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7/2008

時尚與貧窮

最近發表的兩篇文章,關於時尚的一篇登在新京報,因為版面容許相關書籍對讀,於是寫得格外用心(可惜在豆瓣裡不受注意!)。我是喜歡寫一本書的評論的,但也喜歡寫對讀和跳躍閱讀,因為那樣接近散文的結構。至於貧窮,沒有加入對電視節目口誅筆伐的隊伍,因為那些不好處已經有人說了,而我更想鞏固主流媒體裡的善意及其可發揮的影響力。

是的,這樣可稱為意識型態混亂。

兩種時尚.一般反動

流行時尚面對大眾而意在討好之,但一時一地的時尚雜誌卻可以非常具排斥性的,先不論潮流審美商品新陳代謝之嬗變,單就文體已經如此。記得少年時慣讀古典文學的我,拿起九十年代風靡青少年的香港時尚雜誌《Amoeba》,那種文體那些構句,其陌生和晦澀程度,對我而言不下於清代詰屈聱牙的龔自珍。也許是因為曾經被排斥在時尚之外的缺憾感,每隔一陣就會認真捧讀一些關於時尚(尤其時裝名牌,因其符號有歷史系統)的書,一如偶然翻閱古書。

近讀香港時尚名人黎堅惠(昔日《號外》、《Amoeba》主腦之一)的《時裝.時刻》(下稱《時》),和台灣教設計的建築師顏忠賢的《穿著Viviinne Westwood馬甲的灰姑娘》(下稱《穿》)。我想像在閱讀裡感受到的陌生衝擊,大概一般大陸讀者都能體味。時尚作為商品化機器的一部分,本就是自成系統而造成陌生、卻又想招惹你去品味的東西。

符號系統:兩種取向

黎堅惠和顏忠賢都是難以進入地招人品味,但二者行文的分別明顯。黎堅惠的名詞比較顯眼,大量的名牌、人名、原料和處理技術專有名詞(要用英文才顯上道!),一個內部自相指涉的符號系統,她寫我少年時也穿過的Boy London(現已絕跡香港):「Boy London的意念簡單,就是賣Boy 和london兩樣東西,承接Katherine Hamnett的Slogan Tee的矚目簡約,下啟Vivienne Westwood的皇冠標誌,英國皇室其實給了英國創意工業無數點子。」 在這樣的符號系統裡,要進入或反駁,你也許要懂得Katherine Hamnett的設計風格史,知道Slogan Tee作為一種文化性外衣其實也可以宣示重要的政治、種族、性別態度,想起Vivienne Westwood作為龐克(Punk)文化代表又豈止皇冠這麼簡單……嘿這些或者都是文化與歷史問題,與一年數季的時尚相距很遠——所以剩下來的就是「別管了,先買了穿起來你就知箇中玄機。」也許我同代的女孩就是這樣似懂非懂地被教育成馴良標緻的都會女性。

時尚書的作者當然如同教主,各種品味選擇配搭的原則,黎堅惠說得簡單,卻像上師口述一句禪機。我朦朧辨識這種以名詞交織簡單原則簡潔態度簡短個人史的文體,可稱一種《號外》餘風——《號外》創辦者陳冠中寫《事後》,用類似文體來記述香港本土另類文化發展歷史。黎堅惠長年在香港時尚雜誌上撰文,文句淺易近乎揮發性;而這些名牌符號,無異專家的保護系統。
顏忠賢的文體更難懂,他形容川久保玲的不完美:「一種廣島式的時髦,一種後龐克的表達,一種核爆的殘留物,一種對日本的侵略,一種對身體形態對性對性別的探索,總而言之,川久保玲終究是一種必然的激進。」海量而炫目的形容顯示作者強烈的反向控制經典名牌面貌的欲望,不斷衍生的形容詞和副詞語段,明顯是故意破壞語法的冗長構句,這是台灣經歷詩人夏宇洗禮後的集體節奏、語言的狂歡爆炸,台灣在地語言特色。時裝書著重圖片,《時》整體感覺是文與圖呈二八之比,重點都在圖裡;而《穿》裡的文字本身的重量則幾乎和華麗經典的服裝照片等駕齊驅。顏忠賢寫過詩,是設計系的教授,迷時尚也有身份自矜,和黎堅惠風沙滾滾每月編雜誌趕交稿,自不可同日而語。

時尚必須反時尚

對時裝有興趣,除了貪慕華美虛榮,更是因為那種有趣的矛盾:時尚和穿衣是要尋求並突出一個獨特自我,然而進入時尚系統乃同時是臣服於虛幻的名牌系統,代價不菲而且有時明知是受騙,但人類還是精衛填海樂此不疲。時尚這行業本身精神分裂,《時》和《穿》裡都大力突出同樣主題:時尚必須反時尚。時尚是什麼?時尚就是流逝與消費。這都是行業的共識。
名謂「時裝.時刻」,其實不是專研時裝,乃是黎堅惠想以衣裝為經緯,串起她的個人記憶、己流逝的成長時光,成名、認識朋友、當母親的片斷。以時裝記時刻,就是以流逝記流逝。書中最動人的或者是她唸大學時的少女花裙照片,和把Romeo Gigli的腰帶當tube-top配透視裙再綁條絲巾的古怪配襯——她懷念那個幹什麼都沒人大驚小怪,快馬輕裘的少年時代,說見怪不怪才是國際風範。雖然沒有直言,從雙魚座式自戀回溯,其實也反映了香港社會的近年其實相當呆板沉悶。時尚人士會以一些政治正確的行為去表示身份,黎堅惠也展示自己把不穿的名牌衣物轉賣、網拍,以示環保節儉。這有點令人失笑,我寧願看她說「不忍看見自己的衣服穿在他人身上」時真情流露的擁有欲。

顏忠賢的反時尚則更為原則性、更為弔詭。把時裝當成一種革命,學習派別宗師作宣言,他宣稱自己的「壞品味」:「品味不一定是有價值的、創意的、純粹的。壞品味因此也不一定是沒價值的、商業的、妥協的。」他是把時裝當成藝術去處理,一力要突出一眾時裝大師的激進:三宅一生像詩那麼拗口迂迴、是對「何謂穿」的根本性質問;川久保玲是超現實、不完美,是對青少女「生活與倫理」之激進教育;山本耀司難以忍受時尚世界裡時間感的流逝與消耗;Vivienne Westwood希望她的叛亂衣衫讓人成為真正的人。顏氏大概認為,觸摸名牌這消費拜物教,就要同時引入革命和解放的原則。他對時裝拜物的忠誠之合法性,建立在藝術原則之上;對於不那麼熟悉和喜歡的名牌,他用語言攝歸個人風格之下。我一直認為,要融入滾滾紅塵的人最應清楚抓緊自己的原則,才能在翻滾中理直氣壯保持原樣。與《時》相比,《穿》寫的不是時尚,它還常常提到這些名牌如何撤出台灣、新貨照片也較少;《穿》關心時尚的經典部分,即時尚與歷史、自我與非我的天人之際。

香港的流行文化不好講原則,卻喜歡強調自己清醒,黎堅惠示範說自己並非時裝專業,而配襯時最重穿出個人特色(凡人最受落的說法),故意不搭調,也不追溯經典歷史。顏忠賢寫個人也一般裝酷裝帥,但寫自己穿D & G也暗自流露國家/軍訓/同性戀的複雜媚眼,底子不同。顏替經典品牌淘砂礫金隱惡揚善,著眼歷史意義,恐怕是真正徹底的臣服。說到底,我是同意時尚教主有著代一般買物男女徹底瘋狂的責任,瘋狂是他們背負的十架。香港平民都喜歡清醒,台灣則是學者最無愧於強調狂迷。可以依稀辨認出兩種主體性的模式:一種在隙縫中東拉西扯、無信仰的混雜游走主體,和一種嚴肅地向歷史和美學屈膝、暗地蒼白的執著掙扎主體。這裡也有兩種社會狀態:幾乎由黎堅惠獨步天下地包攬時裝專欄、以致要半小時寫一篇稿的香港社會,和張小虹、成英姝等學者作家會在流行雜誌裡撰時裝專欄的台灣社會。自由或者深度,犬儒或者假仙。我理應與黎堅惠比較近,但對於他者應持學習態度,因此我把較耐久的《穿》留下,《時》則轉贈想看卻沒錢買的少女。



窮人是如何消失的 (刊於週一星島)


是我的錯覺嗎?電視新聞愈來愈近於消費雜誌,窮人或草根階層是在特異情況下才會出現,節日期間固然充斥鼓吹消費的華燈名店影像,又報導千萬巨鑽珠寶——電視媒體常常強調air time的珍貴,可是這些巨鑽和多少香港人有關係?從什麼人的眼光看來是值得報導的?令人啼笑皆非。連新聞都在打造中產以上的消費感覺,電視劇就更超現實:92年劇集《大時代》講方家貧窮住公屋,設景真是家徒四壁,現在設景則是打份寫字樓工都有逾千呎寬廣家居、必備液晶體電視。霍震霆稱香港的120名奧運火炬手有代表性、是「社會縮影」,這縮影裡哪有無權無勢的低收入青年或老人、打工仔或主婦、曾經為香港繁榮貢獻過力量的基層之身影?似乎愈光榮愉悅的時刻,就愈不會想起窮人。

齊格蒙.包曼淺明而具力度的著作《工作、消費與新貧》(Work, Consumerism and the New Poor)理性思考筆觸詩意,描寫了窮人在消費社會裡,如何被逐漸隱去、逐出公眾關注的焦點、趕出公共場所流放邊緣、被掛上不道德與罪惡的標籤,到最後是社會自以為對這群人毫無道德責任。香港窮人被處理到上述哪個階段?他們被看見的機會確是愈來愈少。工業時代並不如此,因為窮人是勞動力預備軍,企業則以聘請大量的工人去顯示實力,廣告多強調工作的幸福感。可是,消費社會則要遮蔽「工作」,以免減低消費的輕盈感;整個社會在維持一種幻夢:人人都在消費、必須消費、消費愈來愈高,人以消費來作為社會成員的身份,於是沒有消費能力的人是不正常的、甚至是沒有擔負起社會一份子的責任,即是不道德的。在消費社會裡,窮人被打造成異類、怪物、他者——即是說,我們靠對他們的負面印象,來讓自己自覺幸福、正常、道德。

窮是集體記憶

相對於社會漂浮在中產以上生活的當下幻覺裡,對許多已達中產以上生活標準的人,要讓之理解貧富懸殊的嚴重、再站在失敗者那一邊,其實純資料性地揭露社會真相是不夠的;現在也許必須訴諸「記憶」,如六、七十年代的穿膠花養家、徙置區經驗等等,才能讓已經遺忘貧窮的人,重新做到將心比己。以前的電影電視會以工廠妹、打工仔為主體,現在大眾媒體裡普遍是一種從中產優皮、管理層眼光出發的景色,以為整個社會一同起飛、世上再無窮人——看來是「香港故事」的版本出了問題。「以個人努力達致飛黃騰達」的香港故事,尤其掩蓋了那些不曾起飛或中途墜落的低下階層所面對的,其實是個人無法改變的大環境壓迫,如經濟結構轉型令整個行業消失,跨代貧窮影響階級流動,常人無法獨力對抗。

在社會徹底失憶之前,必須將香港故事改寫得比較公平;香港社會也該建立一種同情弱者的共識,即知道援助弱者不是因為個人感情豐富,而是一個文明社會應有的素質,否則表面中產的香港其實只是原始的殺戮社會。

學習慚愧和幽默

電視節目「一百萬人的故事 了解.關懷」引起大迴響;是因為有明星號召,社會大眾再次在「非嚴肅節目」的期待下,遭遇嚴肅的社會問題,這和在時事節目裡看見窮人,是不同的。很多人抨擊明星不知民間疾苦;比如吳君如問「為何不吃個飯盒」當然有點像「何不食肉麋」,但鏡頭捕捉了吳發現自己問錯問題的慚愧,這格外值得重視。那種問錯問題及失措,發問的主體與社會上的他者面對面,正面接觸貧富懸殊而發現荒謬。對他者的態度裡,我們其實正在看見自己。我樂意見到明星代眾人演繹一個慚愧的主體(讓人感覺稍稍負面的),這比打造完美形象真實。香港人很少覺得慚愧。而我們會同情以至慚愧,不是求別人的讚賞,而是視乎自己對自己的人格要求。

推動社會改革,煽情比較有力,我其實已經接近無所求。藝術工作者喜歡反其道而行,今年電影節就有一套樂施會贊助的紀錄片《歌舞昇平》,裡面的窮人性格突出、說話幽默,畫面清新悅人,不陳腐煽情——但看完只記得角色,不太記得貧窮是個不公平的現象。我想起《窮人是懶人?!》,這本出色的bookazine出版於1999年政府削綜援及帶頭打造「窮人是懶人」之後,享譽港台NGO界。書裡有豐富個案、現象、理論,數字和資料或者已過期,但它表現了一種前進的態度,就是要以新的眼光去審視社會上對貧/富的文化分界,讓貧窮者的文化能夠反過來挑戰富者的文化。書裡解釋「爛泥扶唔上壁」、「手停口停」等日常口語,除了批判性現實感,竟還有清新的幽默。我經常都問自己,奢華、工作至上、善於鑽營等真是人必須有的質素嗎?逛商場是最佳生活節目?節日定要去看煙花?貧窮也源於文化偏見,無窮地追逐消費社會主流的生活標準,只是被紅蘿蔔欺騙的驢子。無論是個人還是社會整體,如要達致精神脫貧,必須在文化上有反思和拒絕消費主義的能力。


2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寫(講)得好!

King said...

TSW,
謝謝您來臨放映會
讀了您的《窮人是如何消失的》,有很多認同的地方,把他轉載在我的blog:
http://c3kings.blogspot.com
謝謝
張經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