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2008

解放/嬉戲(一點反光)



看見這個字(海報檔案)在蘋果A13出現,還真挺開心的。串爆的「香港市民領先全球同胞,率先發表新字以表揚香港警察近日的努力」,加上下面那一大堆唔知做乜的網名,一個新字。雖然睡過頭沒去遊行,但也超急地趕了一篇文權當協力。

網民會解放社會嗎


編輯臨時約稿,希望我寫一寫這群為抗議警方以蟻民為替罪羊而登報甚至上街抗議的網民。這與天星和皇后抗議爆發後,各大傳媒紛欲將抗議者起底的情狀相若。其實我甚少流連各大討論區,不知其中誰是發起人或power user(也無力起底);當我在香港網絡大典的萬千連結裡泡了整晚,便知在網上留名(被網絡大典開條目)或被起底,往往代表著一個身份死亡, 故此有能力弄清內情的人才不會寫文章來淌這渾水啊。

開始寫blog之後我讀了一點關於互聯網的理論,一般都說資訊的無限流通,是革命性的力量;這符合我所理解的革命:推動歷史的不是領袖或英雄,而是無名的大眾。互聯網上的匿名機制強大,而討論區裡誰是誰尤其真假難分。

民粹不怕權威

起碼就表面證供來看,這次憤怒的網民,大都不是時時關心社會準備推動革命的精英份子;他們平時為「吹水」而聚集。就算以前玩討論區時(當時還未有高登),鄙人也是一人單挑長篇大論;現在的討論區裡,多發言把對方的留言頂走更為有利,人氣才是民意所歸。所以討論區真係唔輪到我玩。

吹水有其不負責任的一面,但求口爽,也有所謂「小朋友」的風氣:煽動、盲目批評別人、甚麼也要贏、講粗口諧音、組織小圈子等,然後被圍串後潛水(摘自網絡大典) 。以我觀之,討論區網民留言風格非常民粹,起碼在字面上不好講道理,一兩句的reply、不過百字,但精警就會有人和應,興奮起來情緒很易累積。香港人講粗口串串貢的技藝不容小覻,這次不滿警方選擇性執法,一句「法律面前,窮人含L」好不到肉,謹慎旁觀者如我也覺得痛快淋漓。你看報紙不能刊粗話,在發洩和釋放方面怎麼比得上互聯網。


這些網民不會完全信任主流傳媒(尤其與娛樂圈有關的新聞),互聯網裡有一個與報攤和電視迥然不同的世界,網上討論區裡與藝人有關的,往往涉及大量交易,利益有之色情有之,調侃和攻擊多於讚美。平日傳媒所營造的美化藝人的世界,其抑壓的殘餘都在網絡上噴洩(著名博客小奧私陸上的文章較為理性,但同樣憤怒於警方在待遇上偏袒藝人)。部分受害女星仍被惡搞,就是因為這樣的網民尤其痛恨虛偽。民粹而貧嘴的網民多不信任權威,知識份子和專業人士都被調侃,警察的權威在他們眼中,也不算個屁。不止鄧竟成被大肆惡搞,黃福全說若與認識了很久的朋友「一起看,或者說:『好正喎!畀個Copy我得唔得呀?』這是可以的,不犯法的」,也被惡搞,各討論區都有post說 自從慾照事件爆出後,大家發現自己多了很多朋友。(《四海之內皆朋友》惡搞漫畫,笑死

仗義每多屠狗輩

好看之極的網絡討伐都靠口舌文字,一有事端,自有「食花生等睇戲」的「花生組」。然而自從BT事件蠱惑天皇被控,引發了互聯網習性與警方執法兩者之間的矛盾,當警方想對互聯網的灰色地帶加以管制時,吹水區的凝聚力就更為強大。討論區還會有替陳冠希辯護的潮文,但未見有人替警方說好話。因為熟知互聯網上源頭難以確定的狀態,網民普遍認定現時所有被控者都是替罪羊,鍾亦天連全套照片都未蓄齊只上載一張,卻因欠債生嫌而還柙八星期,尤其踐踏了網民的普遍價值:平等。

許多網民熟知報警、通知學校等手段,不無暴力;但要從代價比較低廉的互聯網,走到現實世界和登頭版廣告,香港網民要學的東西很多,一一記載在浪奔浪流的thread中。網友黃金右手關心地提建議:要有枝旗,要有開名的團體,最重要是一定要俾人騎劫,聯同其它團體,願意被人利用,不要有政治潔癖。有人留言說「拜年行過就黎睇下遊行」,搞手說「下我地唔係做show喎」,要「行」而不止於「睇」,是行動者在艱難地誕生嗎?就像當時「皇后碼頭,哪裡都不要去!」的文化界聯署廣告,被反對者譏「三五萬都要問人籌?!」至擱筆前,網民籌錢登廣告還未夠數,網上諸多呼籲:「各位巴打,以家比人踏到上心口,唔去遊行都幫下手捐錢做番d野丫/當收少幾封利是錢都好丫/唔係第時膠歌都冇得你聽,攪下次文化創意都比人告。」異議者多半缺錢,網民更是連正式的話語權都未曾擁有(他們使用的forum平台怕事,還會刪掉與此事有關的文章),正是「仗義每多屠狗輩」——這到底是一句暖人心的話。

網絡必然政治


杭謝爾(Rancière)將治安(police)和政治(politics)對舉,認為前者意在建立可感知(sensible)的分佈,把社會劃分成不同的組別、位置與作用,劃定哪些是可以看/聽/說的;而政治則意味著那些在系統中不佔有看/聽/說的位置與權力的人,對sensible的補充行為,後者開放了真正的美學—政治範疇的可能性。杭謝爾所定義的政治,是偶發的、無系統的對抗行為。不和/異議(disagreement)的產生不是因為誤解或欠缺溝通,而是因為在什麼可被看/聽/說的定義層面,民眾與治安機關存在衝突。這個框架很適合用來思考今次網民起義:即使無聊如吹水、惡搞,網絡以其難以劃分的模糊性質,必然是政治的。這就是為什麼大陸有網警、河蟹和GFW,為什麼香港警方對於互聯網事件總是高調行動。

我總是想起,台灣保存樂生運動,是由大學生和部落客搞起的,同樣是登報和遊行,還有網民自製一張紅色旗幟,代表御宅族的「宅」字與代表樂生的「樂」字兩相和應;宅男把巨型高達搬去捍衛樂生的行動,和網民「堯!你真是太猛了!」的喝彩漫畫語言,把我感動得不行。我實在希望,網絡確有解放的能量。杭謝爾認為,解放必須訴諸「平等」的普遍價值,而是次網民上街,背後要求的也是平等。解放和革命會造成權力重新分佈,而根據歷史經驗,這往往涉及暴亂。虛擬世界燃起的暴亂會是怎樣的?問一位網友怎看遊行,他形容為「香港網絡史上,第一次三大forum同仇敵愾、聯合行動的事件」。他的反應告訴我,網民也在張望歷史,希望改變世界。

13 comments:

sidekick said...

當我在香港網絡大典的萬千連結裡泡了整晚,便知在網上留名(被網絡大典開條目)或被起底,往往代表著一個身份死亡
<-早陣子,當我知道自己上了榜後,第一反應都幾驚,可幸,暫時都算未死得......

Anonymous said...

sidekick,你是殿堂女王,不會有事的

Eric Spanner said...

網絡大典卻少記泊事——暫時不泡主流論壇的,應該沒太大「問題」。

另,除非我等「得罪」某些人,或惹人「留意」,也該沒有太大「問題」。

至於遊行,數百人,跟過去的網絡自發行動(最記得是不教度陰山的朗誦反港女詩句一人行)相比,確然聲勢大了,但從籌款數和人數的absolute numbers言,花生客仍多著呢。路遙遙。

Anonymous said...

真有這麼分明的河水井水之分嗎?我大概猜,人多咀雜、喜怒無常,也很容易得罪人,況我仇家特多。

花生客其一,另外我也在想,浪奔浪流的情形又如何?如果社群沒有良好的傳承,那麼一來又易小朋友化,二來是虛擬世界相對現實世界來說還是被動。

現在擔心的,反而是「選擇性執法」,會不會反而成為警方和衛道之士修訂出極不合理的保守法例之藉口。

陳子謙 said...
This comment has been removed by the author.
陳子謙 said...

那個「四海之內皆兄弟」的漫畫真是好好笑!不過你連結的漫畫圖給裁去了右邊,不如試試這個:http://blog.xuite.net/alpha623/blog/15669059

文字部分拉落就係。

Leona said...

真巧,我在看了這篇文章("網上再創造 年輕人爆發創意")後,也泡了香港網絡大典一個下午,當真是眼界大開

你說,"在網上留名(被網絡大典開條目)或被起底,往往代表著一個身份死亡"
真是心有同感

Eric Spanner said...

為何網絡大典不多記泊事,沒有頭緒,手上也沒有證據說明兩邊的用者重疊者少。

至於討論區的傳承,不太好答。十二年前泡的港娛新聞組,十年前就已面目全非;hkibbs也有不少人離開;香港地bbs(我、李學斌和方富潤泡的地方)核心強,叫開放,但也吸收不了太多新人。高登迷你或discuss.com.hk,嗯,聞而少至(最多幾個月看一下高登而已)。亦對,很多時還是傳媒事帶動論壇,論壇中人也汲汲想把話題上報。那或者是漫長過渡期的其中一個特徵。

道德界確是得到熱煎堆——誠然他們有赤心之人(即係重可以傾到下偈),也有不易相處的成員——用不用法,難測,但確然是突然出現了一個很大的道德產品和服務市場,正需要他們。

桃紅三點式 said...

-->雖然睡過頭沒去遊行

妳睡得著,我好開心。

桃紅三點式 said...

我發現了我們的共通點,就是在遇上不平事的時候最兇惡,這種怒火往往把我們從谷底拉出。

有火就好,不要再失眠了。

TSW,或鄧小樺 said...

leona:討論區有時決勝負的方式是「起底」,被起底之後便會消失。而我是那種不用真名寫就覺得麻煩的人。我也放過好多相上網,有朋友曾經警告,如果有人要 玩我就很危險,我認為自己的相本身就拍得醜而且怪,並且不介意便無問題——但那時還未看過網絡大典。現在看過之後,確是拗底了少少,但我想我還是會繼續這樣子寫。
你寫文章也用真名,還談工作事,或許我們想法有相近之處。

eric:從你的說法來看,似乎早期的網民對網絡的主體性比較在意?那麼給人的感覺是,網絡革命尚未成功,後代已經無所謂。是在流播速度極快的世代,我們反而要習慣特長的革命醞釀?

三點:你還好吧?你的blog前一陣子開始用書信體,感覺好像你被上左身咁。回來就好,儘情在blog裡大曬甜蜜吧。

天氣冷,很難睡著,睡得也不舒服,一醒來又就發抖。睡過頭是在老家發生的,但在老家不能看書和寫東西。我現時主要是行「隔日入睡」機制,從這個角度看,失眠就少了很多。

Eric Spanner said...

有關起底,我想,先要談匿名和隱藏身份。我以為,隱藏身份確可保障自己的真身免受直接反擊,但也得要準備自己能否承受被揭破的一刻。誠然不做是個不錯的策略,但不能只是唯一可取的策略。不做的潛台詞之一,是不做的往往被目為「錯」事,或不好承受之事,打擊了眾人反思和行動的勇氣。

但說回來,我還有些事不做,確是承受不起,如討論現工作和相關的事情一類。真名則是半開,甚至已全開(如果夠細心讀的話)。

至於網絡的主體性,我試答如下:嘗試探索和建立香港網絡使用者,或頻密參與者身份和位置的言行,歷年皆有,就算於泊也有自發的「blog is blog」或新浪泊籌組的集體寫作《Why we blog?》,未必見早期今期之別。然而人多而長久的行動未嘗出現,本地頻密參與網絡活動者山頭也多,我不知你你不知我,知亦未必能顧,一個較具規模的聯盟也不好出現。而更多用家未必太費心神理會主體性一類的問題,除非網絡這一事物被非頻密參與者抨擊和扭曲,或除非網絡停擺。

誠然資訊流快慢該有助轉變,但也可能得看誰受惠於這資訊流,和受惠者對轉變的看法。現時頻密參與者的年紀仍主要以四十以下為多,他們未必很有轉變的資本和膽量,故轉變未必容易發生。這或者是特例,不是常態——但說起來,我近年傾向相信,及至當下,某些觀念的普遍轉變,仍得花最少五年,十年,甚至二十年的時間。一次具影響力行動雖可是最後一條稻草,但未必往往立竿見影。

之於此事,或許如久齊嘉一般,五年或十年後,我們會聽到一些人說此事怎的改變了他/她。

方潤 said...

我倒覺得,起底之所以能殺傷,是因為身份本來隱藏。而且越隱蔽,起底成功的樂趣更大。

如果君子坦蕩蕩,一向都公開身份的,「揭」一個「係人都知」的人物有甚麼成功感可言﹖

當然,如果玩到好似玩曹宏威咁盡又另作別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