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8/2005

嘉年華之形態

馬傑偉的兩論七一,其實亦非意外之事。如果對此有慨嘆,也不過因為人到中年物傷其類。作為中年女孩,我不免透過他人來決定自己,即沒有馬傑偉便沒有我的論述動力。

馬傑偉的想法觸及一個相當顯眼的問題,即我們參與七一,是被動還是主動。大概很多人都這樣想,參與七一(或任何集體遊行),是被動的,如果不是真看不過眼了,誰要參與七一呀,大概類於莊子「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這種想法極其動人,但其實在今日龐複的世界,人的需求極其分化,只要願意打開眼睛看看周圍,就不得不承認這是只在小國寡民環境下才成立的想像。(夏宇:「所有小孩化粧成野狗回到路口,張望/回不去的那個家」)社會中這麼多不同階層和社群,各自背負著不合理的困境,一旦落實到要具體關顧某個社群的要求(像同志),就舉步維艱。在這種情況下,作為有餘裕人,較為合理的作法應該是採取主動,接觸、思考不同議題,而不是被動地要求主辦者選擇適合自己的議題。七一作為社群嘉年華,大概就是指不同的小團體/群體,能有機會演示自己,與其他人走在一起。不知道、不思考他人與我們不同之處,所謂的走在一起亦只是海市蜃樓。

最有趣的是,馬傑偉本身不是不知道社群嘉年華這回事。但他似乎無法提出一種相應的面對態度。嘉年華應是愉快的,多聲的——我無法忘記03年目不暇給的遊行裝備——那麼就不應被視為一種負擔(更別說「不必升斗市民參與」,升斗市民很多都還是水深火熱),也不必要求人人去的原因都一樣。相對於必然點著燭光的六四,七一只會更容易卸下負擔感。因此所謂負擔,是被動的定義方式所製造的。因為那些不是你主動選擇的。

汲汲於思考「什麼才是非要七一做不可」,才是讓七一變得空洞的關鍵。愈想把「最重要的」留給七一去做,七一可做的也愈少,負擔也愈大——到最後,所謂的「大眾都關心」的議題,只怕還是有賴傳媒打造。為什麼我們不自己去找?只有找不到新意義的人,才會擔心形式化。

Ch在法國回來,給我看他在五月一日在法國拍的照片。他說五.一法國每個區都有不同(且不止一個)遊行,每個遊行主題都不同,少數族裔也在隊列裡舉起自己的牌子(他們只有幾個人)。我不知道以法國來要求香港是不是太過分。但這樣就會讓我們知道,我們還有什麼可以想,選擇就開列在我們面前。在陌生的事物中選擇,其實就是學習。對於我這種孤僻封閉的人來說,七一本就是學習過程。我又恨走路,又恨陽光,又恨人群。嘉年華對於我這種人來說,是學習過程。當然不是每個人都要像我這樣被虐狂。

七一當然是香港人的集體回憶(我記得03年我在icq告訴憂鬱詩人劉某23條撤回,她reply「小樺,我好感動」。)——像馬氏這樣熱愛各式回憶的人,說「讓七一完成歷史責任」,不是不有點奇怪的。其實很簡單,我們一般習慣明晰的結束和開始,若某事件不清楚完結,它就不能到達被懷緬的鄉愁之境。所以喜歡回憶的人,大概是傾向於結束的。作為 the caring of the self的一個演練場所,我們可否再問,還有沒有別的想像方法呢?能動一點的、傾向製造而不是收縮的?回憶是向後還是向前的運動(還是靜止?)?結束作為一條界線,總是有溢出物的(正如我們身體的「內/外」界線之隨意),「回憶」未必是能夠囊括一切的百寶袋,最後總有未被適當安葬之物,會以幽靈的形式回來。你敢說03七一所針對的問題已經全部解決了嗎?




(關於回憶的概念,周某早已經把弄過了。但親愛的書友們,我昨晚沒睡,無法決定七一應該被定義為拉康的desire還是demand呢。 
desire is not something given in advance, but something that has to be consturcted. the searching and decision proper to desire what is, in fact, the realization of desire. demand is mostly dialectic, "aim at something else." 點解兩舊野咁似既?)

24 comments:

黃世澤 Martin Oei said...

1. 妳千祈唔好自稱中年,否則我就被稱為老年了,話雖我的肚腩很厲害。

2. 除了趕走了凶神惡殺的劉葉淑儀,和無能到唔恨的董建華,2003七一訴求根本沒有解決到。不少我們這一代的人,開飯依然成問題。

Eric Spanner said...

同意老黃的第二點,同時急欲跟老黃比肚腩,雙黃雙腩。

再一次吃不消福音派了,特別是,有一個信了主的老朋友在我面前,以明光式的理由解釋如何不去。我是有點介懷的,老實說——雖然我肯定他有信德(那好像不是福音派的用語)。

Anonymous said...

咸豐年的文都給你引出來,認真好記性。鄧氏你指出了馬既要提出有主動和被動兩種對待七一的態度,但應方法卻只能提出屬被動的提議,這固然是很中點的批評,他是評論得太隨意了。

但我想更激進的批評(我自以為是激進吧),則是要問甚麼是「政治禮儀」,那是必然後退墮落,還是我們都習慣太輕易地強調禮儀的重複面向?甚至到了一個地步單單以重複來定義禮儀?

最不用腦地舉例,保守宗教力量與同志團體的立場矛盾,難道真是今年才出現?哪究竟重複是甚麼意思?甚麼在重複?還是與你殊途同歸,只有本身不願主動找尋意義的人,才最大聲的說「沒有新意思了」?才最立意以有沒有新意來決定是否繼續行下去?

阿馬生真係耐唔耐嚇人一跳。

Anonymous said...

小樺,我想講一樣OUT OF TOPIC的寧...
你係唔係打少左個字啊,個LINK:新詩通訊站個度呢?

黃世澤 Martin Oei said...

1. 我現時被勒令減肚腩呀

2. 福音派在香港的發展,越來越像阿富汗的塔利班,嚇死人。

Eric Spanner said...

先來人手trackback:
http://eric-spanner.blogspot.com/2005/07/blog-post_01.html

另,新教在香港其實頗有力量,但教會太多,不好集結;偏重個人救恩的方向亦令新教較難影響社會規範。

TSW,或鄧小樺 said...

MARTIN:我明明是老過你的,而且我也有很厲害與我同甘共苦很多年的肚腩。不過我無意與你們兩位比賽。

周某問的問題真是很令人為難。我真是不夠你們這些唸政治的玩——什麼是「政治禮儀」?你有七個問號,有一半我唔知點答。我只能冒險循文化研究的習慣思路,跳到最後:重複的本來就是我們的思想、框架、前設。你固然激進啦。(我之前有一句寫了又刪掉,本是「只有太被容易被形式左右的人,才會擔心形式化。」這個寫法不準確,但大概與你最後兩個問題相近——我們兩個句子之間的距離,或者就是我們所真正想表達的。)

看原文,我覺得馬傑偉並不反對「禮儀」,他有趣的地方是,他硬要把六四和七一分開。他可以忍受六四「重複」,並說六四的重複是有意義的,但就認為七一不行。這個分野的最主要原因,我認為還是那種所謂的中產的政治保守,覺得遊行是嚴重得不得了的事。馬傑偉離奇之處,是他好像對其他選擇清楚得很。

TSW,或鄧小樺 said...

年年:相對於那個漏字,我更介意「混亂.隨便.大家link」為什麼總是開不到。

gucao said...

小樺,那個「混亂.隨便.大家link」總是開不到,可能是因為網址後面多了個"/"。

「秋螢詩聯繫」的連結亦有同樣情況。

Anonymous said...

1. 馬的確不反對完全禮儀,但他用重複來定義甚麼叫禮儀,卒之便賠上了禮儀的激進意義——即從看來不變的東西中產生矛盾。矛盾總召喚轉變,卻不保證立即成功,具生產性的張力即在此出現。六四是禮儀,不等如它沒變過;七一從沒有甚麼核心價值,卻不等如它不可以是年年發生的政治禮儀。我想這點分別非常重要,不能含糊。

2. 這裡所涉及對政治ritual的觀點,很多是來自那位人類學家clifford geertz,我估沒多少讀政治的人會認識他,這判斷至少在政政系適用。因為他人類學得來夠理論性,大把文化研究的人對他趨之若鶩呢。

Anonymous said...

哎,打錯晒,甚麼完全禮儀,儀應是:

馬的確不完全反對禮儀,

Anonymous said...

回憶是向後的重複, 重複是向前的回憶
--齊克果
喜歡回憶的人不一定期望結束,也有向前的矢向......
另:
七一不是desire也不是demand,如果它成為一種desire/objet a(主客兩頭講),便成為某種黑洞; 如果它是demand, 馬傑偉持論便對了(且由"市場"辯證地決定).

TSW,或鄧小樺 said...

呀,終於有人理我的理論問題了——雖然對拉康可能大家多半都是估估下,但請其他有識之士繼續發言呢~~~~

黃世澤 Martin Oei said...

1. 小樺姐,好像在廿八屆報社/廿九屆幹事會中,我是蠻年紀大的。

2. 我對七一遊行回憶理論的回應,可見六月三十日的都市日報,我免得長篇轉載了。

TSW,或鄧小樺 said...

我好憎人咁樣叫我。

黃世澤 Martin Oei said...

好好好,下次唔敢,話雖我在虛擬世界,應該唔會受大欖枕的襲擊。

(...三十六著,走為上著先。)

Anonymous said...

其實,我並不是回應這篇文章,不過又好像找不到對這個blog的留言位置,所以,就隨便地按下來寫兩隻字,證明我已幾經嘗試找到可以不用login的留言位置。
這不是說這個blog不好用,更不是說小樺選擇有問題,只是,我對新的東西的適應期比一段人都要長。
我能找到不用login的留言空間,應當慶祝,飲杯!

Anonymous said...

且慢呀,我是不是打漏了名字?讓我再試一次吧……

Anonymous said...

但其實又有沒有不只回應某篇文章的留言功能?我無理由係賈樟柯的文章下面約你去唱k架嘛,係咪?

TSW,或鄧小樺 said...

親愛的強化版阿三:你既然可以在寫七一的文章下約我去k,在賈氏訪問下留無聊的言又有何不可呢?又或如袁某,在我向老師師母請安的時候搭訕,又有何不可呢?

看了朗天的留言,我想再多講幾句:我說「喜歡回憶的人,原來是傾向結束的」,是針對一般「喜歡回憶=長情」的想法,當然是針對馬傑偉本人是一位留戀回憶的人來說的。雖然,我唔係好熟馬傑偉。

加上本留言,本文會成為全站最多人留言的一篇post,好野!畢竟評論文章較多人留言,好野!<--盲目慶祝下去。

Eric Spanner said...

係鬼。comments數目同心機、個人喜好、朋友多少,可以完全無關。小樺不妨去睇下我壇o野。

睇下今日見到幾多朋友。

Eric Spanner said...

重有:文章類型。

TSW,或鄧小樺 said...

親愛的ERIC:你看見我打了「盲目」兩個字嗎?

Eric Spanner said...

嗚嘩!(死了)