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我懷疑有些事其他人知不知道,我是指,見到某些人,並不真正具有感情聯繫的人,我那麼開心。有人說「你地惺惺相惜」,我說不是,我係佢fans。
像總有我尊敬的人懷疑我對之抱持的敬意,我懷疑那必須從旁辨識才能看得出來——某位傲慢的漫畫家就曾辨識過fans的驚慌,我想他應該好好提防他日遭遇反撲,因為致命的弱點應為最後殺著,而他這麼快就用了必殺技——我以後,什麼都不怕。而老師應該是可以一直辨識出我的fans身份的,因為每年都有這麼多學生,這麼多fans重複出現去提醒他我存在過,不怕他記性差。如果我想通這一點,當年就不用做出這麼多怪行,例如上堂頂咀,來迫他記住我是他fans。
幸好fans是一個過度使用而必然具有反諷意味的能指,否則連這個藏身之處都沒有了。而梁文道鼓勵道:「怕什麼呢?」fans多的人就是豁達過人啊。好罷再連一篇。(當侍應是我多年理想啊,且提及燉肉薯仔!)
當上fans基本上大部分基於閱讀,另有部分是因為,靚仔啦。譬如黃子華,咪靠樣搵食的偶像派囉,所謂六宮粉黛無顏色呀。這說法上次連孤草都面露難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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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會對很少數的朋友說,我想見你啊。必要條件為女性,主要對象為肉麻教主劉某(及其廿九几一脈),我會以動物爪子的形式輕搔她手臂,用機械貓的聲音說話——這種嬰兒化是能夠接受的,因為我深知劉某機心重重。我和謝某則不說這些:我要脅著嗚嗚大叫「友情破裂呀友情破裂呀」,她哼一聲道,早就破裂了。然後讓步。這主要是因為她本身是個容易讓步的人。我手上的「謝某笨事大全」,要等她再紅一點才會發表。但正確的推論也許是,我與她成為朋友,並不是因為她笨,而是因為我的錯誤判斷在她身上多次生效且成為正確的,換言之,最根本的是因為我笨。而這些變成正確的後果與她是否笨無關,換言之在我們的友情中,我笨是必要條件,她笨則是額外的恩典。所以我常常把恩典掛在口邊啊。這篇陰陽怪氣的entry打了幾次都post不了,在這種古怪的當兒我又熱淚盈眶,應該也是謝某的恩典。
已經接近一年,已經不知能不能像以前那樣談話——半夜醒來,再次非常想念一位朋友。但我已經告訴過他一次了,怕再說他覺得詫異。我想很多朋友都不知道,我這麼想念他,以一種中學同班同學的方式,因為看起來我和他是不涉及想念的朋友。接下來我想做的事有點怪異:我希望能告訴其他朋友,我非常想念這位朋友,因為這樣是與朋友分享秘密,順便也許能減少孤單;但不希望讓這位朋友在這篇文章中認出自己,因為怕他覺得詫異。而這種書寫竟然是堅持生長在blog上,而不是書信之中。這就是我們不可能的視域。
(這篇寫給擔心的朋友。及用一小時讓我喝得嘔出來的趙敏小姐——此趙敏雄糾糾的絕非劉某,千萬勿錯認。)
5 comments:
小樺,我有面露難色咩?
而我覺得係相由心生。如果黃子華從來冇做過棟篤笑,你可能就不會是他的fans了。
我是機心重重的趙敏啊!
(記住我是後備就好了,而自尊心其實非常重的我,唔係咁輕易做後備這一點,你應該比我更清楚。)
(朋友中,只有你一人,確信我不是真正的笨,這點,讓我非常感動,我一定要回報給你,希望不是一瓶酒,我喜歡更愉快而肉麻一點的表現方式。)
孤草:我覺得你現在仍然是面露難色啊。
劉某:不是後備呀。都沒有正選。我不會和驚慌的人一起喝得大醉,上次曾見有人喝醉時你們臉色凝重,所以我和你們一起時從不喝酒。嗯,到底是「確信」還是「發現」?確信好像透露了你的心虛啊。
那就…發現吧!
或者該說,我只有在你跟前才會顯露出我的真本性啊。
沒有後備嗎……那我做正選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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