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魯迅迷,其實我對魯迅的作品不算看得很全,更不熟——昨晚凌晨兩點打給遲鈍的學院派張某,問:「《阿Q正傳》究竟講過D乜野?也許因為不記得了,在處理五四材料的時候,就覺得在不斷地戀上魯迅。魯迅像不像古天樂?但我的情況似乎非常類似「失戀界女王」。
非常簡單。我就是想和他說話。非常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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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個汪暉迷,我經常寧願他不存在。向壁冥想了一個自以為都算勁抽的東西,然後某天翻汪暉,「咦呢個咪係我論文個結論?」天公作證,汪暉我看得很少,絕不是受到啟發的——雖然「所說的早有人說過」絕對文責自負死不足惜,但面壁虛構也是力氣呀。愛德華話齋,想不付出任何代價就得到一樣東西(賢者之石)固然是罪惡,但付出了代價又得不到想要的東西,這也是不應該的呀。
昨晚大概寫完了五四啟蒙的整理,覺得有點舒暢,順手又去翻汪暉的〈中國的五四觀〉。然後,盯著那幾頁,心想,咁點呢,我寫個D係咪要DEL晒佢呢,人地書又讀得多過你,名又響過你,寫又寫得早過你,仲要清楚過你咁多。朝早五點幾,趕絕喎。《原罪犯》話齋,就算是禽獸,難道就不可以生存下去嗎?咁點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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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分析,分析,不停分析直至血流滿地。我在心裡這樣吟哦,然後就將各大史家對五四的概括搬字過紙。我找到的都是我一早知道的東西。我向人這樣形容:現在我是不斷去找那些我一直知道的東西,要讓它們確切地以具體物理存在的形式出現在我眼前,以資料出處的形式呈現在我筆下。周某就會問,咁係咪真係有意思呢。唉,我到現在(論文只剩兩個月的現在),仍然覺得這有意思並且尤其對我有意思,因為它象徵「學術」——使用文學的概念要追到初次登場,我理解這種規訓無論中西方均然。那樣我的斷隙就可以被補起來,所謂紮實的治學讓我挺起胸膛。某個物品在生產過程中被賦予神聖光環並借代為整個生產過程的價值所在——是的,這就是拜物的最基本定義。
當然,將對象的缺失歸諸自身來確保與自身有自戀關係的對象之完整,這模式很眼熟——誰看了佛洛伊德的《悲悼與憂鬱症》,就來點明我吧。我本《寫在家國以外》被很多很多書埋起來了。
2 comments:
大概是時候溫習一下黃老師的〈害怕寫作〉。
「所說的早有人說過」,未看過前人的相關著作都得到相同結論,証明你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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