要看吧,肥力性好看人開片,你何必管他?每次看了文章覺得無謂,便來叫我改弦易轍,我亦難免覺得委屈。我若想/能寫些人人叫好的東西,我應該也已找到公開地盤了,犯不著在blog上做自己不想/能的事。一個blog,總有一些不合你眼緣的文章,也請包涵。

我亦早料到有人會說「文人相輕」什麼的。我亦想了好久,最終不願屈服在這種暴力之下。這是出於身分而不計較內容的判斷。只要我一日持筆又對其他寫東西的人有意見,若想提出反對,都可以說是文人相輕。這其實是一種消音和滅聲的說法,許多人就是因為類似的原因,對不同意的說法不願表態。

最後,公園,如果你覺得這位作者是「其實與[我]的信念並無二致的朋友」,我實在是很傷心的。請你三思。我是看過這位作者好幾篇文章才下筆的。那種消費性地將人平面地化為符號的傾向,其實在其書寫中一以貫之。而我,只是迂腐和尖刻而已。

Eric Spanner said...

覺我傻戇(比較新近又佯能登堂入室的說法叫「硬膠」)也罷,作為一個好看筆戰又宣傳筆戰之人,若在上月黃老瀚戰鄧小樺時草草避開過去的話,始終還是要面對瀏覽那些地方的群眾,把自己對筆戰說法說清楚,同時受看客們的留言洗煉。

喜看筆戰,甚至想參與筆戰,因我一直覺得,論戰總能把雙方至各方的長短處煉出來——雖則參戰者或已沈溺在文字交擊之聲中,不及及時或於其後反思其身,而觀戰者(即「花生客」們)或得益更多。我能力不逮,故未嘗多參與筆戰(諸位可以說我摟撩),唯有看,以至劣根性的叫人一同看一同關注。

以下的回應,有些跟大公說了,不妨覆述。

我想網誌的回應論理仍未發展健全。批評的話trackback雖美,但我們既承襲印刷媒體的習慣,鮮有機會在原文後面加個「我有意見」的標籤,而要待其他媒體或原刊物的下一期刊出回應,未能來trackback也屬意料之內。好意或支持還罷,若屬批評,我較難想像作者會貼一個人手trackback說:「我不同意你的意見,請過來看」吧。

當初一看,我也是覺得有點像黃老瀚的筆戰文章,原因在兩個相近處:(一)黃老瀚常說人家對基層不關心;(二)黃老瀚曾言,文研者該是戰鬥者,對週遭事物以至自己在念的文研理論及文研科系,保持批判之心,發批評之聲。但細想琪跟小樺的背景,二人最多只有一些共同的相識和朋友等,並無其他利害關係,我不能將(你)文歸成黃老瀚式「嫉妒」文字一類的東西。

我認識的小樺和琪,背景不同,也不能強求她們在某些大立場反應相若;我亦認為,二人或者有時同路,但未必及強拉同盟;而小樺碩士第一年時,也很不可能有琪今天的感受。然而小樺打下的「嫣然一笑」四個字,我以為很是我當初未察,及後同意的形容(即係話,我睇文唔夠透澈囉)。在沒有其他佐證供比對前,這種寫法實令人覺得,作者是否當這些事很有趣了?雖然不致斷言作者當下及及後只得「有趣」的感受,或佔據其感覺的大部分,但作者發表前不得不察,雖然有可能出現添加門面型關切的問題。而這些,我想並不只是文研學生或做類近文研事業的人會遇到的。

在文字而言,〈你)文析得雖細,但未為我讀過的小樺文章裡,最艱澀難懂的那一批。我等未必能容易消化細析之言,可也是真的。

而批評的規則也如blog回應的倫理般,看來都未臻完善。我問批評怎不能變成文人相輕,大公跟我說:「真正有才德的人,會謙卑地說出自己不同的觀點,也會容許別人有不同的觀點。」那固好;但我們彼此還見底線,看到當頭棒喝被捧成美德,更何況〈你)一文除了連結用上的「有人」較令我聯想負面的言語外,總體而言仍屬serious but calm。看來做一些圓順而不一定要圓滑的批評,太難,但批評仍是要做吧,雖然從來批評往往成了把人打得永不超生的工具。

一邊想著筆戰,但另一邊,我還是被「無訟」、「小事化無」一類的想法牽扯;是故我也想過:假若琪跟小樺相識或為朋友,又會如何呢。但若真是相識,一些熱切的評語,委實是種試煉。我聽說過:「如果朋友互相都聽不進對方的批評,這種友誼也不會很堅實。」不過陌生人的話,似乎另作別論。

DoA said...

小樺,談到trackback,我從來都不關注規矩或技術應用,而且頗討厭多懂一點技術就指指點點訂規矩的作風,所以不會主張甚麼link了就必定要 trackback之類的規矩。我比較支持 trackback(不是規矩),是這樣有助blogger之間的溝通交流,對方那邊的讀者,也會多一個延伸閱讀的機會。當然,這絕對要出於自發自願,對於不喜歡攪太多溝通交流的blogger(例如有人會不想人家link自己的blog,甚至會把comment的功能關閉),我還是同樣尊重。

我非常明白,有些人只管寫好自己的文章,其他事懶理。對於這種文人的專注和不理小節的脾性,我還是欣賞多於挑剔。只是我未能免俗,仍會過份在意這些能增加瀏覽人次、擴大讀者群的玩意。說到底,回應(不論好壞)是自己繼續寫下去的動力。

我不是朗豪坊工人,但除了不能上網的工人階層,我相信還有不少沒有太多學術基礎但品格健全的讀者逛到這裡來。我例舉你所應用的詞彙當然不是每一個都深奧,但這些詞彙拼合起來便有點含糊艱澀。正因為我能勉強讀到你的意思,才有點希望觀點能更淺白地展示的嚕囌,希望你的文字能更淺白,感染更多人。你提到的所謂公眾地盤,我在這年多接觸了些文人,發覺當中不少人對此趨之若鶩。市面能出書寫欄的,大部份數見到都眼冤,真係無謂恨,也不見得是人人叫好的東西。但刊在公眾地盤的文章,起碼比較簡明易讀,寫得好與壞都較易判斷。也正因如此,在公眾地盤寫等差的文章特別現形,特別難看。

反對的聲音在任何時候都應該好好保存,面對不能拘同的觀點,應如何表達,我以為當中要考慮氣度和presentation skill。我比較欣賞打真正上了岸的老虎,對仍來學習中的同輩中人,則應多加勸說,少用尖刻,你好像也對黃先生有過類似(當然不盡相同)的批評。我以為仁者無敵,大勇若拙,黃先生的道理有時經過肥力的註解後我往往有認同的地方,但我還是未能學懂欣賞他對同輩中人在一些具爭議和討論餘地的議題過份尖刻。當然我也得承認當中有其兩難,例如怎樣保存著心中那團火的同時又保持包容。我也覺得很難做到,世事總難兩存其美。

批評怎不能變成文人相輕?肥力問得好,我答得很浮誇。有時能堅守一個信念已很不錯了。

題外話,小樺你說:「最終不願屈服在這種暴力之下」,我覺得這句有點裝弱者,你其實可以直接說你要堅持原則不能退讓就可以。要知道凡是有力的批評都會給對方做成壓力,把對方的批評說成貶義的「暴力」,有點抹黑,這攪不好反而成了語言暴力的源頭,不利討論。

話多了,但願當中能有少量交換,沒有增加怨懟。近日少寫,能在你這邊寫這麼長,也是件樂事。

TSW,或鄧小樺 said...

我看不懂肥力在說什麼,所以不回應了。

公園:

我算是「只顧寫好自己的文章,其他事懶理」?far from 啦。如果不是要與自己的文章以外的東西相涉,我何必引出來處?輕飄飄的引一引eagleton,紮個稻草人來打打,不更有型?再者,老實說,我寫得較好的還不是這種[blog上的日常說理]文章,被較多人期待的也不是這類文章,讓我賺得了錢的也不是這種文章;如果真的專注和功利,我才不寫blog呢。

考慮讀者是好的,但考慮讀者不是遷就讀者,而是透過考慮讀者來認識和形塑自己。我不敢說我不需要讀者,老實說我認為自己的讀者愈多愈好,但如果我為了讀者而勉強自己去寫陶傑那樣的文章,我叫那做欠缺自知之明。

(另外,我不認識這位作者,但看她的行文如「我說這位先生實在非常的有意思」,實在很高姿態,有種睥睨眾生的專家味道,回應者中又多有傾慕式的稱讚,而且她本是研究生。我不會把她當成「學習中的同輩人」,因為她已經是很多人的模範了,而且自我感覺十分良好。)

「文人相輕」這個詞本身就是暴力,我的意思就是這樣。「文人相輕」四個字的邏輯裡,只有一個模糊的行為形容,和一個確鑿的身分;這四個字完全不提醒我們去注意任何內容方面的東西。換言之,只要是文人批評文人,你一定可以說是「文人相輕」。這就和「女人就是小心眼」這種讑調一樣暴力,這是將討論扼殺的暴力,因為它只著眼身分。無心的暴力,仍然是暴力——但我分得很清楚,我所生氣的對象是那四個字,而不是你公園。一切明鏡秋霜。

批評裡面可以混雜著公眾義憤和個人偏執,更莫說我們是透過個人去理解公眾,因為偏執才產生義憤。我孜孜於分辨這些細微的相同和不同,我以為細心閱讀和不亂下判斷是分辨的起碼保證。真誠地說,公園,我是唸文學的,我真的認為寫完全一清見底的文章是不可取的方向。它讓我們懶於發掘意義,不斷略過重要而陌生的部分。在我身上,「明白與否」不在於公眾與私人的對立,而在於嚴肅和通俗。嚴肅文學與通俗文學的分別在於挑戰讀者的既有概念和閱讀習慣,讓那些重要的部分不那麼容易被消化,從而搖撼常規和習見。那一點點的含糊晦澀,才是最應該衝過去花精神的地方,我現在實在太少了啊。

「你要計較到什麼地步」這個題目已經暗示了我早知道有人會覺得我太計較。首段的「山水有相逢」我自覺也頗為悲壯,因為我大概猜到有人會認為我和那位作者相似,而肥力又大概難免覺得我像hans wong,但我還是覺得要寫。如今的羞辱也不過是意料之內,而且輕於鴻毛。我孜孜於分析辯難而他人覺得無關重要並置若罔聞,也不是第一遭。為免卻大家麻煩,如果現在諸位覺得要以理解和包容hans wong的方式來理解和包容我,那讓我們先言盡於此。

Anonymous said...

小樺,簡單留言,以示支持。





亦有意小談兩點︰

一.公園先生說「有些人只管寫好自己的文章,其他事懶理」。在修辭上我很難同意︰要把文章寫好,怎能懶理其它事情?

至於從意涵上理解,如果其他事意指世故人事,則鄧與琪並不認識,且鄧今次下筆已經可稱寬裕,不能稱為理吧。如果其他事意指寫作以外的社會參與,小樺更是熱心。

我認為真正有意義的提問方法可能是︰我們的建制教育為我們培育、以至縱容了多少個阿琪,文化研究這種源起馬克思主義文學理論的學術範疇為甚麼在較具人文氣息的中大校園裏竟然往往變成小資的、表現一己品味與「個性」的玩意?






二.小樺你常說我沒支持。對不起,是我忽略了你的感受。

但有一點我仍堅持的是,你在我們的年紀中已是頭號寫手︰修辭性、社會意覺、知性資源、讀者作者關係、發表場合考慮、效率,幾乎樣樣兼善。我亦相信絕大部分閱讀這版的朋友亦有同感。

多年來在我身邊來去往返的小朋友的習作一旦我沒有認真閱讀、給予意見或鼓勵,我每有內疚之感。但小樺你既具才情,又理解到我們對你的欣賞,試問你又何須心虛,認為我或我們的「支持」比你自己的聲音更有力量呢?

情況就是︰如果愛爾蘭是巴西,多年壟斷重要錦標,咁我仲駛乜成個禮拜著住件咁污糟的波衫死命不換?如果利物浦不是失落了聯賽錦標十五年,咁我地仲駛乜常常重提十八次聯賽盟主的歷史?

所以話……,咪就係咁囉。如果我有額外的見解,能在原有的論點上另開新的維度,就梗係應該多講野啦。如果冇,我呢d小輩又何苦衝出來狐假虎威一番呢?倒不如多花力氣,將你或你的文章介紹給朋友仲好啦,咁咪仲多人支持……

唉,有時,我發現我竟也有我的強項,……就係,亂up……

熊一豆 said...

小樺,我只會擔心,縱使妳尖刻,還是容易會被妳所講的消費性接收磨平。此篇的重點,太容易滑溜開去,也不見了。

同意樓上譚棨禧所言,本具判批性的銳利工具,到了一些人手中,竟變成了區別我/他的花肖衣裳,的確需要警惕。

不作「研究」、沒有「論點」,倒也沒什麼,最怕是對自身的錯認,以為做了分析、以為提出了新視點、以為站得高比人看多了。這個「以為」,是危險的。不自覺地成了某種壓制性權力的共謀。

抱歉,也不過是在重複妳提的「消音滅聲」而已。

DoA said...

「有些人只管寫好自己的文章,其他事懶理」

這本意是指有些作者沒有理會trackback、沒有修改「blogger.com使用unicode會出現空白頁」問題。這句話的上文在講trackback(小樺正是懶理,我正是欣賞多於挑剔),下文說仍會過份在意這些能增加瀏覽人次、擴大讀者群的玩意,仍在「指向」trackback之類的小玩意。還未討論到你們關心的大事,譚兄看來誤會了。忍不住要說清楚。

其他談及文化社會的,我雖然也受過點教育,文化看來不及你們,我跟肥力說,我們似各自說著自己的語言,你不懂我,我不懂你。

我以為,我正正是你們所說的共謀,看來我不知不覺間已滿手鮮血。很久之前我跟小樺說過我擔心我的留言會變成冒犯。看來我相當低等之餘還算有自覺低等的自知之明。讓我言盡於此(也本是小樺所願),我會去朗豪坊跟工人說他們聽得懂的言語。

熊一豆 said...

公國,假如你感到被冒犯,那麼,冒犯了你的該是我。用「共謀」一詞的是我,不是其他在此版留言的朋友,同時,我也不確定是否存在一個同質的「你們」,或「我們」。

但當我用「共謀」一詞時,針對的是從事文化研究的人,及他/她們對文化研究的取態。因為文化研究本是很政治性的一套分析方法,是積極介入社會的,尋找位置鬆動權力關係,令被主導權力排斥者/群體,可以有發聲的位置。但如小樺對文字的敏感度所示,現在很多時候恰恰相反,此一判批工具,諷刺地反成了滅聲器。我上面的留言,是針對此學院現象而發。

還有,我之所以留言,並非出於感到被冒犯,只是我認為此篇文章的重點,值得各位關心文化、從事文化研究的朋友關注,所以我希望,討論焦點能回到此項之上,而不至流失。

我想,文化,沒有什麼高一級或低一級之分,所以也不存在「不及」之說。有幸能獲得較多社會資源、獲取較多知識的人,是有責任把所掌握的知識,從學院外滲到學院以外的社會,否則讀書所為何事。學院中人,當然不該安坐象牙塔沾沾自喜,但也不代表走入社會,就是要放下身上的工具。

深明對文化研究提出批評之難,一不小心,就太容易滑入另一陷阱,不單止變成反學院,更成了反理論知識。提出此點,是對自己的警惕。

略作澄清而已,已經說得太多了。

小樺,本是想過來支持一下的,沒想到把水攪得越混了,抱歉抱歉。

Eric Spanner said...

我不知應否把漩渦搞的更大,但似乎截到現在,當事人或未知道小樺對她的筆記有話要說。為免當事人缺席討論,竊以為稍後還應要告訴她,可我不打算打好這留言後,馬上告知。

小樺:似乎我寫的太模糊了,我粗略的把我的意見重新說明——

1
我喜歡筆戰、看筆戰和宣傳筆戰,但看怕令好些朋友困擾了。
2
黃瀚霆跟小樺的筆戰可見上月二人網站的文章及留言。因為黃瀚霆曾對(他念過的)文化研究,不論科系或理論有點意見,而這些意見,有點跟〈你〉一文的看法,特別是對人的關懷一端,有所交疊,故第一次看難免有二者相近的懷疑。可仔細考慮兩個作者跟當事人的關係,以及文風、文章內容等等後,是可以明顯區分兩組文字的,而小樺為此文,可為提點,也可表示她對琪略了人情、反思等的保留,而不像黃瀚霆般,嘲諷卻沒能叫人(容易)反思。
3
我認識的小樺和琪,背景不同,也不能強求她們在某些大立場反應相若;我亦認為,二人或者有時同路,但未必及強拉同盟。這些個人經驗使我無法認同大公的「(二人)信念並無二致」論。
4
對人的關懷或對世情反思,不只是「文研界」的專利。但如何舖陳,主要留待作者決定。然而,添了一些對人的關懷,對世界反思的字句,會否變成文字妝扮或門面語呢?那也是我們該想想的。

LEE CL said...

記得有一次幾乎是興冲冲的------ 我只能以自己的髮膚眼光經驗所感、迎向世界------ 在自己的blog寫了篇筆記,和女友談起,她甚或不悅,覺得我把學苑所見的「displace」了社會中許多無名氏...... 我的行文用字因及著意挑撥某一撮學究和趨之若鶩而茫茫於書海或Starbucks的門生,反倒拒絕了一大群一大群給語言摒諸沉默的讀者。互聯網上的日誌,電腦屏幕之於獨自在夜裡觀望著更新的讀者,就像個舞臺,無論臺上的演員如何講修路工人、如何講洗碗女工,那還是一個舞臺,舞臺有它的局限,卻也有它反抗的能量和感染......但不能把談及反抗當成反抗,這正是這一爭論的重心罷。

我只能以自己的髮膚眼光經驗所感、迎向世界。如果我的女友責難我,只有這兩個原因:其一,我跟油尖旺那些活在下層的南亞裔人沒有交往,因而不能暸解、也沒法認知、枉論感通!正正是這種無知讓我和許多人一般對所有「身不關己」的事那麽冷漠,因為「他們」和「我們」處於不同的「世界」。其二,我念之惜之要向同學們解說、誘惑游說,只因為我非常清楚,兩三年後他們抑是投身大眾傳媒、抑是被NGO利用、抑是當公務員,學問畢竟是一種資產,賠本的人不會反問為何最初這麼處心積慮「投資」,所以我是直面某一個背景的人來寫作。

如果可以的話,我其實是想寫小說給辦公室女郎上班下班在公車上讀,オ不會理會那些泡書店、搞詩會、寫書評的人!

我不暸解筆戰的倫理,侯賽恩這麽給公審有何倫理?

Anonymous said...

公園同學不要跑掉。小樺只是提議大家不要為了一些虛無飄渺的團結而放棄了對反省作一種德性的追求。

情況就像學生組織或「同路人」時而互隊,若然浮現的觀點有助我們更深刻的理解事情,若然彼此有省思問題的誠意,則只會體現出批判的價值,而非互相排擠的爭逐。

具象的抗爭語言之中不可能也不應沒有令人不安的成分,若果大家的blog上來來去去只有安順喜慶的氛圍,則大家難免沒有收穫可言,甚至會成為給黃瀚霆取笑的團契仔女呢。

不要跑掉吧。雖然我不認識你,但也非常覺得你是個「有趣」的人呢。(小樺不要丙我消費性「覺得」,公園同學更不要「覺得」我故作團結啊……)

Anonymous said...

「文人相輕」嗎?曹丕寫個文章一開中國文學批評路子,卻打了寫作人千多年的巴掌,今由公園演繹一場無力的巴掌戰。此等語言暴力一如「名師出高徒」,「補習社」式的招徠手段今人用以武斷介入所謂是非圈。

觀察市貌民生是文化研究的入門,是教人如何觀察以至通曉其他論說的門徑。至於晨的「詠而歸」式的走路教學,(純粹看文字表達)只突出觀察者身分,欠缺些深度、力度。我想,這就是鄧小樺的pt。

公園或許未知「文人相輕」(抱歉,我以中文系身分給你一個暴力動作來保衛今人必要的語言邏輯理解,所以我絕對贊同鄧小樺的看法)的出處;以公園只針對事件性質而非語言或文明本身這行為看來,(至少在這一刻仍)認同自七十年代開始殖民政府對港人貫注的消費主義奴隸,如何硬套行為的必然以身分,盲目而武斷地保衛竟然健在的殖民身分認同。

備註:嶺南文化研究系某(我認為是最不濟事的)導師口邊仍掛上「香港從一個小漁港發展為經濟都會」,一年級課有如此敗類吹水,真不知所謂。

TSW,或鄧小樺 said...

主人缺席看來是好的,有識之士多來留言,討論就豐富得多。最好本則留言數量超越48!那麼鄙人就有點面目立足於人世了。

國畫技法「烘雲托月」:且以各自的方向推進,來貼近並四面包圍那個核心。或許是這樣,當我們費盡唇舌之後,仍然昭昭如也地存在的某個無人可以takle的空白點,就是最重要的部分。

1.我唸文學。深感唸文學的人,對許多東西有戀物癖式的喜好:就像用一個典故,做個本互涉,馬上就喜上眉梢(當然鄙人是深深感受到其中的美妙滋味)。在這個時候,那些社會和歷史為什麼會顯得那麼令人掃興,因為它就像一個舞台旁邊的燈火儀器那樣,讓我們從一個夢境裡醒過來,一切又變得無從把握(誰能把握所有脈絡)。又累又怕,又覺得自己笨拙。

我的底線是,遊園驚夢式的沉溺不要緊,起碼要有分析,有思考。愛美男不要緊,也愛醜女就算可以;想買衫不要緊,記得平野的好及自己的窮就可以。只專注俊男美女、華衣美服,面對這種種之時,且只能作毫無反諷元素的尖叫,而對著普通人就擺出一副冷面孔,穿上名牌就以為自己得道升仙把廣告的句子都吐出來……這些連我所擔心的戀物層次,都還未到。

我激動是因為覺得,對於某些人來說,就算你讓他看見燈光儀器,讓他看見燈光工人,也是沒有用的。只會令之更加愜意地進佔高地。

2.為什麼老是懶沉重和過慮?因為我們的周圍有太多輕飄飄的享受、為了掩蓋衝突的溫情。整個現代化的盲目進程、資本主義消費社會、和諧論………比比皆是。

所謂「當成人來考慮」,也不一定是傳統的現實主義人道主義,而是讓每個元素,都像一個真實的人那樣千絲萬縷和難以消化。甚至「冷漠」都可以是有基進潛力的姿態,但「輕易地跨過」呢,就大概不是了。

3.我總是認為,「你的他者如何,你的力量也必如何。」很簡化,我沒時間了:當流行文化要打倒的他者是僵化無趣的正規課程,這目標太輕易了,無數少年(包括我!)都轉向沉浸於流行文化;但因為無需真正的對抗,流行文化的沉浸者也沒有在流行文化中得到真正鋒利的武器,或真正貼心的安慰。不行,一定要走了。


4.另本有大量人際關係問題要處理,現在沒有時間要上課,只謝謝公園。你是個好人,不要跑掉。

TSW,或鄧小樺 said...

TACKLE TACKLE TACKLE TACKLE TACKLE
反對足球沙文主義

Anonymous said...

足球本是無情物。
化作 TACKLE 更護花。

TSW,或鄧小樺 said...

我與譚君實不相熟,承譚君多次蒞臨敝處,不勝惶恐之至。鄙人錯估譚君與鄙人之友誼程度,以有不當笑話,致使譚君當真,又插嘴於足球事宜及所謂論爭,實為鄙人之過。所謂君之交淡如水,譚君bye bye。


以上實況劇場(即係真的)敬呈公園,望公園看得開心馬上回巢啊啊啊啊

DoA said...

小樺,謝謝你,雖然實況劇場其實麻麻地好笑。你擔心的問題(即我惱了)不存在,所以不用擔心。同樣的話也跟態一豆說一聲。我承認寫的時候有點誨氣,而且也很自然地流露在字裡行間,但很快已沒有再沉溺在意氣之中。

你說君子之交淡如水,我很敬佩,我以為這正是氣度的體現。君子不會因甜如蜜而自喜,且能做到和而不同。我實非君子,惟雖不能至,心仍嚮往之。

倉海君 said...

偶然路過,我誰也不認識,只是奇怪何以要為別人(還要是陌生人!)的淺薄而氣憤呢?從來不知道文化研究已戴上光環,一不留神沒有悲天憫人,便是血淋淋的原罪。文化研究的學生彷彿一個女明星,只要不慎忘了化妝走上街,以其素臉示人,群眾震驚的嘩嘩之聲便立即此起彼落。那位抱著看電影心態來遊朗豪坊和閱報的文化研究碩士生有什麼問題呢? 她不過像Macbeth一樣, 把人生當作鬧烘烘的舞台罷了 (1) ,分別只是後者困而知之,而前者也許生而知之,結果得魚忘筌而已。由於忘記化個濃妝,便要淪為無名無姓的「主體」, 坦白說我也有點「不適」。
即使用最寬鬆的定義,我也不能算「關心」基層。人生苦短,我關心自己也來不及,哪有餘力關心一整個階層? 對於熱心關懷社會現象、弱勢社群的人,我只有致敬的份兒,但怎也不相信有人會熱心到這個地步﹕一發現有人對人民不夠細心,熱心人便要先像孟子般連篇累牘地斥罵,繼而用Lacan的口脗(!)貶之為「有一種將一切平面化的可怕力量的主體」。熱心人是追求過癮(像我現在),還是那麼徹底地誤解了教育、社會,甚至人生呢?Dr Johnson說:You may TALK as other people do…but don’t THINK foolishly.
用詞不當和粗心大意,是如何昇華為「語言暴力」,真要請中文系或文化研究系的朋友賜教。長此以往,真害怕吐句髒話也會成為「語言恐襲」。很奇怪,為什麼主修文學的人會對「語言暴力」這種空洞乏味的cant──姑且不提其他面目可憎的學院術語──看得上眼甚至樂此不疲?(2)運用此詞的人可能期待藉此挑起讀者的厭惡情緒(例如暴力是野蠻和血腥的),但卻不在乎是否高估了對方的語言威力。因為語言要達到「暴力」的境界,究竟需要多高的造詣呢? 據我所知,只有公元前六世紀的古希臘詩人Archilochus 才夠資格擔當這罪名﹕他憑一首諷刺詩氣死了四個人,其中三位女子還是吊頸死的------這就是名副其實的語言暴力。至於把語言失誤無限上綱,以為抓住一兩個Freudian slips就可以直指人心,那本來就是文革大字報的技倆──當然,此中也有其豐富的文學技巧。《易.文言》云﹕「修辭立其誠」,故一切誇張惡俗的修辭(除非要產生滑稽或荒誕的效果)都會令說話者不自覺地陷入可恥的矯情。我反對的也正是這點。

( 1 ) Life’s but a walking shadow, a poor player/ That struts and frets his hour upon the stage,/ And then is heard no more; it is a tale/ Told by an idiot, full of sound and fury, / Signifying nothing. (Macbeth, V, 5, 24-8)

(2) 要了解何謂cant,請讀以下這段絕妙文字:
BOSWELL. ‘I wish much to be in Parliament, Sir.’ JOHNSON. ‘Why, Sir, unless you come resolved to support any administration, you would be the worse for being in Parliament, because you would be obliged to live more expensively.’ BOSWELL. ‘Perhaps, Sir, I should be the less happy for being in Parliament. I never would sell my vote, and I should be vexed if things went wrong.’ JOHNSON. ‘That’s cant, Sir. It would not vex you more in the house, than in the gallery: publick affairs vex no man.’ BOSWELL. ‘Have not they vexed yourself a little, Sir? Have not you been vexed by all the turbulence of this reign, and by that absurd vote of the house of Commons, “That the influence of the Crown has increased, is increasing, and ought to be diminished?”’ Johnson. ‘Sir, I have never slept an hour less, nor eat an ounce less meat. I would have knocked the factious dogs on the head, to be sure; but I was not VEXED.’ BOSWELL. ‘I declare, Sir, upon my honour, I did imagine I was vexed, and took a pride in it; but it WAS, perhaps, cant; for I own I neither ate less, nor slept less.’ JOHNSON. ‘My dear friend, clear your MIND of cant. You may TALK as other people do: you may say to a man, “Sir, I am your most humble servant.” You are not his most humble servant. You may say, “These are bad times; it is a melancholy thing to be reserved to such times.” You don’t mind the times. You tell a man, “I am sorry you had such bad weather the last day of your journey, and were so much wet.” You don’t care six-pence whether he is wet or dry. You may TALK in this manner; it is a mode of talking in Society: but don’t THINK foolishly.’
(Boswell’s Life of Johnson, Aetat.74, 15 May 1783)

熊一豆 said...

公國,也謝謝你﹗你是一位有誠意討論問題的朋友,見你說沒有惱,真是好,不想失去一個可以討論問題的網友。

另,只有一點想回應倉海君,請留意事情的背景是一個文化研究的課程的一部份,是以城市作為課堂,把消費空間作為研究對象,而非閒來無事,自己逛逛街。希望倉海君能看到兩者之分別。即是說,同學與導師,是理應抱著某種研究心態來觀察及分析他/她們所處的空間。

所以我前面說過,若不作分析,根本不存在研究的前提,倒也沒有什麼,但若背上了文化研究之名,其實沒有「看到」,卻以為自己「看到」了,就有不妥。

倉海君 said...

謝謝你回應,但留意我第一句,已表明了對那位小姐的心態並不認同。說得白一點,我覺得有問題的,是網主的批評手段。如果真有所謂的「語言暴力」,施暴者就是網主本人。我完全不覺得那位遊旺角的小姐有什麼「高姿態」,更談不上「有種睥睨眾生的專家味道」,撫心自問,贈她一句 simple和 naïve 是否更貼切更充實更有益世道人心呢? 這種真正「高姿態」的訓斥,和把他人的誤用成語(即文人相輕)理解為語言暴力是同出一轍的,為什麼大家都忽略了這點? 至於那些「維度」、「主體」、「他者」和「指向」等泡沫術語,當俾面我,放Lacan一馬吧。

TSW,或鄧小樺 said...

這種打架方式實在太常見了:「你批評人xx?你自己才最xx。」這種互相拋擲虛空,倉海君不覺得味同嚼蠟嗎?其實我也可以這樣拋擲下去:你說我語言暴力?你才語言暴力;你說我誇張?你才誇張:「熱心人便要先像孟子般連篇累牘地斥罵」誰像孟子?誰連篇累牘呀實際字數同你差唔多之嘛……」這類遊戲,不煩厭嗎?

「修辭立其誠」這句話恐怕沒法確立「誠」的標準,「故一切誇張惡俗的修辭(除非要產生滑稽或荒誕的效果)都會令說話者不自覺地陷入可恥的矯情」,這句話的「誠」,恐怕也未受保證。這個典故與其說是幫助判斷,倒不如說是流露了一種「當下即是以我為準」的唯心驕傲。事實上,鄙人的原文裡正是因為包含分析,才可以讓倉海君判斷為低水平(哎呀我低水平那還用說嗎)。倉海君好像是在示範著,沒有分析,再加上七色生光的典故(我看倉文總想起「悠遊小說林」這個書名),才是安全。

「語言暴力」之成立與否,我看恐怕不只是造詣高低的問題。若整個社會大部分人見到性工作者都怒斥「賤貨」,發言者不需要語言造詣很高,也可以令人吊頸。具體社會脈絡、歷史脈絡、評論者與被評論者處於什麼位置,方可判斷「暴力」與否。無疑,公園並不咄咄逼人,是我自己長年論戰之感受累積,才對「文人相輕」的不敗姿態如此敏感。公園亦有提出自己不暴力,我亦明白回應我儘量不將惡感轉向他個人。而我與公園,都不認為「文人相輕」是「誤用成語」。不知倉海君是否要引出「文人相輕」原典,來指出什麼是「誤用」?一般在語言溝通中,溝通雙方接受了某些規則、詮釋、前提,溝通圈子之外的人來另立規則,其合法性如何確立?我想,將「語言暴力」與「語言造詣」拉上必然關係,才是「誤用成語」的牽強之真正成因。

我想鄙人令倉海君感到不適的原因,恐怕無法抹殺我(等)假設「唸文化研究者需要關懷社會」、「並為陌生人的淺薄感到氣憤」。倉海君「不相信」這種憤怒。倉海君最氣我就是「高姿態」,我要解釋自己氣憤的原因,恐怕難免又顯得高姿態。而且我也不相信倉海君沒有見過「關懷社會+為陌生人感到氣憤」這個組合,書上有,社會上有。所以,如果倉海君真的需要我就此另作辯解再算吧。倉海君其實是不是想要一個激烈批評他人的人收皮,以免阻著他人遊園驚夢體會大世界像舞台,就這麼簡單?

「simple and naïve」當然是個直指人心的評語,但如何有益世道人心,還請指教;正如認為存在一種「將一切平面化的可怕力量」,到底如何「徹底地誤解了教育、社會,甚至人生」?「這個人simple and naïve」,還有什麼討論餘地?還是倉海君本就不考慮引發討論為一種價值?大家讀讀古書就好?容我問個僭越的問題,這樣努力跳出他人的判斷範圍、突出個人的不凡,到底是讓我們有偌大晴空翱翔,還是讓我們在地上無立錐之地?

誰沒有一點xx?問題是,我作出「某人xx」的批評之後,到底還可以惹來各位有意義的討論,倉海君說我xx,可以有什麼有意義的後果?莫非是,提昇大眾品味、讓大眾知道,什麼才是高姿態——即是,當世上存在倉海君這樣的才人,說該位作者高姿態實在是過於誇張淺薄了,該說simple and naive,以免玷污真正的高姿態者?

當然,我想一眾朋友都會同意我這個說法:倉海君帶來了很多(中外)古/經典文學的典故,閱讀這些典故,是頗有意思的,甚至有意思得不太需要顧慮這些典故能否支持倉海君文中的激烈措語。孔子也收束脩,若倉海君提供典故的代價就是要罵我,那其實也不算過分。給我一點時間調節心態就好。

倉海君 said...

我說:如果真有所謂的「語言暴力」,施暴者就是網主本人。

一個條件句再配上一個既貶且諷的「所謂的」和引號,實在很難被理解為一種認真的指控。我究竟要淺白到什麼地步,你才不會誤解我的意思?

我不介意你避重就輕選擇性地回應我的批評,也不介意你對拙文充滿憤怒的主觀意見,反正我不計較什麼勝負(如果有的話)。故此我不打算為拙文自辯一句,──不是不屑和你爭論,只是不認為拙文的價值高得需要維護──但卻希望你能平心靜氣討論以下問題。

我從善如流,不引典故,以第一身分析「語言暴力」這種垃圾語言如何惡俗﹕
1. 先看其結構﹕語言暴力、人生舞台和Pierre Bourdieu的 violence symbolique一樣,是一種隱喻性語言,不同於家庭暴力或校園暴力等。同意?
2. 語言暴力不是指現實中通過語言而引發出來的帶有暴力效果的破壞和傷害,而是指語言本身的粗暴力量(violence的字根是vis,即力量)。因為依據前者,假如丈夫說﹕「我們離婚吧。」而妻子立即為此自殺,則丈夫那五個字便是語言暴力了;此外,若前者的構詞原則成立的話,買兇殺人就是「金錢暴力」、學童因考試壓力自殺就是「教育暴力」……假如暴力無處不在,這個詞已失去意義。同意?
3. 語言暴力既不是指由語言而引發的暴力性殘害,那麼娼妓(我堅持這是中性用語)被社會辱罵而自殺就不涉及「語言的暴力」,因為她不是死於語言本身的力量,而是死於羞恥或「賤貨」二字背後的群眾壓力。同意?
4. 即使公園說「文人相輕」時沒用錯成語,他是故意的,那麼你可罵他「指控不當」、「捉錯用神」、「惡意誣衊」…..但那永遠也不是含混的「語言暴力」。即使我用擴音器來罵你「文人相輕」,那也遠遠不是暴力。同意?
5. 對一些人來說,髒話或人身攻擊已經很夠力量,那自然不需要任何「造詣」來展示語言文字的力量。這是品味問題,我不需要任何人同意,正如西方諺語所謂﹕「品味是不可以爭論的。」(De gustibus non est disputandum.) 對不起,破了戒。最後一句話﹕當你蹂躪語言的同時,語言其實也在蹂躪你。

說到這裏,你可能以為我會死不認錯,但人生總充滿反高潮。當我在腦海中憑常識作上述的分析時,我亦同時在網上查閱語言暴力的資料──我承認自己在這方面沒任何「專業知識」。結果我找到了以下這些﹕
1. 暴力包括一切惡劣對待,由殺人強姦到呼喝嘲笑都算。
2. 根據《加意大電視暴力,1993-1998》一書的定義,凡是令人產生不悅的心理狀態就是暴力。
3. 根據法國哲學家Yves Michaud,暴力還包括對文化或象徵性參與的損害
(l’atteinte…aux participations symboliques ou culturelles)。這句我完全不懂。
4. 家庭暴力包括不給家用。
5. 師生暴力包括不交功課、嘈吵。

原來暴力一詞在這十年間的躍進比它在過去幾千年的發展還要大。我願意收回所有言論,望你多多包涵。Cicero曾說:我寧願與柏拉圖一起錯,也不願同那些人一起正確。(Disputationes Tusculanae I,17,39 : Errare mehercule malo cum Platone…quam cum istis vera sentire.) 所以我亦寧願和迂腐的Dr Johnson一起錯下去,也不願跟你走前這「正確」的一大步。

Anonymous said...

我看不明白倉在寫甚麼(他或許會因此高興). 關於語言暴力的解說和反問, 我也不理解. "所以我亦寧願......也不願......"的表明立場與上列我看不明白的東西似乎有關, 獨立來看又似無關.

如果願意讀點書, 你會發現曹丕"文人相輕"是陳述當時文人現象, 而非述志又或"呢條真理, 我私人醒你"的意思. 後人以當時的現象來斷定文人一定相輕, 係咪有少少白癡呀! 倒果為因, 以偏概全, 武斷, 就是語言暴力. 如果我狂講:"我鬧你我鬧你......"之後你真係嬲左我, "我鬧你"又算乜春語言暴力呀, 咪玩啦!

見你亂引典故亂拋書包, 你都會好似我睇你睇得唔明白咁, 睇唔明我講乜. 唉, 我唔同你執書包喇, 都唔理來自手邊書還是網路現成物, 你自己慢慢執啦!

Anonymous said...

慶幸我不是文人,謝上帝。
更喜我從未讀過文化研究,保持了頭腦純真的無知。
看到你們的討論,令我感受到春天蜂蝶在花間的忙亂聲,甚至幾乎聯想到盛夏青蠅在腐魚間的哄動。
朋友們,請關上電腦,合上文化研究的大部頭洋書。出面正有秋高氣爽和高山流水!
生命太短了,但又有太多光影要我們流連。

Anonymous said...

哈, 枉為讀文化研究的同學, 看不明白.
只是十分同意, 不論是讀文化研究, 工程還是物理, 絕不應放棄人文關懷.

TSW,或鄧小樺 said...

倉海君形容我的回應是對其文「充滿憤怒的主觀意見」。主觀就主觀吧;但「憤怒」,鄙人行文輕佻之餘可稱愉悅——看來只是有別人「充滿憤怒」了。

其實作為一個曾撰文捍衛粗口的人,當然明白「語言暴力」這種招數有其惡俗一面。應該補充的是,在較抽離的時候我會說,暴力是不可能完全驅逐的,如果要將我們的語言淨化到毫無暴力陰影的程度,會造成我們溝通的障礙。我認為其中的判斷標準不是「它是否語言暴力」這種涉及本質界定的問題,而是「這種(設若是)暴力,會產生什麼效果」這種問題。有些暴力是生產性的,粗口裡面便有著衝擊禁忌來打開新的語言空間的潛能。我的(不無浮動的)標準是,如果有些語言暴力是要/會產生消音滅聲的效果,就需要對抗。其實只要細心考慮一下事發的詳細狀況,而非埋首於經典的定義和金句,就能夠判斷。

「語言本身」。我不是否定語言有其運作機制和結構可以控制我們的思維;然而,沒有不被運用而存在的「語言本身」。不過,也許可能倉海君並無興趣討論理位置和現實脈絡的位置,他比較關心自己和什麼人同行。

倉海君說我避重就輕,大概源於我不知輕重。倉海君也可正面回答我上一封回應中另一些其他人(包括我)會較有興趣的問題:

1.「simple and naïve」當然是個直指人心的評語,但如何有益世道人心,還請指教;
2.正如認為存在一種「將一切平面化的可怕力量」,到底如何「徹底地誤解了教育、社會,甚至人生」?
3.「這個人simple and naïve」,還有什麼討論餘地?
4.還是倉海君本就不考慮引發討論為一種價值?大家讀讀古書就好?
5.容我問個僭越的問題,這樣努力跳出他人的判斷範圍、突出個人的不凡,到底是讓我們有偌大晴空翱翔,還是讓我們在地上無立錐之地?

感謝倉海君提供各國語言的nicam典故。有興趣再來坐。就無賴而言,你簡直可以躋身於我等以無賴為榮的小混混一流,之前真是有眼不識泰山。這並不是「與你走前這『正確』的一大步」那樣的明捧暗踩,而的確是一種欣賞(之前頗有一段時間為自己上次回應中的無賴沾沾自喜)。當然,並不認識我的你可以不相信。

關於典故,我必須再向你致謝。你令很多我(等)中心已死透透的人活過來了。這也是好的。並不是損你,只是分享:我現在比較經常地認為,引用和典故的重點不是在於與前人一樣,而是在於與前人不同。而我是困而知之,則你似乎是生而知之,得魚忘荃。

最後,以我最大的誠摯:去他媽的柏拉圖。目前為止先只針對他。

TSW,或鄧小樺 said...

一號銀海:

倉海君的姿態無疑是比較挑釁,但其實也不值得這麼動氣。單憑他講了一大堆我們不知道在講什麼的東西,他就值得受到某程度的尊重;尤其因為尊重可以用那麼多樣的方式去演繹。面對某物而無法將之化為更新增益自身的資源,才是真的被某物擊敗。

TSW,或鄧小樺 said...

掬香齋主人:

就憑「出面」呢個詞我判斷你是香港人。在香港這種瘋狂填海鏟山伐木起樓天空永遠灰濛呼吸系統備受攻擊水龍頭裡的水都不乾淨的地方,蜂蝶青蠅秋高氣爽高山流水這種自然意象絕非觸目可得,乃是教育得來。是什麼教育,令我們受其影響之深至於以為自己的看法是純真無知的自然感知,並又樂於聲稱自己是純真無知的?週末快樂。

Anonymous said...

鄧小樺, 容我補一句: 我動氣, 因為一號銀海燒昨天真的四級大火. 至於你末句之驚世警言, 在下實在要說一聲: 拜服!

p君, 修了三個學分的文化研究並不代表看得明白那套把別人的話用自己才懂的方式去說明. 何況"看不明白別人的話=枉讀文化研究"這邏輯也夠不可思議......請留心: 我早就說明自己是中文系出身, 倉君語意邏輯亂到飛起, p君看明白, 可以去教語障學. 至於所謂人文關懷. 唔該, 上少d網慳番d電吹少d水就當環保, 橫掂你已經明白晒.

Anonymous said...

哎呀, 好像讓銀海君誤會了我的話.
那些"小樺, 我有睇你個blog ga"式的留言竟會惹到別人, 我也真夠不小心.

好吧, 重整句子:
枉我是讀文化研究的, 竟看不明白這一大串的討論在說甚麼.

ps. 我的major gpa是低得不能再低的0.0, yeah!

Anonymous said...

冇辦法啦, 燒到個樓宇結構都有問題. p君, 抱歉燒得太烈.

DoA said...

容祖兒與文化研究

文研(即文化研究,肥力在此先提出的,他就有舖造字癮)的朋友們,推介你們讀一篇我以為寫得很好的文章(雖然在這裡推介可能害了作者)。推介的意思,不代表完全認同作者的思路,但至少該文能展示一位身心健康的普通市民的想法(作者其實大有來頭也說不定,但她說她不是唸文研的,也沒有在說話前抬出自己是某大學某學系之類的身份)。且不談此文章的立論你是否認同,但至少用字淺白,思路清晰,我以為很值得我們寫文章的人借鏡。

讓人聽得明白,聽得懂,是溝通的第一步,然後才可談對錯喜惡,然後才可感染人,讓你的主張想法與別人交流。今年的諾貝爾經濟學獎,是由研究與經濟學沒有直接關係的博奕論學者所得。博奕論可用於多個學科領域,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和商學都能用到,印證了大學問沒有學科之分。如今在此的文研朋友們為自己創造了一套只有文研朋友們(或小樺的FANS)才能明白的語言,然後又有不少不容討論和退讓的法度原則(如讀文研的人必須時刻表現關愛之心)。對此我不敢妄加批評(我真係驚),但我這以為不是很健康的現象。

我還是冒死希望你們試試放下身段,讀讀沒有以學者自居的朋友對文研界的一些意見。

Anonymous said...

Duke of Aberdeen,

我想,把小樺與馮應謙作比較,實在是太不公平。把馮應謙看成香港「文化研究」的代表,就更是悲劇(雖然這是事實)﹣﹣ ok, 寫得大衆化D好聽D,是美麗的誤會。

基莉絲兔寫的都十分對,馮是一很差的「學者」,我的「女性主義與王菲」(容祖兒與文化研究的延伸閱讀)文章,就是看不過眼他為文化研究帶來的侮辱。他的文章研究粗劣,簡直就是亂寫,找幾個英文"terminology",就當解釋了問題,找上一些流行的名字,就當是做流行文化,好低劣。

但在這裡我想指出的是,香港的「文化研究」也有其問題和複雜的地方 (leungpo最近寫了一篇關於文化研究的 ﹣﹣ 散論文化研究在香港─一條漫長的回頭路?可作參考http://motat.blogspot.com/2005/10/blog-post_23.html#comments
,她不是「一種」態度和「一個」方法,有很多不同的事,正在「文化研究」這個範疇裡發生。一個馮應謙就讓文化研究變成垃圾,變成「學者都在說一般人不懂的語言,是浪費公帑」的話,那是很不公平。我覺得,小樺正在做的,是細眉細眼的細心經營,這是很難得的,也正正是在處理基莉絲兔指出的問題。

關於您說的語言的方法的問題,我自己一直都在思考。因為從九十年代頭,我開始投入社會運動,我每每發覺我的語言在面對大衆傳媒時,是行不通的,我當時做得很不足。

但現在我會有這麼一個觀點,語言,只是一種方法,我覺得當一個人選擇在某一個場合用某一種語言方法作表達的,不等於他於每一個場合也會用同樣的語言。有時,也只可以用某一些語言,才可以表達某一些觀念和經驗。而一個人會寫「學術」文章,不一定代表她們不懂得與清潔工人溝通,這真的不是必然的。

語言是關於對像的,我想小樺對此最清楚不過。她有她的選擇,我們也應該嘗試明白(不只是說我尊重你你尊重我,就不需要繼續相互學習理解,好多人最興用這個借口打完場......)。

嘗試明白。

您說,讓人聽得明白,聽得懂,是溝通的第一步,是的,很對(這樣的語法又怎可以被否定呢?)。但溝通,是有很多不同的方法的,直接的敘述,如基莉絲兔,是其中一種方法。

您有讀詩的經驗嗎?有看電影的經驗嗎?那種「溝通」於您是在那裡呢?

我還記得,十年前我到青文書局,馬國明正在與一個年輕學生閒談,學生說書太深,他不明白,馬說:「如果我們只會追求我們一讀就明的書,那為什麼要讀呢?」

那句話,一直在心。

祝好,合十。

DoA said...

阿晨,你這篇不是寫得既清楚又明白嗎?

小樺據理力爭的時候,雖然我也不會句句同意,但她說得特別清楚明白,你要說服你,你要把你的概念說到別人服的時候,你寫得格外清楚明白。

半點沒有把那個拿到FUNDING的幸運兒與小樺比較,我想大家看看該文作者的清晰行文而已。如不能欣賞,也無所謂,不能勉強。我也同意小樺是在此聆聽和傳意能力最好之一的,所以我說「文研的朋友們」,是重數。

談到深淺,故作深奧與故作淺薄同罪。說到高深,小樺甚至倉海君都不屬淺薄一類,但有趣的是我看得最明白。坦白說你們寫的,不論好的壞的我都故意再三閱讀,如果讀者都盡了最大的努力,文研的朋友們是不是都應該在溝通這一事情思考思考。

Eric Spanner said...

大公:文研可是正宗的間稱呢。

小樺:昨天跟倉海君面談。他提到的其中一個憂慮,是「暴力」一詞的無限擴大,或有把語言以至思維打混沌之虞。我跟進:「如是的話,那些非刀槍劍戟子彈槍砲做成的,小如把對方心靈劃上一道日後還會作痛的疤的行為,何以名之,何以對之?」

記得的回答是,語言有很多字眼形容諸色的傷害行為,實不用擴大「暴力」的定義。不太記得他對各式行為的應對之見解,抱歉。打下這些供各方備詳。

Anonymous said...

我對縮寫(不是造字呀公園)一直有保留, 尤其那本來沒必要的縮寫. 請收起這個縮寫吧. 我想嘔......肥力也請停停手吧......

倉海君 said...

早講過不自辯,萬一我苦口婆心解釋了一萬幾千字,你又若無其事回應一句「我們不知道你講什麼」,這豈非很別出心裁的自虐? 但不回應又好像沒有禮貌,所以先旨聲明﹕這是告別,不是討論。

我的自我形象雖低,但還未至於「以無賴為榮」,所以對你的評語絕不苟同。但我也不反駁,因為我知道你對「無賴」的創意詮釋,必屬「二十年目睹之怪現象」一類,可惜我的學習日程已排到二零四六,否則再考證一下你的「無賴」定義,也不失為一個「開心大發現」。只是為了貫徹我對名相的執着,你可不可以在「無賴」之前冠以「有修養的」這四個字,好讓我跟你們劃一條聊勝於無的界線呢?

至於「欣賞」云云, 我為什麼不信你呢? 其實你輕視我的表達能力已夠了,還要懷疑我的閱讀理解嗎?但鄧小樺,欣賞歸欣賞,正如Lulu/Mimi話齋﹕「你唔好鍾意我呀!」


學業進步、快高長大

肥力:其實我說的只是常識,可惜大家都拒絕平實。是侮辱就簡單地說「侮辱」,是誹謗就老實地說「誹謗」,Call a spade a spade。「暴力」? 也只有在這個太平盛世,「暴力」才會變成一根時髦的牙籤,似乎只要一掛於嘴角便非常in。

Anonymous said...

第一次聽見人家說自我形象低而不說自卑沒自信. 第一次聽見人家一邊說自我形象低一邊懇求別人不要喜歡自己.

恐怖位: 1. 邏輯問題. 自我形象低與無賴有什麼關係呢?

2. 狂引別人的話而後說自己所說的是"常識", 不是自戀是什麼? 我個人比較直接: 真係好痺囉.

3. "二十年目睹之怪現象"曾有過什麼"創意詮譯"? 你有冇睇過呀到底! 唔好以為人地冇睇過啦!

這個道別嘛容我打個比方: 一個變態佬臨坐牢之前正氣凜然的說: "我變態, 是因為自我形象低. 不過請大家不要因此喜歡我." 變態至此, 還是夢見錢鍾書嗎? 我想到一個淫穢鏡頭: 一個人握住偶像的照片自慰.

肥力:你的言行實在令我太失望. 朋友冇品至此, 你是不是需要再跟他"面談"呢? 只想說: 諗起你地, 我就想嘔.

Anonymous said...

這個道別真夠不知所謂. 想起一句夏宇(聲明: 只是忽然想起, 別誤以為引典): 這一切/不如不說.

TSW,或鄧小樺 said...

銀海、銀海,不要這麼動氣。一個人只可以對另一個人真正動氣一次,超過一次便對自己有損。雖然我不認識你(應該),但你看來真是血氣方剛。

雖然……我也有懷疑你是我的某個朋友…………



昌,我總是想打電話給你,但又昏昏沉沉地忘了。

TSW,或鄧小樺 said...

倉海君,你果然是一個超級無賴,即到達我這個等級的無賴。為什麼這樣說?在筆戰中提到「愛」,我也試過——我曾在把一個我相當不屑的筆戰對手氣到七竅生煙語不成句的時候,跟他(應該是「他」吧)說「我.愛.你」。他忙不迭要扮成女孩。

因此,倉海君的無賴絕對是我這個級數的。不過呢,我和倉海君的分別就在於向對手說「你不要愛上我」,和主動向對手說「我愛你」。這個分別,鄙人引以為豪。

李維史陀說過一個我畢生難忘的例子:土著見到白人,認為白人是神,所以把白人淹死看看他會不會翻生;白人見到土著,認為土著是野獸,於是把土著變成奴隸。兩者的無知如一,分別在於土著對所不知的事物有著一個比白人高貴的假設。

「快高長大」,這種話驟聽起來還真讓人生氣。不過,想到這個時候還被人說快高長大,實在是一種福份,我在此謝過。反倒是「欣賞」,請不要斷章取義,我是「欣賞你的無賴」,而非賞閣下的言論和典故(去他媽的柏拉圖。西塞羅好端端扯上這種人幹什麼)。我很難相信,你不願接受自己的無賴,卻接受他人對你無賴的欣賞。

anyway,你要定語我決不吝惜。我嚴正聲明:倉海君是一個堅持要別人說他有修養的無賴。他與我等無賴很大分別,我們絕不要求他人說自己有修養。

既然道別,那就不要再回話了——當然,推翻自己收回言論,一個無賴絕不手軟,況且倉海君隨時還可以舉出許多推翻自己的古人。


(本則留言數量看來會超過48!yeah!)

TSW,或鄧小樺 said...

肥力:

倉海君說誰也不認識,但原來他是認識你的。又是你的善意推廣麼?下次真是還請看看人家愛不愛吃這套。因為你的推介,我先被人罵垃圾、懦夫,公園又說「文人相輕,悶出鳥來」,倉海君又罵「可恥的矯情」、「高姿態」、祝我學業進步快高長大並叫我唔好鍾意佢。計落,我都多得肥力你唔少。其實係咪你本人好想丙我又唔好意思所以借刀殺人?我賤命一條你要就取去。但搞到銀海咁大火則未免有點禍延蕭牆。

當然,如果你沒有向倉海君介紹過我、倉海君不是你介紹來的,那麼「我願意收回所有言論,望你多多包涵。」

TSW,或鄧小樺 said...

公園:

我和倉海君的交鋒你看得明白?可能因為那是沒有什麼意義的對話。我覺得有意義的部分在那些沒有正面觸及的部分裡,例如我問倉海君的5個問題,也應該包括我沒有詳細講下去的「語言本身」。

你說「在此的文研朋友」,我不知是哪一些。請不要把「文研」變成一個黑洞,所有看不懂的東西都扔進去。這次筆戰在於態度問題,態度是日常事情,我和倉海君和阿晨都沒有講一些很難理解的立場。不是所有事情都可以這樣。你欣賞清晰行文之餘,難道沒有發現,那些清晰和不清晰的行文,是在處理不同問題的嗎?

你說「然後又有不少不容討論和退讓的法度原則(如讀文研的人必須時刻表現關愛之心)。」這又如何不容討論呢?只是,因為無論倫理還是歷史證據,對該篇文章的作者都太不利了,因為根本難以討論。

另外,你不要常常說「身心健康頭腦健全」,不是身心健康頭腦健全的人就可以看懂所有東西,同樣身心健康頭腦健全的人都是千差萬別,他們因為各種原因會看不懂各種不同的東西。

我老師是個心細如塵、目光敏銳的(青年)學者,閱讀和寫作那個精緻就不用提了,語法的修為更是我不能追及的光年距離。老師一向都不太喜歡游靜,而我很喜歡;他總是東找西找一些游靜結構混亂的句子來挑剔,而我又為了捍衛游靜而詳細解釋。他最近終於說,都唔明你點解睇得明游靜。我說,你都睇得明架,我覺得係你唔接受個d係正確句子,所以堅持睇唔明之嘛。他搖搖頭說,唔係。真係睇唔明。

我的意思是,既然比我更厲害的人有些東西看不懂而我看得懂,足證「明白」裡面有一些非線性的東西,非關能力,不是「放下身段」就可以彌補得了。

再者,只要脫離日常共識(如果有的話)一點點,文章都可能會有人看不懂。但一篇文章,若只重複所知的,那又有什麼意思呢?

再推一步,公園所不明白的,到底是什麼?這個才是重點。是因為什麼不明白?某些不熟悉的辭語?會不會是因為厭惡某些東西?會不會是閱讀時作品突然要求讀者停頓的要求?我們要明白自己不明白什麼。這才是重點。公園可不可以在理解時換個方向:遇到有一篇你認為看不懂的文章,重點不再是「這篇文章到底在說了什麼」,而是「我看不懂的是什麼」。

Anonymous said...

如果說「文化研究人」真的可以自成一類, 在那把尺度中我大概只算是那些lv 1 的小毛頭.

但是有些話還是不得不說: 讀文化研究當然不至於"必須時刻表現關愛之心", 對那些權力不平等造成的不公義至少是絕不可以視若無睹.

當然, 正如醫護人員不會因為對病者沒有同情心而失去專業資格, 法官律師也未必全都富有正義感, 也許有不少"讀文化研究好勁"的人渣, 但這不代表我們不需要那樣的道德要求.

Eric Spanner said...

小樺:我跟倉海君一個月內見過兩次,之前未相識,就此而已。而我確信,他來此留言在先,面談在後。第一次跟他見面時,雖然我、他和妳的實體距離甚近,但絕未提到這場論戰——那是十月一日黃昏的牛棚書展。

至於推介,在這文發出之初,我已以為阿琪既有「缺席受審」之實,最後還是要——「叫她」也好,「請她」也罷——通知她看一看,不管有她沒有留言也好。至少,她有機會看一看其他人對她的意見。

至於連結。這場筆戰我只跟公園說了,黃老瀚vs妳的,好像也只跟他說過,我不肯定還會否告知第三個人。誠然我有推廣他人筆戰之實,但我猜度,有些人可能從友好的網站連至自家blog,或直接從我的自家blog連結連到妳那邊來,再看到妳寫的東西(如倉海君或黃瀚霆?),我並沒主動向他們推介在妳那邊發生的論戰。而我跟第三者說有論戰,或連結的結果促成其他我的朋友、相識、有一點認識或不認識的人留意妳這裡發生的論戰、評論,和衍生更多的筆戰,目的也不是借第三者把妳戰倒。我至少替自己做了一次快速搜畫,看看我有甚麼不滿妳的理由,沒有。這一刻我還沒有。而我不太希望,我不再跟人家說發生在第三者網站的論戰後,再有其他我認識的,或不認識的人跟我說,因為我的連結,一個只是連往主頁的簡單連結,令他添了不少煩擾。

Eric Spanner said...

漏打了:「……一個只是連往主頁的簡單連結,令他添了不少煩擾,而要我把那些連結刪去。還有,『不再說』並不包括告訴原作者琪有這些意見一事。」

Anonymous said...

肥力, 這一切, 不如不說.

局外人如我, 看來這一切未必與你的推介有關. 不過, 認識一個無賴, 不如不認識.

論戰都是心水清者指出別人謬誤錯處, 沒甚麼娛樂性, 事後也沒甚麼好澄清. 只是, 要一個高手降格浪費時間去回應大家, 各位稍欠智慧和風度的男士, 甚至心懷不軌企圖侮辱之無恥之徒, 泛泛之輩充大肚能容, 更公開不愛宣言...... 唉, 枉為男人.

公園是有心人, 肥力則蒙上心口. 看來"無恥男"就只有一個.

DoA said...

小樺,如果我沒有攪錯,文化研究這四個字是在這裡緒位的留言中不斷出現(第一個留言開始就有),我只是方便的拿個統稱,同時亦故意避免直指某位或某幾位以文化研究,以至以唸中文、唸文學自居的朋友們。小樺你自己也多次說,我是唸文學的,然後擺出你的道理來。其實,我們的道理是否確當,和我們唸的是甚麼學科又有甚麼關係呢。「文研的朋友們」這個標籤(其實我也很討厭用標籤這個術語)是順著你們的意願而給予的(以少我要給予肥力),如不喜歡,也可。如果說話可以收回,我不介意收回,再有需要的話我會指名道姓。

我懷疑你我之間其實沒有太大的直接衝突,只是彼此仍然犯著自說自話的毛病。小樺,你對關懷社會的執著之心我從來沒有批評,坦白說我十分欣賞和支持。正因如此,我留在這兒出醜,我仍與肥力交往。但你執著的方式我有不盡同意的地方(正是之前我所說的氣度和presentation skill),其實這可能是個人風格的問題,沒有絕對答案。討論至此我已不強求。想跟你說,肥力找我來看,大概是想感染我多關懷社會,可惜我和他只是君子之交,上回我傾向支持你(上次你不就是被人說你不夠關懷嗎?)這次我則持比較相反的意見。至於倉海君,我人頭擔保肥力與他只是點頭之交,私下面談不過是上周未的一個聚會遇上。就算我們彼此是認識的,我沒有打算給任何人賣賬,肥力我就老早不賣賬了,害得他現在要謝罪。相反,小樺你其實比較幸運(也可以是不幸),在你自己的地盤,你有FANS。退一步說,就當倉海君是肥力帶來的打手又如何呢,你不想把這些發展成公眾地盤嗎?還是你想留在安全的黑洞中,只和那些附和你的朋友說話?

我說:「文研的人必須時刻表現關愛之心」,用字上是小心的,本希望避免緒位如pariah的誤會(可惜不成功)。有關愛之心/表現關愛之心/時刻表現關愛之心,三者應有分別罷。文研的人如規定了要有關愛之心,我會對此學科肅然起敬;文研的人如必須要表現出有關愛之心,我則覺得有點虛偽。我認識不少外冷心熱走在前線的朋友,他們總是邊罵著要關懷的人邊盡心盡力的幫助。如果要文研的人必須時刻表現關愛之心,我很懷疑這會也是務虛的口號;如果文研的人不須每一刻都表現關愛之心,我們又可需動氣呢。

有關懂如不懂,很難說得清。小樺你的話我多懂了一點點,如果你願意聽的話我試著多說一些。曖昧有時是既漂亮又實用的東西,例如男女(或男男,或女女,甚至政治正確一些女男)之間的求愛,就有很多外人無法聽得懂的曖昧。這種曖昧,最令人低徊。

有些學問是深奧的,例如天文學,還有我在大學學過但完全忘記了的博弈論、微積分,最近我重讀我自己的畢業論文,論證的數學部份我已完全看不懂,但結論的部份還是知道意思的。在數學論證的部份,我不能故作淺薄,因為這是科學要求,結論部份不能故作深奧,因為我想老師清楚知道我想說的結果。

有些東西則是要用心去感受,例如阿晨提到的詩和電影,還有其他不同形式的藝術。談藝術,談文學,我們談好壞喜惡,但似乎很少談對確錯誤。你可以說我的實驗結果錯誤,但我可不可以說靜夜詩是錯誤呢?

小樺你提到游靜很有趣,幸好我大概知道她是何許人(有相干嗎)。你把老師說成高人(心細如塵、目光敏銳的學者,閱讀和寫作那個精緻就不用提了,語法的修為更是我不能追及的光年距離),似有把他製造成權威之意,我還以為故事的結局是:「老師經過多年參透,終於有我小樺的慧根,懂得欣賞游靜作品的奧妙之處了。」但你的結局將反高潮地如我世俗的想法不幸言中:除了小樺之外,像老師這般高人也看不懂,更不要說一般沒有讀過文學文研的朋友了(如你不喜歡我用「身心健康頭腦健全」的普通人的話)。

快要退任的聯儲局主席格老有此名句:「我知道你以為自己明白我所說的話,不過我卻不大肯定,你是否知道你所聽到的,並不是我的話的真正含義。」要知道格老多年來擺明就是不想人猜到他的心意。他說:「如果你完全明白我說甚麼,那大概是我錯了。」要知道我們不應是格老,我們不是想人家猜不透。然而,我擔心你們都是格老的門徒。

游靜我只知道她是攪過電影的,如果寫文章攪電影是為藝術,曖昧深奧可能是必須的手段。我一直希望(只是善意的希望,我已不強人所難)的只是,如果你們希望社會能多一點關愛,多一點注意你們認為是忽略了的地方,你們希望你們相信的能感染到別人,特別是批評不義不當的事時,清晰淺白的說出道理的重要性,還有善意勸勉,少用尖刻的實用性。

當然,這不過是我的觀點而已,你們不用太擔心,我不相信我有能力把你們帶進黑洞。

TSW,或鄧小樺 said...

肥力:

你好像其實永遠不知人家其實在講什麼。沒有人叫你刪除連結。而且,你無心之下帶給人家麻煩,這完全是可以隨時發生的事,例如你「半轉述」倉海君的說法,就被倉海君再拿來借機過我一楝(那些完全不包括分析的個人態度、比喻,除了過人一楝外毫無意義),這不是你的責任,但你確實糾纏其中了。誰叫你糾纏其中?還不是你自己衝出來「我見過倉海君…」。

「而我不太希望,我不再跟人家說發生在第三者網站的論戰後,再有其他我認識的,或不認識的人跟我說,因為我的連結,一個只是連往主頁的簡單連結,令他添了不少煩擾。」你不想聽到,但不代表你真的不造成他人困擾——「不太希望」,是你自我反省還是叫我收聲?你是不是真的認為自己待人接物之中沒試過好心做壞事?你如果不想我跟你說,我也可以不跟你說話。難道我還要揀你想聽的跟你說?

公園:

我不是真的認為肥力有心陰我,但我對某種「出於善意但不敏於他人反應」所導致的誤會,實在是感到夠了。老談什麼溝通,自己就去溝通呀,坐而論道卻好像在呼籲別人動手,這種姿態也莫名其妙得很。

我真正不能完全忍受的是這種態度:「我已經很好很用心了,為什麼看不明白?我看不明白,是你的錯。」我寧願公園你當我(還有不知什麼的其他人)是普通人,像去理解一個普通人某些想法那樣動用耐性去理解,而不是動輒就是「文研朋友放下身段」。「文研朋友的身段」依舊妾身未明,但最重要的是,閱讀者本身的理解模式,到底如何。

公園認為學科唸什麼和你怎麼想,是沒有關係的,所以「我是唸文學的」就是「自居」。這種態度根本不是自居,而是一種謙遜和交代,就像「我是香港人,所以……」的意思。因為我不假設唸數學的人會要像我這樣想,但我亦不免要把我這唸文學的人的想法拿出來,跟種種學科的人碰撞。如果本身沒有一種普世價值的假設和信念,有人講你不明白的道理,那又有何問題呢?你心裡難道沒有一種「是真理就該人人皆明」的假設?那種假設難道沒有被你的生活經歷和學科訓練強化?就算單講生活經驗,難道生活經驗不曾被各種主流看法(不用意識型態了)模塑、滲透?這種假設你好像認為是健康的,但老實說,我認為是它在阻礙你去理解其它未知的事物。

這是非人文學科的知識裡我認為其中一個最危險的地方:「道理」就是獨立自足的道理,與「道理」本身的學科淵源無關,與道理被接受時的社會脈絡無關,與接受者(即係學生)本身的生活脈絡無關。連「自報山門」這麼一個小小姿態,都引起誤會的時候,你還要假設「道理」與學科無關,豈不荒謬。

還有,我自己私下認為,公園說有東西看不懂,多半是閱讀習慣和信念之不同導致,而我很不喜歡用「能力」這麼籠統的座標去概括。而公園你自己一直不斷衝出來說自己能力不足(相反這裡一直沒有人這樣說過你,大家都只是叫你耐心一點),心底卻又其實對自己所不明白的甚為不以為然。恕我僭越,這種又像自卑又像自大的情結大可中止,平心靜氣來看看「我看不懂的是什麼」,對你自己,是會比較有益的。

起碼在我mention的幾個方面我的老師比我厲害得多,這點不用騙你。而我對事件的閱讀已經寫得這麼淺顯,這麼努力要把閱讀能力分拆為「非線性的組合能力」(而非「達標式的單一能力」),你還是要用一個簡單的「能力」尺子去量度它,說「像老師這般高人也看不懂,更不要說一般沒有讀過文學文研的朋友了」。我已經講到這麼清晰,但你這種回應幾乎就是全面忽略我的整個論點。你不肯換你的尺子。我的論證一點作用都沒有。寫得明白一點用都沒有。

這關乎信念的問題,而信念是需要主體調整的。而當你想到那些是信念問題而不是表達問題,我不知你不會對整件事明白更多。有時,是因為你沒有用別的方法去理解那些信念。

另外,我不知道公園你是支持哪個「相反」意見。所謂的阿琪?還是倉海君?當有一個人滿咀都是18世界之前的典故、還要用法文意大利文根本就係要你睇唔明的時候,你突然支持他,難道就是因為「simple and naive」和「平實」?一個人(即倉海君)的信念和行為呈如此背反的時候,你到底是支持什麼?一個「平實」的招牌就可以把你扯過去?再回到信念,是不是因為信念相同,則你根本就不理會那些不明白的典故?那麼那些典故就對你沒有意義了。

最後,我想提出一個問題:就我所知,這裡大部分的人,都是與我年紀相若的朋友,一起打架抽煙講粗口磨reading的朋友,把我的朋友講成我的fans,這實在,應該說是對我的朋友不禮貌、對我不禮貌還是兩者皆然?如果只是笑話,請包涵我的幽默感不足。這種還有一些是阿晨這種都算有番兩度的藝術工作者,如果把fans這種頭銜加在他們身上,我也是滿背冷汗。如果只是笑話,請包涵我的幽默感不足。但公園你已經講過兩次了。

如果公園你想說你也是我fans,那麼我會說,我理解這是一種嘲弄。你當然可以不理我而繼續這樣說。我身邊就有很多這樣的賤朋友。但說什麼我要為自己有fans而感到幸運,我會覺得異常難受。

數學論文的問題遲些再談。

TSW,或鄧小樺 said...

ps.上文之「18世界」應作「18世紀」。

橫豎我好像有點火了,就再談多點吧。

1.那位好像叫阿琪的作者

文化研究者不需要時刻表現關愛。但「不需要時刻表達關愛」和「表現出不關愛」是兩回事。現在不是叫你吃飯拉屎都要像hans wong一樣念念有辭「阿富汗的老人你好嗎?」,而是起碼在面對阿富汗老人的時候,不要說「你身上的傷痕真有意思」。

而在看精緻電影的時候,這位作者就會突然說「人的身體可以承受多大的痛苦呢?一個人可以流多少血?一個人又有甚麼權力去傷害另外一個人?如果當復仇的恨意被煽動,會喚起人心中那可怖的暴力傾向的妖魔。」有夠人道主義的。

對我來說,這是很明顯的,就是美的事物的凋殘時就無限同情湧動,至於平凡的人跳到屋頂上走投無路,都是「真有意思」。用倉海君的方式(見你比較傾向他,見賢思齊)來說,這就類似於米蘭.昆德拉所說的:「媚俗是對大便的絕對厭棄。」

並且,如果公園你認為文章是要人判斷錯對,不知那些「今夜我要與草蜢鬥妖」,如何可以讓人判斷錯對。queer,不知你又是否覺得含糊艱澀,除了文研的同學沒人看得懂。

2.安全的黑洞

我覺得先要討論一下什麼是「公眾」。我認為「公眾」的意義不是「很多人看得懂」,而是有沒有不同意見在其中發生交流或碰撞。如果標準是人人看得懂,那麼百佳的減價廣告就是最公眾的。

我不認為自己做得夠公眾了,原因就是這點,因為我沒有寫出一些真正直面矛盾點的具爭議性文章。(文學是一種令人舒適的訓練,這是它給我的好處和壞處,我總是希望反省自己又反省文學。)而不是,不夠淺易。

這一次的論辯其實是很ok的,李智良、阿晨、wing、熊一豆和譚君等等都講了一些與我表面相合但其實各有所表各有所重的話,討論是這樣被豐富的。筆戰當然句句互咬頗為juicy,但其實十分單調,沒什麼新東西出來。

再者,公園,我現在既引來了真正無聊的留言者,又被兩位才子狠罵過,你還說我想要躲在安全的黑洞裡,是不是過份了一點。

3.文化研究同學的身段

有人教我一個中止這個論戰的方式,就是口上答應「好好好我寫淺一點」,然後一切照舊。想來想去還是幹不出來。我一直嘗試將討論引到比較有意義的方向,例如「文化研究同學的身段」到底是什麼,亦即公園你看不明白的到底是什麼。公園之前講的「踉蹌、繞指柔、幽默維度、指向幻覺糖衣、李歐梵」「當然不是每一個都深奧,但這些詞彙拼合起來便有點含糊艱澀」。我已經回應了。你知不知道說這些辭語造成的含糊艱澀有問題,其實係很大鑊的,人名先算了,這裡面包括古語、成語、比喻,這些寫東西時都不能用,是不是很過分。這樣我還寫什麼呀寫。

我一直沒有認真考慮過你的要求,只是不斷要你想清楚講清楚到底是什麼令你覺得卻步,因為你提的要求如果不細心闡析,會是很過分的要求,所以我希望你重新審視,提一些比較合理的要求出來。現在細心去看,我就愈來愈生氣。

我明白你可能沒有像我這樣考慮過寫作由什麼構成,可是,很明顯,現在一個含糊的「淺」或者「放下身段」,於你於我於討論都無益。而我,應該也包括阿晨已經用了很多方式去說服你,每個新論點裡都包括一個新的視點和思考方式,你是不是也該拿點新的視點和思考方式來安慰一下我們,而不是每次都是「冒死進諫放下身段」。

4.關於數學論文

我完全不知一份數學論文是怎樣寫的,如何論證數學,是不是要計數。「在數學論證的部份,我不能故作淺薄,因為這是科學要求,結論部份不能故作深奧,因為我想老師清楚知道我想說的結果。」這個形容我覺得很奇怪,好像論證部分不是給人看的,而是給「科學」看的一樣。

你問我,我就會說,論文當然是給人看的,而且它在學術建制規限下,有著強烈的規範參照,所以那麼容易訂出某個「不故作淺薄、不故作深奧」的標準。可是,在blog世界裡,參照的標準在哪裡?就是你公園或者我鄧小樺麼?

你引出的兩個「清晰範例」我認為論點方面都不怎麼樣,作為一個普通市民能累積這樣的思考和發言習慣是很值得欣賞的,他們值得欣賞,但對我來說價值不大。我仍然想再問,公園,你有沒有想過自己是因為立場問題而「看不明白」某些東西。這些文章你認為清晰,是因為你同時同意其中那種靠近常識的姿態。

5.離題

鄙人這整篇文章你所不同意者並非在我的結論(恐怕很難有人不同意「敏銳把握,運用想像,富有同情和創造,勤於觀察和反思」),而是在我的分析部分,即你認為這些文字沒有投射出某種具有將一切平面化的力量,沒有投射出某個看見他人苦難都只會嫣然一笑曰「有趣」的人的形象(我收起「主體」吧),沒有投射出某個只注視華衣美服俊男美女的觀眾。

又或者,你只是認為以上只是simple and naive(我們的社會不就是遍佈這種simple and naive?),不值得認真去罵。這與我寫得含糊艱澀根本沒有關係。如果我真的含糊艱澀,你應該根本不知我講什麼才是。所以,此刻實在是了離題了一點。如果你想說我學院派陳義過高,應該選一個我所說者不對社會有益的時候再說;如果你想說我寫野太賣弄,就應該選一篇你真係睇唔明的文。可惜,鄙文恐怕是一篇算是著眼於社會又不太難懂的文章。

有一個陌生人這樣關心我的文章寫成怎樣,本該是感恩的。但我這個人就是不能持續感恩下去,不好意思,公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