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無法理解他人痛苦的學生,正是被這樣不講溝通橫施暴力的方式教出來的。想像一下,所有孩子都心懷怨憤:「既然沒人理解過我的痛苦,我為什麼要理解他人的痛苦呢?」學校方面怎麼還不反省。
另見無神論者的巴別塔
大家有興趣就去簽下面這封信吧。
致保良局董玉娣中學:
我們認為, 貴校學生在網誌上表達她對四川地震的感受──縱使言論並不同情災民──但據報章報導,貴校卻記了女生大過。 貴校對年紀尚小的孩子輕微的「過錯」施以嚴厲的懲罰,令人感到不安,況且那是否「過錯」還是見仁見智,四川災民是否值得幫、應怎樣幫,都是個人意見, 貴校因為道德判斷──而非行為──而懲罰學生,令人困惑。
我們同意學校有權選擇教育方針,但今次女童沒有犯過錯,只是講了一些不中聽的說話,也沒有犯法,更不算什麼過失。我們認為只是女童的觀點與眾不同,以及表達方法不成熟,施以記大過不單令女童及學校其他同學以後不敢表達意見,對協助女童了解事件也沒有幫助。
我們認為,保障言論自由是重要的,而教育界有責任教育下一代獨立思考,而非以重典懲罰有個性的學生。我們認為,記大過不是處理這件事的好方法,也會影響女童日後對發表這論的信心。我們希望保良局董玉娣中學能重新考慮言論自由在這事中的重要性,重新考慮記女童大過的決定。
Sincerely,
1 comment:
在我看來,首先,要清楚知道同學是抵觸了甚麼(根據校規)得大過?
必要時找律師,我經歷過,老師會立即笑笑口同你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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