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9/2006

我很認真。拜請廣傳、代貼到各大討論區。

(若有朋友做成一個比較方便轉貼的jpeg檔,萬謝。)






























12月14日天星碼頭工地外,十幾名示威者受警方以鐵馬和人鏈圍困多時,其中一名要求去廁所,警方要其答應出示身分証、並不再回到示威圈,方才放行。示威者唯有以垃圾膠袋就地解決。過程中,圖中所顯示的警方攝錄者,意圖拍攝示威者如廁過程。其它示威者大聲喝罵意圖阻止,築成人牆、張開雨傘意圖阻擋攝影機,此名攝錄者甚至用手撥開雨傘。示威者激憤怒罵,此人還露出卑鄙冷笑,作「你奈得我咩何?」狀。

在偌大的示威場地,選擇拍攝一位示威者如廁過程,很明顯是為滿足完全與公務無關的窺視癖;此人並用手上攝錄機遮擋自己的容貌,公器為名保護自己為實。徹底的懦夫。此人是全場唯一無法追溯其警員編號之人;他是站在示威圈外,一個安全的高點拍攝。當示威者為了他而情緒激動,是由其他警員承受,他自己就躲在同僚的背後連衣角都不會沾到,徹底的懦夫。為什麼一個人在這麼安全的地方,都不能想想怎樣去尊重別人?

不要讓這種人躲在安全的地方,一齊來聲討這種卑鄙的行徑!!請幫忙貼到各大討論區。我們會影印完貼到港九各警署門口。



在與警察接近的時候,我是很平靜的,連粗口都不講。當大家發現這渾球竟然在拍攝的時候都氣憤之極,社運經驗豐富的建榮伸傘去撩他,阿cat連珠炮發破口大罵數分鐘不止(阿cat一向持機拍攝不多言語),我腦中轟然響起賈樟柯對dv的禮讚,這種卑鄙而絲毫不負擔任何倫理責任的行為,是侮辱了這種本來應該是助我們走向平等的科技。而隔著20米左右的距離,我不能過去阻止他,馬上就氣得發抖流淚。後來衝撞時我變得極度認真,警察對外面的朋友喊「小心女士!唔好撞了!」我高聲應道:「女仔perfectly fine唔駛擔心!」後面的警察叫我冷靜些,我逕道:「你頭先唔叫你同事收機?!」之後衝撞暫休時,我持咪向外說明情況,仍然氣憤流淚,bobo一個箭步搶上來爆炸一般罵了他一串句子,狠得周圍的警員都臉上失色。我記得最後一句是我們會把你的樣子貼滿互聯網你出行就會有人認得你你以後去廁所都有人在旁邊看著你。

警方說錄影帶裡沒有拍到有人如廁片段,是睜眼瞎話。他們的態度是這樣:有位警官見我激動,向我說:唔係你俾人拍丫嘛?唔係你俾人拍咪得囉。





之後一天想起都仍然氣得要發抖。17日晚被編號677的警察趁亂伸我幾腳的事,就算了。他樣子不錯,我和他並無衝突,只是路過紓解另一名示威者和警察的衝突,當時十幾名警察圍著我們兩人,677突然在混亂間伸我兩腳,我大詫:「677你做乜踢我?」他樣子還是十分激憤,又踢了我兩下。

6 comments:

林輝 Fred said...

我o係十三號o個日都俾o的差佬圍住伸左我幾腳, 可惜混亂中睇唔到佢地係乜水。

Anonymous said...

我認為他這樣做已構成了性騷擾。

其實他已被廣大blog迷點相,如果我遇到他,會為他拍一段超正短片,再放上youtobe公諸同好。

Anonymous said...

相片很怪異,像恐怖片劇照

Anonymous said...

小樺你認得到個差佬的樣子嗎?
認到就會有辦法找他出來

TSW,或鄧小樺 said...

很多朋友都代貼到自己的網誌了,在此先謝謝各位。非常認真,請代貼到各大討論區。在公開討論區,不必引用出處。

昨晚與當日在外圈的朋友相見,他也說這傢伙拍攝的時候他也憤怒到了極點,因為覺得他在干犯作為人最後的尊嚴。全場為了這個傢伙而情緒激憤,請大家別教當天的淚白流,請幫忙。

dominic:你有我聯絡方法嗎?可以找我。

Anonymous said...

忙功課動作慢了點...
http://blog.roodo.com/pariah/65bbc3e0.jpg
考慮流量問題最好就不要就咁link吧
copy and paste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