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9/2005

少言為福

那個孩子的眼睛很漂亮。

不要以「天道人心」之類的大題目為名,干擾他人家事,衝出來下標籤灑鹽花。全城目光集中、頭條一律慈善化的同時,我已經想到會有這一天。一邊強調孩子的刀傷,一邊在傷口上灑以倫理為名的鹽花。

以前做過一次家長日,看見幾乎每個孩子的家庭都是岩岩巉巉的。所謂完整幸福的家庭,在很多人的世界裡,都是不存在的。外遇、外遇成仇、成仇傷害孩童,與其說是「人神共憤」,不如說是「人神共傷」。強調「共憤」的人,除了因為他有一個雲泥之別的家庭環境;還因為,「呼籲『共憤』」令他成為領袖,「共憤」令大家的目光隨他的指示轉移,簡單來說就是美國以攻打伊拉克來紓解國內經濟困境的迷你版。

11 comments:

Kongkee said...

傳媒自“陳健康事件“後,基因從來沒變過,讀者也是。

DoA said...

同意同意!

LEE CL said...

點解會用米老鼠遮住孩子的臉?點解係米老鼠?點解要警務處長要點唱?仲要點聖詩?全部混賬。受傷小孩變左某種天真無知的公關,紀律部隊頭目變左正義既宗教家......

Anonymous said...

我們的社會需要受害者。只有把慈悲投給這些受害者,我們才能把自己想像成更好的人,才能維持整個象徵秩序的穩定性和自我的同一性。這再一次證明,我們的社會是多麼的感情脆弱。

Eric Lui said...

有一樣野,我很反感,但卻是見慣了:

陳慧琳心想:難得被點名了,怎能錯過天賜良機?

(陳小姐在醫院大堂任影唔嬲。)

清潔嬸嬸:噢,未見過探病的有如此好笑容。

Anonymous said...

與傷者和浮誇者同在......

LEE CL said...

對「完整」童年的過份託付,不正就是成人世界自完其說、不能面對、亦無力終止現實兇殘?暴力是默許促成的。

TSW,或鄧小樺 said...

fans of 拉康將受害者的問題歸結為感情脆弱,我認為是以感性為面紗包裹意識型態。精神分析以穿越基本幻象為目標,縱使幻象甜美且支撐現實感,類似陳慧琳的美麗笑容。

不知是不是我自己的個人觀感,我覺得傳媒現在的精神分裂愈來愈大,愈來愈好看。例如,孩子說出院便要搬家(被渲染成可憐),我心想,誰令他要搬家?不就是炒到發癲的傳媒嘛。而這一點也是傳媒告訴我們的。我覺得做傳媒的人、讀者也不是全是癲的,總有人會想到與我們一樣的東西,但卻只會跟著某條不成文規例去走,柴娃娃撲去一舊野到,心中又知個舊野唔好。都唔知為乜。
因此,在小尻傳媒的同時,有時不妨大大方方把它詮釋成我們的盟友——佢都屈得我地多啦。

Eric Spanner said...

人手track back

Anonymous said...

Trackback:

《夢溪筆談》:「隱蔽」三十年不出門的人
http://www.inmediahk.net/public/article?item_id=61881&group_id=23

TSW,或鄧小樺 said...

HANS WONG對拙文的批判。

http://hansthefox.blogspo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